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人背运到头,说不定会有什么好事发生,远坂时臣所期待的那个意外还真的发生了。
“这个,能给我吗?”
伴随着温和有礼的问话,吉尔伽美什的面前瞬间出现了一道身影。
来者穿着绣了白十字的红色外套,黑色的内衬和裤子像是武士穿的,脑后束着便于行动的高马尾,腰间还配了一柄长刀。现身时涌起的气流令他垂及腰侧的白发微微荡起,很快与暗红的衣摆一同落下。
“你是……四郎神父?”轰炎冰有些迟疑。
哪怕对方的装束和发型都改变了,轰炎冰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对方的身份。他觉得四郎神父穿的衣服可能是作为职业英雄工作时必穿的作战服,不过为什么突然……
言峰四郎、又或者说,换回了原本面貌、身着英灵武装的天草四郎时贞,他解放了自己作为英灵的那一面,出现在了这里。
他专注地看着英雄王手中的杯子,像在看至高的珍宝,而对旁人视若无物。
吉尔眯起了眼眸:“你说什么?”
天草四郎脸上带着包容一切的笑容,语气温和:“我说,能把你手上的东西给我吗?小弟弟。”
吉尔:“……”
远坂时臣只觉得脑壳痛。
这位勇者怎么乱认弟弟?
的确,哪怕吉尔伽美什喝了返老还童药水变小了,成天喊人家大哥哥、大哥哥的,但他也不能真的算是个弟弟。
至少,在远坂时臣看来,“英雄王是个弟弟”这种句子根本不会出现在世界上。
正如他所想,吉尔生气了。
年幼的王者很少会露出愤怒的情绪,小孩子最多只会表现出稍稍的任性,而他成长起来后倒是不再掩饰自己的性格,成年吉尔伽美什不认为自己唯我独尊的性格存在什么缺陷……虽然在年幼的他看来,这是某种成长的误区,需要尽可能的避免。
总之,说到底“吉尔伽美什”始终是一个人,不管是幼年、成年、抑或是老年的模样,外貌如何改变,其本质依旧是相同的。
因为自身经历和心态的不同,幼年体看上去更好相处一些,但这不代表小孩子不会生气——
看,这不就生气了吗?
幼年的王者猛地攥紧了手中的勺子,硬是让银勺扭曲到了不能使用的地步。脸上面无表情,眼底泛着冷酷的猩红色光芒,像极了自己的成年形态。
他生气并不是因为那个“小弟弟”的称谓,而是因为属于自己的财宝被窥视了。
“你在开什么玩笑,想要我手里的东西?”英雄王发出了一声冷笑,他手中的杯子微微亮起微光,上面的文字在杯身上游动起来。
远坂时臣恍然。
他终于意识到了那个杯子是什么。
——乌鲁克大杯。
传说中圣杯的原型,只存在于神代的宝物。
御三家为了抵达根源而制作出的圣杯需要长时间汲取外界的魔力,经过几十年的囤积后,才能达成实现愿望的功能。
而乌鲁克大杯根本不是后世的复制品能够比拟的,只要有足够的魔力驱动,即可实现一切愿望。而且作为英灵生前的财宝,乌鲁克大杯自带了神代那庞大的魔力量,相当于一个满状态的圣杯。
而天草四郎——
三个前任一台戏 病娇系男友[穿书] 靠种田走上人生巅峰 学霸的黑科技日常 他儿子有七个爹! 回到七十年代宠媳妇 穿成反派大佬的娘 她和魔王有个交易 穿成男配他妹[穿书] 小盲女嫁了豪门老男人 鬼屋创业指南 天宠之女(快穿) 你就是嫉妒我长得毛绒绒 (穿书)相公是反派 奋起吧,太后娘娘(快穿) 文物修复大师 娇宠小如意 他在逆光等我归 夺嫡不如谈恋爱 打脸之神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