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像多数人知道一个故事要有开头过程结局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写好一样,写歌同样如此,写歌的人知道要旋律优美,知道要情绪饱满,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写出让人记住让人感动的好歌来。
已经第三天了,夏乐依旧沉静而寡言,却再一次把刚谱出的曲谱撕了扔进垃圾桶,她不是不知道要怎么写,她知道,她看到过妈妈绝望的模样,也亲身体会过再也见不到人的滋味,正因为知道得太多,情绪太满,她反而不知道要怎么安放它们。
起身走到窗户边看着下边来来去去的人,他们脚步匆匆,七层的高度不妨碍她看着他们或说着或笑着,神采飞扬,满身自信,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为之在努力拼搏。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首歌,有高低起伏,有喜怒哀乐,只是有的人喜得多一些,有的人苦得多一些,喜的多了自然就该是一首欢快的歌,苦的多了这首歌则让人感同身受……
夏乐把头抵在窗户上,那妈妈呢?是喜多一些还是苦多一些?又或者,是期盼更多?妈妈总说爸爸还活着,只是回不来,所以她心里从来都是抱着希望的……
对,应该是希望更多的,她和妈妈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找,也一直在等待。
想通这一点,夏乐一直觉得没对的点对上了,她立刻坐回去抱起吉他拨出一连串的音节,找到感觉后索性也不要吉他了,直接抓了纸笔奋笔疾书,即便仍然是神情未变,这番动作也让外边的郑秋燕松了口气,只剩两天,她本来是打算让她缓缓先用别的歌过这一轮的,现在看来说不定就不用将就了。
这一写就到了晚上,比赛在即,已经不止是白天,几个组的晚上也基本会在这里熬到十一点才回去,夏乐留下并不引人注目。
最后再弹奏了一遍,夏乐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大框架就这样了,细节还得再磨一磨。
姜小莉推门进来,手里提了个纸袋,“早过了饭点了,不觉得饿吗?”
不说还不觉得,这一说夏乐就感受到了前胸贴后背的饥饿感,不过这种程度的还不足以让她变脸色,看着姜小莉把饭菜从袋子里拿出来,接过她递来的筷子道谢。
“味道怎么样?”
夏乐点头说好吃,确实好吃,吃了这几天的盒饭她一入嘴就吃出来了,这和之前的不一样。
“我妈做的,当然好吃。”姜小莉靠着桌子坐着,“盒饭冷了就难吃,我和你换着吃了。”
这是夏乐没有想到的,低头看着这看相一般但味道非常好的菜不知道是不是要继续下嘴。
“你不会打算还给我吧?给我我也吃不下了啊。”姜小莉笑得不行,所以说她喜欢夏乐啊,简单好懂,行事也直接,和她打交道不需要费多少神,她不会想着自己是电视台的人要巴结,自己也不需要因为她是节目组看好的选手去奉承,就是平常的来往就好,哪怕以后她成名了也不用担心她会回头来算一开始对她不够好的帐,那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姿态她们电视人见得太多了。
夏乐也没有再和她讲客气,将饭菜汤一扫而光,没有半点浪费。
姜小莉不无羡慕的道:“这么能吃怎么还能这么瘦,我要敢这么吃得有现在的两个那么圆了。”
从来没有胖过的夏乐不懂这种烦恼,她道了声谢。
“把你们照顾好本来就是我的责任,不用这么客气。”姜小莉看了眼她放到一边的那叠A4纸,“有成果了?”
“恩。”
这个柱吃了烫嘴 寄生体 鬼舞辻富江[综] 穿成豪门大小姐后 终局者 郎骑竹马来 两小无猜 今天的我又是人质[综漫] 打奶!不要脸![综神话] 王府十代单传?她四胞胎打破魔咒 马语者 重生之沸腾青春 像我这样敬业的替身真的不多了 和英雄恋爱吧 恋爱脑已死,请给天堂烧纸 重生新婚夜,摄政王妃说她知错了 起源:格林神话 复活后大佬们哭着求我原谅 明星潜规则之皇 我在求生综艺谈恋爱 生存游戏捡到活体ATM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