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明林蓜才是这样,他却选择性失明。
人渣就是这样,她可以和自己的白月光婚内出轨,却要你对他守身如玉!
林麦气得不行,把开水瓶的塞子给拿了,不由分说,向渣男身上泼了过去。
“你婚内出轨。还有脸管陶姐离了婚找男人?你哪块小饼干啊?”
马涛已经被林麦一杯热水给烫怕了,见她居然拿着一瓶开水来烫他,吓得肝胆俱裂,赶紧闪避。
可是躲过了林麦,没躲过陶之云。
办公室里又不止一个开水瓶,陶之云有样学样,也拿了一瓶开水从背后偷袭他。
一整瓶开水泼在马涛的背上,烫得他又蹦又跳,十分可笑。
这些开水是早上锅炉房烧的,到了这个点,虽然烫,可是造成的烫伤不会把皮肤给烫下来,只会红肿,但也够渣男受的。
陶之云看着渣男的狼狈模样,十分解气。
她扭头对林麦道:“你别出手教训这个畜生,我自己来!”
她不想林麦为了她而惹火上身。
如果教训渣男会有麻烦,她宁愿一个人承担。
林麦摊摊手:“我暴脾气上来了,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
陶之云认真道:“控制不住也得努力控制。”
然后脱下自己的一只高跟鞋,冲上去暴打马涛:“不许蹦,离婚去!”
幸亏陶之云长得高挑,所以买的高跟鞋的鞋跟都不太高,也就一两寸的样子。
如果她是矮子,穿的是那种几寸高的高跟鞋,像她这样用高跟鞋暴打马涛,打一下,高跟鞋在他身上钉一个血窟窿。
马涛就像灌了水的袋子一样,一扎一个孔,每一个孔都喷血,那画面不能想~
不过就这样,马涛还被陶之云用高跟鞋打得发出了猪叫声,满办公室抱头鼠窜。
他一边躲避一边道:“离婚没问题,但是得把琪琪给我抚养,那是我们马家下一代唯一的男丁。”
“想要儿子,你跟你的初恋情人还有你那些暧昧对象去生啊,要琪琪干嘛?”
陶之云一旦不顾形象,放飞自我,揍起渣男毫不手软。
渣男被揍得嗷嗷乱叫,却坚持非要把琪琪给他抚养,他才肯离婚。
林麦一把扯住陶之云:“别跟他废话,我们现在就去找他的暧昧对象的丈夫,让他们把他直接给打死,你连婚都不用离了,这不更好?”
陶之云会意,把手上的高跟鞋扔在地上,穿在脚上。
拿起办公桌上的皮包,冷着脸道:“我们这就去找他那些暧昧对象的男人!”
两人还没走到办公室门口,马涛就屈服了,哭丧着脸道:“我这就去离婚,你们千万不要去找那些人!”
林麦和陶之云异口同声地骂了声:“贱!”
可不是贱吗?
把柄在人家手里还想扑腾,非要打了骂了被吓破了胆才肯离婚!
林麦和陶之云手挽着手,像一对姐妹花似的走在大街上,回头率超高。
这个年代还没有人像她们那么热烈奔放,在头上戴那么大一朵色泽鲜艳的玫瑰花。
实在是太高调了,也太美了!
不仅男人看她们看得目不转睛,就连女人看她们也是不错眼珠。
马涛像只丧家之犬似的跟在两个大美女的身后。
read3();看小说,630book.com
我真不是大唐头号反王张楚 大唐,我老婆想做女帝怎么办薛绍 农门福妻全家是反派慕思雨 打造娱乐帝国从脱口秀大会开始秦牧 看斩赤瞳的我身陷斗罗白夜 透视傻医林风 人在斗破,三年之期已到萧羽 当琴酒来敲门明决 我恶魔圣主被校花召唤了陈潇潇 诸天:从柱灭开始的模拟人生 我一修炼就满级叶风 我的人生满屏弹幕陈最 蜀山县令王显 修仙死路一条孟南 姜奈封砚 舌尖上的旅行林深鹿 许青栀霍南衍 旅行青蛙:开局捡到六库仙贼楚落 一个路过的奥特曼哲也 萧爷你媳妇又想跑路了楼欢萧声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