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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的味道很香,香味来自于酿酒的野果本身,在单纯的经过破皮、压榨和发酵后,一股清爽微酸的果香带着这里土壤矿物的独特气味缓缓飘散,混杂着余歌自身的气味,有种微醺的错觉。
1029仔细的擦拭着余歌皮肤,指尖有意无意的滑过,他的手臂弹性又结实的触感简直令人着迷,犹如一只只爬上他心头的蚂蚁,可以感觉到却怎么也无法触及。
他忽然有种想法。
他想亲吻他的手臂,他想舔舐他伤口的血液和酒,沿着胳膊一路往下,然后含住他的指尖,接住每一滴在他肌肤上留下痕迹的酒液。
“喂,你弄好了没有?老盯着我胳膊看什么?”
余歌的声音打断了1029脑中的画面,他收回思维,把剩下的半边袖子绑在余歌的胳膊上,自己还未放手,余歌就已经抽走了手臂。
1029往边上退了一些,鬼使神差的偷偷把刚才的半只袖子藏了起来。
“先这么处理,一会儿再找村长拿药给你敷上。”
余歌没注意到1029的小动作,只是看着自己两天光溜溜的胳膊不住叹息。
好好的两只袖子,一只袖子给村长包扎了,另一只袖子被1029扯下来了,一件长袖硬生生被改成了无袖,风一吹凉飕飕的,真算得上是两袖清风。
余歌无奈的咂嘴,捡起酒瓶子摇了摇。
还好,还剩一点。
余歌喝着酒,回头看了眼愣着那出神的1029给他扔了颗烤土豆:“诶,吃点吧,这都中午了,我估计你也该饿了。”
1029攥着土豆,上面余温未散,可余歌碰过之后他却觉得如火一般烫手。
“我,我能不能问你几个问题?”
余歌盘腿坐好,挑了个大的土豆就往嘴里塞:“有啥事说呗。”
“他们跟你非亲非故,你为什么要留下来帮他们,这对你有好处吗?”
“没好处的事就不做了?”
余歌一脸嫌弃的看着1029:“再说,你怎么确定我不能从中捞到好处呢?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贪生怕死的人当不了拾荒者。”
“拾荒者都这么喜欢以身犯险吗?”1029问。
“别人我是不知道,反正我从小就是在死人堆里长大的,这些东西早就不在乎了。”
余歌已经吃完了一颗土豆,往嘴里灌了点酒继续挑大的吃:“我只是不忍心看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荼毒小花,我只想让他们父女俩能平安地活下去。”
1029看着狼吞虎咽的余歌,他平淡得好像完全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儿。
“就为了这个,值得吗?”
“值,当然值,”余歌想也不想的说,“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脑子坏了,不过我脑子要是不坏,也不会傻乎乎的去救你了。”
余歌确实很傻。
他要是聪明的话就不会救自己,或者一开始就不会靠近自己乘坐的作战车。可是他还是救了自己,还是选择冒着生命危险上演一出无法ng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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