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侵略性的话语直击宋稚的敏感神经,他奋力推开,“我没、没有.…..”
“嘘。”严淮按住不动,指尖抵在他下唇,“想被听到吗?”
两个人上床前已经拆下随身麦克风,摄像设备并未关闭,像机本身有自带收录音频功能,虽距离较远收录不清,但如果分贝高,也多少能听到一些。
宋稚偏头去看摄像机,抿嘴不再出声。
严淮从他身上移开,伸手去捏宋稚的兔耳朵,“这个要拆下来么?”
戴它睡觉恐怕会不舒服。
宋稚背过身,挂着兔耳朵摇了摇头。
“嗯,晚安。”严淮给他盖好被子,躺回另一边,不再出声。
宋稚不敢再撩被子做“城墙”,见身后彻底没了动静,他悄悄转过身。床很宽敞,彼此之间有一个半身位的距离,离这么远,应该没问题吧。
*
凌晨三点,严淮来客厅喝水。
返回卧室时,床上的人正摆成放荡不羁的“大”字,身体占据整张床面。
严淮没忍住笑,明明两年前那晚,这只小白兔睡在他怀里很乖,一整夜都会不乱动。
严淮弯下身抱住宋稚的肩膀和膝窝,小心翼翼把人往床内侧移,又帮他盖好被子。
宋稚呼吸平稳睡得沉,丝毫没受到影响。
严淮指尖停在宋稚头顶直愣愣的兔耳朵上,前者慢慢抬起他的头,把耳朵摘下来放在枕边。
被轻微惊扰的人半梦半醒,挥舞着手臂在周围乱摸,像是在寻找什么似的,最后他握住被子边角塞进怀里,翻个身继续睡。
*
纱网质地的半透明窗帘遮不住清晨的绚烂明媚。
宋稚抬手挡住刺目阳光,缓和几秒后他猛地坐起,被子盖在身上,身体也好好待在他那边。宋稚轻出一口气,懒洋洋往另一侧看,严淮已经不在床上。
现在是上午八点,严淮哥哥从小就有晨跑习惯。
当初十分厌恶早起的宋稚,为了可以看到严淮,曾坚持晨跑一个暑假,制造出各种偶遇他的机会。
宋稚听到开门的声音,他还犹豫是装睡还是下床时,严淮已经来到卧室,“不睡了?”
现在装睡也来不及了。
宋稚摇摇头。
“起来吃饭。”
宋稚拎着外套去卫生间洗澡换衣服,这次他清晰记得严淮哥哥昨晚的手法,特意弄开衣服全部拉链才脱下兔子睡衣。
洗完澡,宋稚顶着半干短发来到餐厅。
桌上摆着小笼包和油条,还有两碗热腾腾的牛奶燕麦粥。
灶台上的锅正冒热气,浓郁的燕麦味道扩散而来,粥是严淮哥哥亲手熬的,别的是买的。
宋稚端起粥碗,喝下一口。
“好喝吗?”
锦绣大明 披纸片人壳子玩游戏 病美人大佬只想咸鱼 朝露 遮天 眸算万界 我在狗血文里走事业线(快穿) 精武门 花夜前行 无声落幕 我在年代文里养妹的日常 和废柴纲告白以后 生来如此 (综漫同人)全横滨都在等芥川C位出道 诸葛亮传 长征 官术:拯救女市长后,我步步高升 锦瑶 原神:无限结缘系统 菜神直播间[电竞] 穿成豪门亲妈我哈哈哈哈哈哈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