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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思不是一个粗心的人,置顶位置的昵称,按照常理来说,他应该不可能会注意不到。
余别恨的视线从已经息屏的手机上移开,眼神温柔地看向长思,“长思,你刚刚是吃醋了吗?”
沈长思神情未变,他轻勾了唇角,自若地伸了个懒腰,站起身,“饭菜是不是好了?”
“嗯,是好了。”余别恨把手机重新放回在茶几上,他的眼底噙着笑意,也跟着站起身。
有些问题,不一定要亲口听见答案。
两人吃过饭,在饭桌上坐下后,余别恨就给他舀了一碗猪心汤。
猪心汤里加了莲子、肉桂跟黑枣等配料,尝起来不仅有猪心汤的鲜,还有恰如其分的甜味。
沈长思喝了一口,胃里顿时变得暖融融的。沈长思过去没有给人夹过菜,不过那日他在香音寺的饭堂同桌吃饭时,他瞧见阿元的双亲皆会相互给对方夹菜……
余别恨的碗里,多了一块嫩滑鸡肉。
吃饭的桌子是长桌,嫩滑鸡肉是在长思的桌前,但是因着两人是相邻而坐,那碟嫩滑鸡肉余别恨绝不至于夹不到的地步。
…
吃过饭,余别恨洗碗,沈长思借着洗手的功夫,也进了厨房,漫不经心地问道:“你过去给人做过饭么?”
果然,长思之前是吃醋了。余别恨眼底盛着笑意,稍微往边上站了站,好让长思能够更方便的洗手,“做过。”
沈长思手还在水龙头底下冲着,他抬起头,“都给谁做过?”
“给我爸妈。”余别恨想了想,“还有周还。”
沈长思:“……”
他竟不是第一个。
阿元的双亲自是算了,为人子女,理所应当孝顺父母。怎的还给周医生也做上饭了?
沈长思的手洗得差不多了,却并没有马上离开,余别恨去把碗拿到水龙头下冲洗,主动解释道:“点外卖,没有自己在家里做的健康。有时候忙,不得已,只能随便应付一下。一般只要有时间,我都是在家里做饭。如果周还也刚好休息,我们就轮流做饭。事实上,我的工作时间比较长,周还做饭的次数要多于我。”
他跟周还两人从小就认识,性格方面也早就都磨合好了,因此同住的这段时间,是相对比较舒服的相处状态。
沈长思瞥了余别恨一眼,“周医生也会做饭么?”
沈长思之前就发觉了,他发现这个朝代的人似乎并无“君子远庖厨”这一说。
无论男女,皆会烹饪。且他今日刷的视频当中,似是男子烹饪的视频较女子更多。
倘若按照阿元所言,是周医生做饭的次数多一些,那他搬来同阿元同住,岂不是只会给阿元添麻烦?
这样的认知令沈长思并不高兴。
他自太子时期,便曾妄想有朝一日,能过寻常百姓的生活。如今,他倒是阴差阳错地过上了寻常百姓的日子,可是他发觉,他自己能为阿元做的事如此之少。
余别恨把洗干净的碗放在沥水槽上,洗了手,拿过一旁的擦手巾,替长思将他手里的水渍擦干。
在把他自己的手也给擦干之后,他把长思的手,握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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