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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如同一叶小舟,被遗弃在浩瀚无际的欲望之海上,忧虑或无知的不毛之地上,知识的海市蜃楼中或无理性的世界中。这叶小舟完全听凭疯癫的大海支配,除非它能抛下一只坚实的锚——信仰,或者扬起它精神的风帆,让上帝的呼吸把它吹到港口。]
自从加兰住进大主教的家之后,拉米雷斯对每天早晨醒来的场景或多或少有了一些设想。
那是一些他早些时候绝对不会去想的东西,有些人会指出那其实就是“家”和“房子”这两个词的本质区别,另一些人则用“温馨”这个词去描述那些幻想,总而言之——
在某些早晨他会被某种痒痒的触感弄醒,然后发现弄醒他的罪魁祸首是一缕头发。在此之前,他从没想到加兰的头发真的有那么长,它们往往哪里都是,其中几缕甚至以一种迂回曲折的姿态钻进他的领口里面,真不知道是怎么进去的——在这样的早晨,阳光如同某种悬浮的、半透明的凝胶一样灌进室内的时刻,弄醒他的那几根头发会不知道为什么会搭在他的脸侧,随着他的每一次呼吸起伏骚动着他嘴唇周围的皮肤,带来些轻微的痒意。
而在其他不那么友好的时刻,他将会从噩梦中惊醒,显然因为每个夜晚梦境里都充斥着鲜血和恶意的、窥探的目光。然后那女孩的手指轻轻地拂过他汗湿的额头,胸腔之间震动着低沉轻柔的安慰的音节,但其实几个月之前还有断骨刺穿过那些血肉,皮肤上缝针的痕迹还没有褪去。
不过今天,拉米雷斯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没有人,被褥之间温暖的温度已经消散了,显然加兰已经起床了很久。
最开始拉米雷斯以为是自己起晚了,但是卧室里还是漆黑一片,床头的闹钟显示现在才六点二十出头,而到了这个季节七点钟以后才会天亮。拉米雷斯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他前一天晚上睡得意外地不错——空气中也没有什么东西不幸又被烧焦了的气味,这说明加兰没有试图做饭。
(霍夫曼的那个事件过后,安全局出于各种考虑暂时取消了他家的家政服务,加兰搬进来以后就开始自己做饭了,她第一次下厨房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弄响了火警,拉米雷斯还不得不去向赶来的消防员解释前因后果)
在更早之前,拉米雷斯自己也肯定没法想象自己在醒来发现床上空无一人的时刻会感觉到有点心慌……但如果一个恐怖分子能偷偷带人潜入你家来绑架你,你其实是完全有理由在孤身一人的时候心慌的。更不要说加兰,虽然加兰搬进来以后科尔森以各种名义升级了他家的安保系统,但是他眼前还时常浮现起圣若翰洗者大教堂那天泼溅的血色。
莫德·加兰当然不是个小女孩了,甚至从某种意义上她都不是个普通“女孩”,安全局有一票在训练中被揍肿了的外勤特工可以证实这一点,按理说大主教不应该为对方失踪了那么一两秒钟而感觉心惊。
最后拉米雷斯向自己心里某些小小的声音妥协,他顺利在地下室找到了加兰:如我们所知,他的家地段相当不错,而且十分宽敞,是亚瑟·克莱普在不黑掉自动取款机的情况下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漂漂亮亮的两层公寓,另外附带一个所有鬼片里都会出现的那种地下室。
意即长长的、向下的台阶和不是非常明亮的灯光,堆着一大堆落灰的纸箱的深色地面。拉米雷斯单方面证实那堆纸箱里装的都是他到弗罗拉市任职红衣主教之后带来的一些陈年杂物,里面绝不包含什么可以毁灭世界的尤曼吉游戏棋。
