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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这场疟疾,让余远洲在医院躺了三天。
出院后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手机充电。开机后,他迫不及待地点开那个「救急」号码。手指摁在拨号键上半天,终究还是作罢了。
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是丁凯复,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来尼日利亚是为了他,该怎么办。
如果丁凯复还对他说爱,该怎么办。
余远洲再一次对丁凯复的执着感到了震撼。但和以前那些恐惧的震撼不同,这一次的,发胀发酸。
假婚礼后,丁凯复信守承诺,的确没有继续纠缠,甚至可以说是消失得干干净净。
就连这次救他一命,都不肯留名。
那个有空子就钻,没空子就耍赖发疯的丁凯复,竟然会信守承诺。
那个不管干什么都要「换」的丁凯复,竟然学会了「爱」。
曾经,丁凯复也爱余远洲。有纯粹的成分,但更多的,是一种「狩猎」,一种「fishlove」。
「fishlove」,余远洲第一次知道这个词,是源于初中英语试卷上的一个阅读理解。
文章很短,开篇就说贤者看到个年轻人正在吃一条鱼。贤者问年轻人:“younganwhyareyoueatgthatfish?(年轻人,你为什么要吃这条鱼?)”
年轻人答:“becaeilovefish(因为我爱鱼)。”
“你爱这条鱼,所以你将它从水里捞起来,将它宰杀,烹饪?”贤者说,“请别告诉我你爱这条鱼。你爱的是你自己。因为这条鱼鲜美可口,所以你吃它。”
曾经丁凯复的爱,正是如此。他爱,是因为余远洲能满足他生理和情感上的需求。
长得可心,像他心里的老师。人也干净,不用担心染病。而且还聪明,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刺激。
就像是逮一条极其鲜美且稀少的鱼,再怎么执着地追着跑,最终目的也不过是为了吃。
那不是「爱」,那是一种「需要」。
如今的丁凯复,仍然爱着余远洲,但他的爱已然变得纯粹。
从失去余远洲那日算,已经过了将近七年。这七年,他自信过,迷茫过,虎b过,疯狂过。一直急得团团乱转,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办。
但在三十五岁这一年,他终于找到了正确答案:不怎么办。
不去想让余远洲怎么办。他接受余远洲给的结局,尊重余远洲的意愿。
就像王小波的那句名言:你要是愿意,我就永远爱你。你要是不愿意,我就永远相思。
这份真诚的「爱」,让余远洲第一次对丁凯复生出了「亏欠」,进而产生了动摇。
一方面,他知道自己也没放下丁凯复,在幻想一个破镜重圆的可能;另一方面,理智和经验又强迫他不要心软。
像是憋着个打不出来的喷嚏,迟迟下不定决心。揣着明白装糊涂,就这么掩耳盗铃地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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