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南歌嘴角狠狠一抽,为什么每个人听到她去送外卖之后的反应都如此的雷同。
不过,这正好是一个告状的好机会。
她清了清嗓子,开始胡说八道:「我想瞒着我爸妈换辆新车,不是差点钱嘛。」
「差钱就去送外卖?南哲怎么不给你?」她小叔有些气,「他就让你一个小姑娘出去干这个?」
「昂。」南歌点头,「他给我找得兼职。」
「缺钱怎么不找我啊?」中文网
「我哥不让。」
「……」小叔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实在想象不到她送外卖的画面。最后越想越气,「南哲那小子也真是的,心不是一般的大。回头我教育他,下次别和他这么疯了听到没?」
「嗯嗯。」
「以后缺什么找小叔。」
南歌抿唇一笑,也没和他客气,乖乖应下了。
要是和家里那两位亲叔叔聊天的话,她肯定就不是这个态度了。
和小叔在一块,一点都没有面对长辈的压力。
小时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叔的时候,小叔就很喜欢逗她。还带她出去找南哲,那会儿南哲在外面打球,因为是在一个商场的一楼,当时围观的人不少,小叔怕她看不到,就把她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
那会儿小叔还不让她叫小叔,说把他叫老了。确实,他也就比南哲大两三岁。她那会儿年纪小,小叔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叔让她叫哥哥,她就真的听进去了。
后来还是被奶奶听到了,她被揪着骂了一通,哭哭啼啼的改了称呼,叫他小叔。
小叔把问题都揽到了自己身上,也解释了。可奶奶依旧对他笑眯眯的,转头又凶了她。
小叔也没想到奶奶会对她这么凶。那会儿小叔已经十几岁了,很快意识到什么后,他没再辩解,直接拉着她走了。
她当时就是个小屁孩,其实哭完就不记得了。可小叔还是很认真地蹲下身子和她道歉,哄着她给她买零食。
也是从那开始,小叔变得很关心她。只要来江城,他一定会来看她和南哲。
她的第一支手机和游戏机,都是小叔从首都回来的时候,偷偷给她的。
她当时还在上小学,哪里敢收。小叔还教她怎么瞒着爸妈藏起来,甚至叮嘱南哲帮她打掩护。她那会儿成绩上下浮动很大,也是有小叔的一份功劳在的。
包括后来初中的时候,学校有一次晚会,她有个节目。小叔知道后,特地从首都给她寄过来一双高跟鞋,还写了卡片助她一切顺利。
也是因为小叔和他们两兄妹关系亲密,所以高考后南哲想的是,如果她不愿意留在江城,那最好的选择就是首都。
起码有个庇佑。
听到她报到淮大的时候,她小叔还特地打电话问候了她半个小时。
仔细想想,她长这么大,除了爷爷奶奶对她稍微苛刻一些外,身边的亲朋好友对她都还不错。
「想什么呢,过来看看你衣帽间。」
「来了!」南歌小跑着跟上去。
考虑到她一个人住,所以小叔给她选的只是公寓。她一个人住绰绰有余。
敲定其中一套后,小叔翻着合同一边说:「等你毕业了要是想留在这边,小叔再给你换个大的。」
「诶呀不用,其实这样就刚刚好。太大太空的话,我一个人住会害怕的。」
小叔签完字,偏头看了她一眼,笑着问:「以后怕什么呀,沈晏清不和你过来住?」
「……」南歌一怔,反应过来后讪讪的摸了摸鼻尖,小声道:「他在这边有房子,挺大的。」
她小叔
向着月圆时 古神在低语 豪门弃女携巨款归来 遮天之在太古 花都医仙 至尊狂龙 校草的小祖宗甜翻了 大佬在线吃瓜 穿成系统:开局创造禁地 农门贵公子 北墓:南笙 这恐怖副本的路人我不当了! 废材她封神归来 惊!女配在恋综里剧本杀后逆袭了 霍格沃茨的变形术教授总要搞事情 穿越古代我让家族称霸一方 网恋女友竟是暴躁女同桌 sss战神令 震惊!你们居然管我叫反派? 满级氪金大佬穿越新手村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