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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谨禾眼里闪过泪光一瞬,他仰头呆滞凝望着天花板上的刺目光束,这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倒还真在眼前闪过。
说话也流利起来,嘴里轻喃,“恩恩怨怨,一笑泯过。”
蒋谨禾出生沿海一个贫寒渔村家庭,十一二岁就进南省打工了,第一份工作就是给人擦皮鞋。
他个头瘦弱,常常吃不饱饭,有次从豪车上下来一个商贾,将沾满泥泞的皮鞋伸到他面前,正常刷一次是八毛钱。
那个男人说,你用你穿的那件衣服给我擦,我给十块钱。
蒋谨禾那天饿得眼冒金星,只要有钱,他什么都能做,之后那个商贾总光临他这里,说他的衣服比擦鞋布干净。
再后来,他当了商贾的司机,做起了皮鞋买卖,接着皮毛生意倒买倒卖,涉黑走私,组建自己的势力,灰产遍布南省。
从擦鞋匠摇身一变到南省黑帮土匪头目。
五年前,在方雅文的接尘宴上,蒋谨禾第一次遇到霍霆。
他那个时候挥霍无度,膨胀无比,觉得自己能在南省支起黑帮半边天,去接风宴的时候,穿着一身猎来的极其张扬的灰狼皮做的大衣,携自己的男宠入席。
却只被安排在了次席,连主桌都够不上。
而主席间坐着一人,在方雅文的手边,男人银灰色西装外套,没有半点张扬的穿着,五官英武周正。
方雅文会斜眼看他动作,主席上的其他人也视他为众矢之的。
唯他在宴席的白炽灯下,叼着雪茄,慵懒地扯了下领带。
那样的霍霆,像一杯淬毒的酒,口渴的人恨不得一醉方休,不渴的人也会迷上他的颜色。
男人眉宇间的桀骜狂傲,王者之气,谁出其右。
蒋谨禾一瞬迷恋上了这样的男人。
他是拔出淤泥的光鲜亮丽,凌驾于他人的至高,成为他就能填埋羞于启齿的过往。
权利,征服,是刻男人骨子里热血与欲望。
如今他知,恐怕他没有机会了。
蒋谨禾撤回视线,他的目光又落到了霍霆身上,男人与他对视,依旧不含一丝情愫,只是少见的惋惜。
他痴痴望着霍霆硬挺轮廓,话是对着田馨说的,“可惜...不是...女儿身...我比你还早些遇到他...”
田馨将玉扳指取出来戴上蒋谨禾的拇指,“是了,你要是个女人多好,和他也算是强强联手。”
蒋谨禾摩挲着手里那枚玉扳指,又费力挪了下身体,凑到田馨耳边低语一句,接着像是精力疲乏了一般躺下,微眯着眼,“我累了,你们...走...”
黄三将病床放下来,那边护士也在催促探视时间到了。
田馨将手里的锦盒拿走,跟在霍霆身后出了重症。
霍霆问,“他跟你窃窃私语了什么。”
田馨抬眸看着男人这副魅惑的皮囊,夺目不羁的气质,惹得男怨女痴。
临了临了,都惦记着他。
“他说,遇见你,胜却人间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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