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甄繁准备昂头挺胸地走过去,假装没看见简居宁。
她今天穿的是套装,也谈不上出错,只是和脚上的这双运动鞋不太搭,早知道到了车上再换鞋就好了。
黎媛媛这个神经病在她的公众号头条能卖二十万的情况下,特意为甄繁开设了一个新的栏目,吐槽甄繁的穿搭。她刚刷新出的一条,黎媛媛把甄繁从头到脚从衣着到配饰批评得一无是处。
甄繁本来打算还击的,但现在资料收集得还不够充足,这口气只能先咽下去。她嘴上说不在乎,心里多少对自己的穿着品味失了一些底气。
甄繁仰着头气势汹汹地往前走,不料仰望星空的同时忘记了脚踏实地,结果穿着运动鞋竟然被地上的石子给绊倒了。
“又他妈丢人了。”她心里想到,但随后又自暴自弃了,这么多年也不差这一次了。就在她双手撑地准备站起来时,一双手伸到了她眼前。
甄繁没理那双手,自己努力站了起来,嘴上倒是不输气势,“不好意思,又让您看笑话了。真的,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方我,每次我看见你都能遇见倒霉事,真的,我能不能恳求您离我远点儿?”
她没必要再装了,越装越像个笑话,从以前到现在,他哪次不是眼睁睁地看她装又不戳穿她,让她一次次丢人不自知。
说罢她连身上的土都懒得拍,直接走向自己的车,往前走的同时还挥了挥手,“拜拜了您呐,简少爷。”
“甄端阳,对不起。”
甄繁,端阳节出生,原名甄端阳,从出生那年她动不动就闹病,到五岁那年,她已经在医院里过了两次春节。她上小学那年,她爸特地坐车去崂山找大师给她请了个名字回来。甄繁后来一直想不通,大师出于什么目的,给她取名甄繁,她好像也并没有因为这个名字从此过上平安顺遂的生活。
大概是她爸给钱不够多,大师拿他开玩笑吧。
他俩最好的时候,简居宁当初为她有什么小名吗,甄繁的谐音容易让人误会,她顺嘴说了仨字,多少年没人这么叫她了啊。
晚间有风吹过,她没有扭头,“我不是说了吗,你不跟我分手我也要跟你散。我说的中国话您听起来有障碍?要不要我用英语说一遍。算了,毕竟我发音蹩脚。最近您投资的电影票房不错,真是恭喜您啊!我日子过得怎么样,都是我自己选的,和您一点关系都没有。您就算想当聂赫留朵夫,我也不是玛斯洛娃,我他妈没时间跟您玩角色扮演,您跟别人去玩那套救赎的戏码去吧,”
回家的路上,甄繁的眼前模煳了一片,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在他眼里她还是一个可怜虫。
家里还屯着罐头,甄繁继续窝在沙发上吃,甄言发来语音催她睡觉。
前几天甄言送了她一个香薰助眠灯,确实管用。
可并不是一下子就能睡着。
那些难堪的细节又在脑子里一遍一遍地重演,怎么也驱除不掉。
关于她和简居宁的第一次,别的都越来越模煳,只有那件洗得泛黄的白色胸衣一直在脑子里晃悠。
那件文胸,是她在街边的小店买的,没洗几次就发黄了,她一时又舍不得扔,心想干净就行了。
要知道会有那种事,她一定要换一件。
穿着睡衣起来清点自己的内衣,心想我现在他妈有钱了。
或许清点得太过兴奋了,怎么也睡不着。
躺在床上,连别的事情都清晰起来,当初即使算得是旖旎的片刻也让她觉得难堪。
那天他好像先弹了拉赫玛尼诺夫的第三钢协,然后他问她想听什么,接着便让她唱。
仙武大帝 妖妃她母仪天下了 远古种田:最强老公抽奖送 觉醒吞噬异能,在末世嘎嘎乱吸! 我的江小姐 重生之大佬的小可爱 海贼:谁规定的,我灭了他! 七夜禁宠:晚安,首席大人 重回十五撩男神 我捡到了一部机甲 甄嬛传之丽嫔娘娘千千岁 四合院:别不信,我比禽兽还禽兽 像我这般热切地爱你 当她的狗(青梅竹马1V2向) 王爷只想种田 最强史莱姆培养系统 来啊,一起撸团子! 摸金校尉之九幽将军 我夫君他权倾朝野 重生只为睡天后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