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第41章仅仅是一个中午,整整一……
仅仅是一个中午,整整一百份菜品就全都被卖光了。
殷秘急急忙忙的将“本店休息”的牌子挂了上去,然后摊倒在了桌子上面,只剩下穆尔在店里面忙来忙去收拾残局。
带着的围裙恰好凸显了穆尔的宽肩窄腰,到底是浑身的腱子肉,就是体力好啊!兔感叹到。
“熊,你穿围裙的样子真好看。”兔在穆尔路过自己身旁的时候突然出声。
“是吗?”穆尔回答,顺便亲了一口殷秘的脸颊。
“所以下次在家里面穿给我看吧?”
“只穿围裙那种。”
熊的大手将手里的盘子捏的紧紧的,尾巴也冒了出来,在身后不淡定的甩来甩去,顺利看到某只熊爆红,“把耳朵也变出来给我看看?”兔又提出了要求。
自从他的兽型暴露了被殷秘知道了,熊也就不藏着掖着了,情绪激动的时候该冒耳朵冒耳朵,该冒尾巴冒尾巴。
熊听话,熊照做。
两只软乎乎,圆滚滚的半球型耳朵在顺利的出现在了他的脑袋顶上,被兔的视线扫到的时候,还会不安的抖抖抖。
是的,我是个福瑞控,兔承认,他现在有一种冲动就是上去狠狠的蹂躏那对耳朵,一直把它们捏的湿哒哒,只能软趴趴的贴在脑袋顶上。
想想就爽啊!
但是现在不是时候,等回家再说。
要知道确定了关系之后,能这么调戏他,当初自己肯定会早点答应和穆尔不分手的!
叮铃,门铃声响,有客人来了。
“不好意思,本店已经休息了哟,不招待顾客了。”
殷秘说到,他抬起自己的小兔头,看见的就是一个穿着破破烂烂,宽大臃肿的袍子,胡子乱糟糟,长的马上可以拖地,拄着一根木质拐杖,颤颤巍巍的走进来。
嗷,原来是乞讨的老爷爷哟。
“您是饿了,想吃点东西嘛?没关系的不收您钱!”
“你就是欺负傻熊的那只兔子?”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您怎么来了?”穆尔从后厨出来,诧异到。
“小兔子你真不知道我,我可是大陆上面唯一一位法圣。”
“元素掌控者——伟大的弗雷德里克呢?”
殷秘依旧摇摇头。
“那个圣器就是我从阁下那里获得的。”穆尔在一旁补充。
熊后来说了,当时他是给一位德高望重的阁下“打工”去了,然后才换得的这个圣器,原来就是他啊!
想到穆尔那天回来的惨状,殷秘眯起了眼睛,一只耳朵竖起:“嗷——原来是弗雷德里克阁下啊!”
“您真的是法圣”
小老头正在研究面前绿绿的饮品,就是殷秘刚给他上的青柠蜂蜜水,听罢,不干了。
站起身来,法杖重重的锤了下地板,一阵元素力量划过,他的身上就换上了金光灿灿的法袍,连带着法杖上面也镶满了宝石。
脸上是得意又倨傲的神情:“这会儿像了吧,”兔点了点头,“你们小年轻就是喜欢以貌取人,非要我换上工作服才信。”
“嗷呦,这个绿绿的饮品还不错,或许你不介意再给我一杯,以及给我矮人酿制的淡啤酒”
老头砸吧了两下嘴,穆尔这伴侣的做出来的食物可是不得了哟,居然有一点点的修复作用。
弗雷德里克边等,还边说。
“你可是把穆尔迷得神魂颠倒哟,为了问我要那个圣器都愿意帮我去杀魔兽了,哈哈。”
教廷在早几年的时候就解散了,里面存放的各种圣器就分散在各个国家的不同人士中,弗雷德里克当时就趁乱顺了几件,但是后来发现对自己研究没什么用,就束之高阁了。
他正愁没人愿意帮他处理法师塔后面的那些凶残的魔兽呢。
世子何时能发现他是替身 开局指导大圣掀翻取经局[西游] 臣一心向学 点水[暗恋] 反派超可爱的(穿书) 木屋求生,开局双系魔法 野犬 慑神剑 成了国民儿子他爹 为师求你别入魔 炮灰不进疯人院! 普普通通并盛町 前妻她直接火葬场[重生] 冰山前妻不想拿我be剧本 水仙救赎倒计时 逆天 我和闺蜜穿到古代:带全村奔小康 漂亮炮灰也会被修罗场吗[快穿] 重生后成夫君妹妹 转生圣朝神女,她坐拥天下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