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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实验设备(第3页)

穆琼将味道跟豆沙月饼很像的大饼塞进嘴里吃掉:“你们不用哄我,我很清楚,这个故事写的比我写的要好。”

“哪有,他写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东西,没有你写的实在。”朱婉婉道。

“娘,你不喜欢这个故事?”穆琼问。

“也没有……”朱婉婉道,《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她其实挺喜欢的。

“这个故事写的很好,比《留学》和《求医》要好。娘,昌玉,我希望你们多看看,看里面的女人都是怎么生活的。”穆琼道:“我们已经从穆家离开了,你们应该拥有新的人生。”

朱婉婉愣了。

这故事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活得自由潇洒,她也能这样?

像朱婉婉一样,看了《我在百年后》,然后羡慕百年后的女子的生活的人有不少。

这本书描写的百年后的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他们现在,真的很想主角张幸走出精神病院去外面看看,好让他们也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可惜的是,要等一个月,才能看到下面的内容。

一转眼,新的一天就来到了。

《求医》刚刚完结,《我在百年后》就紧跟着风靡上海,而今天,大众报上还会刊登楼玉宇的新作。

楼玉宇的新作是什么,大众报一直藏着掖着,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但越是这样,期待的人越多。

看过《求医》《留学》,又刚看了《我在百年后》的人,口味都被养叼了,他们这会儿,就惦记着楼玉宇的新作。

震旦大学。

郑维新一大早,就拿着大众报进了教室,他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只一眼,他就看清了穆琼的新书的名字。

“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小说的开篇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的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的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的有趣的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的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胜一筹。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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