其实在加兰搬来之后的某一天拉米雷斯才意外发现:加兰早在不知道几年之前就已经把这个他自从把杂物第一次搬进去之后就再也没下去过一次的地下室占领了。现在这个地下室里除了堆放搬家以后就没拆开过的纸箱之外,还充满了印着小熊和洋娃娃转圈圈跳舞的毛绒毯子、小山一样的布娃娃……总之就是以前会莫名出现在他家沙发上然后又谜之消失的那些东西。
……还有分门别类安置在墙上的枪托上的自动步枪、半自动手枪、一堆军刀和匕首、一把一看就特别贵的狙击枪,以及被加兰靠在墙边的一个疑似RPG火箭筒的东西,整个场面看上去活像加兰要向万恶的统治者发起战争。
然后拉米雷斯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可能在这两年之内的有些夜晚,这个小姑娘会无声无息地睡在他的地下室。
一般人在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可能会连寒毛都竖起来,就好像那种“有人住在你天花板吊顶里”的都市传说一样。但是拉米雷斯看着加兰那张脸完全升不起半分类似的心思,也就好像现在这一刻一样——从卧室里神秘失踪的加兰果然在地下室里,地下室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单杠,而加兰这个时候正背对着他吊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
……单手做引体向上。
拉米雷斯几乎在这种时刻感觉到有些好笑了,这真的是只有加兰这种人才能搞出来的午夜魔法。
加兰的头发简单地扎了个马尾,身上穿着既没有装饰也没有品味的黑色长袖长裤,光着脚。拉米雷斯能看见她肩背上的肌肉随着她的动作流畅的起伏:她身上的肌肉不算那种很夸张的类型,线条优雅流畅,蕴含着可怕的爆发力;她背后沿着脊柱向下的那一条布料已经被汗水浸透了,紧紧地贴在腰背上。
——拉米雷斯感觉到自己的喉咙有点发干,然后觉得在这种时刻会有这种感觉的自己才是个变态。
加兰显然早就听见他过来的声音了,因此全无惊讶,她开口的时候声音听上去甚至喘也不喘:“早啊,蜜糖。”
“……”
拉米雷斯简直有点怀疑加兰这几年被奥勒留公爵带坏了,五年前她可绝不是个张嘴蜜糖闭嘴宝贝的人。与此同时加兰松开手,轻巧地让自己落在地上。
她脚腕的皮肤在昏暗中白得晃眼,像是奥斯卡·王尔德那种唯美主义作家喜欢在文章中长篇累牍地形容的类型,在那一瞬间拉米雷斯模模糊糊地、带着一丝古怪的罪恶感想着。
“莫德,你们局里的人应该跟你说过复健训练也不要过度吧,你的骨头还没完全恢复呢。”拉米雷斯颇不赞同地说:因为加兰刚才抓着单杠的那只手上面布满了狰狞的伤疤,几个月前她才几乎弄断了那只手上的每一根骨头。
“没关系的,这才哪到哪,这才没过二十个呢。”加兰轻松地耸耸肩,虽然她这种很有问题的发言显然足以让走在大马路上的所有男人集体哭泣,“您怎么起这么早?”
“因为——”因为醒了以后发现你不在。
拉米雷斯堪堪刹住了车,他知道这话说出来加兰就会甜腻腻地过去亲他,要么就在他耳边说几句不甚得体的话,反正就是以让他脸红为乐。他在自己的脸真的红起来之前转移了话题:“你呢?”
加兰不笑了,她看向拉米雷斯:“因为我同事给我打电话,是关于多米尼克的事情,我为了不吵醒你就出去接电话了,结果接完就睡不着了……总之,他情况不是很好,情绪非常低落,不肯好好吃饭,什么什么的。”
拉米雷斯回想了一下他第一次见到多米尼克的时候的状态,实在算不上什么友好的回忆。他皱了皱眉头,苦涩地说:“实际上我并不意外。”
加兰走近了一步,她的皮肤上蒸腾着运动后的热气,仿佛非常温暖。实际上他们两个的肌肤并未相贴,但是那种暖意依然隔着有限的距离不断渡过来;加兰踮起脚尖来,她的嘴唇只是隔着一层带着尘埃气息的空气微微地擦过他的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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