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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陀蹲在墙角,就等着头顶上“扑通”一声响过,刘彻跳进院里,他就可以拍拍屁股回平阳公主府继续给不在场的陛下打掩护去,结果等了半天,头顶上一点动静都没有,春公公按捺不住,扬起脖子望望还端坐在墙头上的刘彻,压着声音着急地问:“公子,您怎么还不跳进去啊,万一一会来人看见咱们可就不好办了!”
刘彻坐在墙头上,被炎炎烈日晒得眼前发白,他抹了一把眼前的汗水,低头怒骂,“他娘的,卫青院里养着一只狗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
卫青本是奴仆出身,所以不喜欢像其他官宦子弟一样使奴唤婢,他自己独居一处偏院,除了伍僮常在身边伺候,就只有日常打扫院落的家仆每日过来一次,这些刘彻早就知道,只是没想到跃上墙头刚一抬头,就看到一只健壮的眼神异常凶狠的黑毛犬正蹲在庭院花丛之中虎视眈眈地盯着他。一旦跳下去,黑毛犬会不会跑过来咬他还在其次,万一这畜生张口叫两声,自己不就全暴露了吗?
“有狗吗?没听到狗叫啊?”蹲在墙外的春陀疑惑道。
对哦,这狗盯了他半天,怎么一声不叫?莫非是个哑狗?刘彻权衡再三,最后心一横,手指扣住墙檐,以臂力拉着身体缓慢下坠,等脚底距离地面很近之后,才松开手指,身体轻轻落到庭院之中。
拍了拍手上的灰尘,刘彻转头再看那条黑犬,黑犬依然就是看着他,一声不叫。刘彻倍感好奇,大着胆子走过去,站在黑犬三尺之外仔细查看了一番,才发现这狗后腿少了一截,因为它是蹲坐在花木丛里,所以刘彻刚刚才没有注意到。
这样一来刘彻倒是想起来了,这条黑犬应该是建章的猎犬,去年有一只猎犬在狩猎的时候被野熊咬掉了小半截后腿,建章的猎犬按照规矩是属于陛下的财物,卫青就和刘彻说了一声,把这只不能再狩猎的猎犬讨走了。估计因为它之前见过刘彻,所以才一直没叫。
刘彻好笑地过去揉了揉狗头,轻声训道:“看什么看,不认识朕了?卫青在哪?去,給朕带路!”
黑犬的尾巴在地上扫了扫,似乎是听懂了刘彻的话,慢慢站了起来,一步一摇往前走。其实也不需要黑犬带路,卫青所住的偏院面积并不大,除了一些花草之外,庭前只有一颗高大的桑树略微遮挡住了正屋窗口的部分视线,虽然吃桑葚的季节已经过去,不过刘彻还是能够想象出这颗桑树结满紫红色果子的样子——完美符合卫青的喜好,只有会结出好吃果子的树才是好树。
刘彻借着桑树的遮掩凑近正屋,他已经听到从正屋大开的窗口传出来的男子的谈笑声,与谈笑声一起传出来的,还有热气腾腾的肉香味。刘彻那个气呀,你看你看,卫青自己在家呼朋唤友煮肉喝酒,过得如此快活,却一点都没有想过拉他一起!
不过经过观察,除了霍去病那个小屁孩之外,屋里另外的两位客人刘彻都不认识。既然不认识,那就无所谓。刘彻整整衣襟,从桑树后出来,昂首阔步走入室内。
夏季炎热,门窗都开着,不过院子里养着烈犬,又是晴天白日,屋内的几人根本想不到还有“客人”胆敢跳墙入室,所以都没有留意到窗外的情况。肉煮得刚刚好,卫青本来面南而坐,突然听到脚步声便微微侧目而视,只看了一眼,卫青手中正探出去准备捞肉的筷子就吧嗒一声掉在了食案上。
刘彻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背着手径直走到他们身后,探身看了看,对着煮肉锅上蒸腾的热气皱眉,“大夏天煮肉吃,你们不嫌热吗?”
摆在中间用来煮肉的是一口三足鼎锅,锅内分为四格,分别煮着猪肉、羊肉、鹿肉,还有一格空着,估计是用来煮旁边的青菜的。除了调料,汤上还飘着晒干之后保存到现在的桑葚,煮出来的那味道,别提多香了。四个人每人面前一个小食案,食案上摆着各种调好的蘸料,肉熟了,夹出来在蘸料里涮一涮再入口。
不过热也是真热,四个人鼻尖上都见了汗珠。还没等卫青说话,先来的两位客人中的一位喝酒喝得高兴,闻言举着酒盏大摇其头,高声评价:“肤浅!一看这位老弟平时的生活就很无趣,火锅煮肉何需分夏日冬日,吾等想吃肉,便吃!这才叫畅快哈哈哈……”
另一位客人食案上没有酒盏,看起来很清醒,站起身来先和刘彻见了一个礼,然后才问卫青:“这位是?”
卫青也赶忙起身,瞟了瞟刘彻身后一个跟班都没有,再看刘彻身上的装扮是便装,便知道此时不能暴露刘彻的身份,“额,他,他是小弟的朋友。”
“怎么称呼?”
以前私服在村野都是称呼平阳侯,现在……卫青双眼望着刘彻,您今天叫什么?
刘彻微微一笑,“二位可以叫我东君。”
醉酒的客人也站了起来,闻言又摇头,“不好不好,东君是日神的名字,你一个凡人叫这个名字,不行不行……”这人迷迷糊糊地抬头望向刘彻,忽然呆住了身体。
卫青心中一惊,今天来的这两位客人,醉酒的就是当年在甘泉宫为他相面的囚徒裴掩,裴掩乃是天下第一相师许负的亲孙子,当年给卫青相过一面,平阳公主知道后觉得他有些本事便免了裴掩的罪过,放他归家,裴掩认为是卫青间接救了他,所以就和卫青交上了朋友。如今裴掩一直盯着刘彻的面目观察,莫非看出了什么?
为了转移裴掩的注意力,卫青赶忙插话向刘彻介绍这两位客人。裴掩之外,另一位不喝酒的客人名叫郭解,是许负的外孙,和裴掩是表兄弟,经裴掩引荐,卫青才和他相识。郭解就是卫青小时候很喜欢的那种人——侠士,这人行侠仗义,在民间声望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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