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样的诗才算得上是好诗呢?
遵循格律只是基本,传情达意算是升华。
但要是能够雅俗共赏,既朗朗上口,又具备一定的志趣,那就算得上是佳作了。
得到伍先生一句“好诗”,写诗之人当即站出来,垂着手站在人前,面露激动之色。
只见此人看起来十八九岁的年纪,生得中等个子,一身赭石色的布衣浆洗得干干净净。袖口有些磨边,手上有茧子,瞧来竟是个贫寒出身。
这幅形象,与他诗中所说的“茅檐喜并居”,倒是十分吻合。
伍先生注视此人,面露欣赏,和声问他:“今日试题,本为咏志。你这首诗写得的确不错,但却不知诗眼在何处?何谓咏志?”
年轻人的名字刚才已经被卢公子念出来了,他家在雍州城西,名字叫于樵。
于樵被伍先生提问,连忙回答道:“传屐朝寻药,分灯夜读书。回先生话,学生之志向,不敢远大,唯愿夜夜可以点灯读书,便算是得天之幸,欢欣无比了!”
这个愿望既卑微又赤诚,伍先生顿时动容。
他道:“我为官学博士,每年可举荐三名学生,以孝廉入官学。你过来,明日随我入书院。”
所以,这是于樵被伍先生看中,并举荐入官学的意思?
人群顿时哗然,登天之阶,这就是底层读书人的登天之阶啊!就这么,被这个于樵一脚跨了上去?
摘星楼前,果然从来不缺传奇!
气氛越发热烈起来,议论声久久不绝,人们或许对于樵充满欣羡,但更多的热切目光还是投射在卢公子身上。
相比起来,被称作骆经纶的骆游,他虽是雍州州牧之子,但在摘星楼的这片地界,显然他不是主角。
骆游的神色倒是不变,他站在一边,似乎漫不经心般继续听着卢公子念诗。
卢公子又念了十来首诗,其中只有一首得到了他身后一名先生的夸赞。这就代表了,此番获得进入摘星楼资格的,包括于樵在内,目前一共还只有两人。
好事者低声议论:“今天的题看似不难,但是名额反而少了呢。”
“那可不是?毕竟,今天伍先生亲自到场啊。”
卢公子又念了十来首诗,这一次,十首诗中有两首获得了先生的夸赞,可以进入摘星楼的,又多两人。
等到卢公子再伸手去拿,这个时候,托盘中已经只剩下寥寥几张诗卷了。
骆游的诗还没有被念到,卢公子拿起一张,笑道:“这首诗的作者……是城东,平安坊,张允。”
“诗名《蝉》,这是借蝉咏志?倒是不常见。”
卢公子停顿了片刻,这个时候,站在长桌稍远处的骆游忽地微微皱眉。
程灵看在眼中,只觉此刻骆游的神情非常微妙。
这时,卢公子念诗了:“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念罢了,只听伍先生脱口便赞:“好一个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围观众人也骚动了,会到摘星楼前来围观的,虽然不见得个个都是读书人,但也很少有大字不识的。
听得多了,见得多了,至少一些基本的鉴赏能力也就有了。
好的诗句本来就是可以直接触动人心的,“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寥寥十字,诗人那一份孤高与旷达,就表现出来了。
有一种绝非俗流,使人眼前一亮之感。
伍先生又赞道:“饮清露,出疏桐,这岂是言蝉?分明是高洁以自喻!格
律工整便罢了,意境之高,更上一筹!”
咸鱼穿书后发现全家都是反派 [快穿]他来自诸天万界 阴鸷太子的小人参精[穿书] 你们被刀了关我coser什么事 [娱乐圈]空降兵 炮灰攻三成了万人迷[快穿] 锦衣裁缝铺 天才的自负日常 穿书后,我刷错了反派的好感度 蓄意臣服 清穿之咸鱼董端嫔 顶级美人,次级替身 整个王朝和我一起穿越 高危职业大师姐 和顶流亲弟爆红慢综 我只是个穿越者啊 当靠山她是专业的[红楼] 气运被夺后我重生了 Boss见到我都要下跪[无限] 咸鱼女配把攻略系统上交啦
两千年前,秦皇为求不死药请徐福前往蓬莱仙岛求取仙丹并进行第五次东巡,于东巡途中离奇死亡。两千年后,蓬莱仙岛秦家意外得知此事,派出秦家不世鬼才兼少家主秦丹查证秦皇死因,以此充当家主考核。各路美女如潮水来袭,一切,从此开始!丹道分九转,由高到低由一至九,成就九转,化身丹神!且看秦丹如何携美傲游都市,笑傲天穹!...
穿入修真界,获得仙宝无限升级器,这金手指玩大发了提升法器品阶,售卖顶尖武器,那财源滚滚来不要太汹涌啥?先祖说大千界未来飞升可能无法实现?!困死了无数修真达人?还涉及一系列惊天之谜?那姐还能不能悠然修仙,坐看风云了?感谢编编桔子大大给偶设计的封面,么么么么么么(以下省略一千个)...
本书简介这里是人类灭绝后的血族世界!!!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亲王血皇血帝人类灭绝后,血族得到了进化,这个世界的血族无须饮血也不再惧怕阳光。他们有着比人类更加强大的体魄,有着自己独特的修行体系。QQ群117847133在我们血族之前,地球的撑控者是人类。不过他们败了,因为创世神早就制定好了‘最终轮回’法则,地球的掌控者会随着这条法则不断地改变。在这条法则的驱使下,我们血族的神德古拉大帝才能战胜人类,开启血族时代,进入德古拉元年。...
...
叶子新文求支持惑王猎妃,毒医五小姐1158735被迫嫁给由狼奶大的残暴王爷,将军府嫡小姐一哭二闹三上吊。折腾了两年,死了。唐芸穿越而来,顶替了狼王妃的位置。前世,做了半辈子特工,到头来,被人一枪爆头。这辈子,唐芸只想金盆洗手,和自家好狼君,相敬如宾的过日子。奈何,府上银子入不敷出,全进渣男渣女手,穷的连下人月钱都付不起。奈何,自家从小长在狼堆,不识字,不懂人情世故的夫君,老被人嘲笑,当枪使。奈何,一堆女人眼巴巴的往她夫君面前凑,拼命败坏她的名声,就想进府坐她的位置。她是那么好欺负的?唐芸拍了拍手没银子,赚起来,赚成天下第一首富!不识字,学起来,包装成天下第一男神!坏她名声,没关系,一巴掌拍死,来一个拍一个!还有乖乖夫君,咱别闹,吃醋啥的没必要,外面的男人再好,还能有你好?谁知,小日子正过得风生水起,怀着包子,数着银子,皇帝居然让她夫君上战场?被迫在家待产,谁知,包子刚满月,就传来她家夫君投敌造反另娶美娇娘的消息。唐芸冷冷的笑,带着狼崽子,冲上战场,既然不让她好过,就休怪她重出江湖,将这天下,搅得天翻地覆!...
如果那天牵住你手的人是我,你会因此喜欢上我吗?他用了毕生等待,却终究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那荒凉的内心世界里,他爱她,而她的心早已被一个死去的人霸占。他已经死了!他不受控制的朝着蜷缩在角落里衣不蔽体的女人吼道,再给你无数个十年,你也等不到他!他以为只要除去他,便可以真正陪伴她的余生,他不求占据她全部的心,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便是天大的慰藉。可是哪怕是那个人死了,灵魂也依旧肮脏的霸占着她的内心,不留丝毫余地。如果当初你知道你荒废了十年,却等来了一个死人,你还会等下去吗?你明知道你终有一天死去,却为什么还要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