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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的剑。要我交出我的枪?行啊,枪在我枪套里,我就看看你有没有本事来拿。”说完双手抱在胸前,斜视着哈瑞,一副老子不好惹的模样。
黑人大汉哈瑞一愣,不怒反笑,挑起大拇指道:“哈哈哈,好小子,有种!更有趣的是有追求!不过年轻人还是实际点比较好,我虽然下不了臭强盗的剑。但是对于你,嘿嘿。”话音未落,他已经闪电般出手。双手一转腕,伸向了卧龙啸的腰间枪套。谁也看不出,这蛮牛一般的大汉竟会有这么敏捷的速度。
卧龙啸一直站着没有动,只等哈瑞抽出枪之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
一个人就算双手同时抽出两把枪,也必定有先后之分,因为人的双手不可能做到完全同步。就算肉眼看起来似乎是同时,但总有微小的差别,卧龙啸等的就是这个微小差别的瞬间!
就在哈瑞抽出其中一把枪,而另一把尚未完全抽出之时,卧龙啸猛然扭腰,整个身体像陀螺一样猛烈旋转,同时一手横切哈瑞抽出枪的那只手。猛烈旋转带动的惯性甩脱了哈瑞那只没有抽出枪的手,而另一只横切的手却瞬间切中哈瑞的手腕筋络。哈瑞手一麻,拿着的枪已经滑落,再次落进了卧龙啸的枪套。
整个过程快得令人眨眼的功夫都没有,众人只觉得卧龙啸一个转身,哈瑞就扑了个空。林甲装出一副茫然的样子,而简红却在那里嘿嘿地坏笑。哈瑞的脸涨得发紫,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腕,他想不通,实在想不通卧龙啸的轻轻一切,怎么就会就让自己的手瞬间麻痹。
呆了半晌,哈瑞转向了林甲,冷冷地道:“他的向我证明了,他有资格带着他的枪。你觉得你这把破刀又怎么样?”林甲微微一笑道:“我这把刀虽然破旧,但是绝对比他的剑好。”说完他指向了简红。哈瑞睁大眼睛指着简红道:“比他的好?比他的好?哈哈,这是我所听过最垃圾的笑话。”
林甲摇摇头道:“我这把刀,比剑更宽,更厚,所以材料份量充足。就算是卖废铁,也比他的值钱。你说对不对?”说完他卖弄似地拔出一截刀锋道:“你看这刀的钢火材质,你看这造型。是不是比他的强?”
哈瑞摸着头看了看,突然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死死盯着那截刀锋,眼神从惊讶转为敬畏和恐惧,最后深深吐了一口气道:“确实是把好刀,就算交给我保管,我也不敢。有了这样一把刀的人确实应该得到贵宾级的待遇。你完全有理由带上你的刀。”就在周围人惊讶的目光中,哈瑞竟然向林甲鞠了一个躬,双手把刀还给了林甲。
林甲微微一笑道:“谢谢。”收刀的时候悄悄收起了挂在刀上的一个小徽章,联邦兵王的奖章。
………【第一百六十六章 黑洞酒馆】………
林甲一看到哈瑞就知道,这个看似吊儿郎当,被简红称为海盗的男人肯定是当年联邦军部的一员。
真正的职业军人,每一个动作和姿势都深深打上了军队的烙印,在不经意之间就会暴露出自己的军人身份。
于是林甲选择故意暴露出兵王徽章,他这么做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想试探这个哈瑞和七杀将岸的关系到底有没有什么联系。
如果这个黑人是将岸的旧部,那么他一定认得这个徽章,因为将岸是林甲之前最后一个获得兵王称号的人。但是这个哈瑞的反应却让林甲有些疑惑,他虽然认识这个徽章,但是却表现得有些谨慎甚至有些恐惧。虽然他努力表现得很自然,但是林甲依然能捕捉到哈瑞隐藏在眼中的那一抹恐惧。
林甲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他知道问了也不会有答案。巨大的废弃航母,疑似前联邦军人的黑人大汉,这里似乎有太多的疑问。
简红看了看林甲笑道:“来吧,我带你们去一个好地方,那里是我认为全世界最好的地方。”晴天嘴角微笑道:“黑洞?”
简红哈哈大笑道:“还是你最了解我。”
晴天所说的黑洞并不是那种巨大引力的宇宙天体,而是沉船镇的一个酒馆。酒馆里有各式各样的酒,有醇厚好喝的美酒,也有足以燃烧灵魂的烈酒;有各式各样的人,有好看的人,也有不好看的人。这里经常都会发生各式各样的事,有好玩的事,也有不好玩的事。
林甲等人一进酒馆就看见了一些不好看的人,也许就将发生了一件绝对不好玩的事。
他们看见了一群明显不同于其他人的大汉,这些大汉围成一圈以一种极其专业的姿势站着。这种姿势是最适于格斗的姿势,沉稳,蓄势待发,就如同一只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食肉猛兽。
被围在中间的几个人却似乎毫不在意。林甲发现被围起来的一群人竟然都是熟人。
天痞吸着烟,小口品尝着黑洞酒馆特制的烈酒,带着黑色眼罩的脸上满是惬意。胖乎乎带着眼镜的正是萧掌柜,田十一脸冷峻坐在他旁边。琳琅和另一个美的令人窒息的女子正在玩着牌娇笑着,似乎浑然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一群大汉。
包围的圈子中一个大汉冷喝道:“交出那个铅匣吧,都是明白人,犯不上为了这不相干的东西赔上性命。或者我也可以给你们开个好价钱。”琳琅娇笑着从饱满的胸前拿出一个铅匣,放在了桌上,“谁要,谁来拿。”琳琅的眼神柔媚得几乎滴出水来。
天痞嘿嘿一笑:“老萧,也把东西拿出来,咱们西部的汉子怎么也不能不如一个娘们儿有气魄。东西放在桌上,我倒要看看谁敢动老子的。”萧掌柜从兜里摸出一个同样的铅匣拍在桌上,一脸挑衅地看着周围那群汉子。
说话的大汉眼神中顿时露出炙热贪婪的目光,走到人群中间。他看了看凶神恶煞似的天痞,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伸向了琳琅的那个铅制匣子,琳琅的眼中顿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嘲讽。
那个大汉的指尖刚一触及铅盒立刻如同碰到了烧红的烙铁般缩手,甚至来不及发出惨叫,他那只粗壮满是筋络虬结的大手在众目睽睽下迅速萎缩。皮肉开始腐蚀,露出了惨白的骨骼,筋骨开始逐渐如冰雪般消融。“啊!”那个大汉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嚎。
这一切都来得太快,太突然,谁也没想到琳琅的铅匣上附着如此恐怖暴烈的剧毒。瞬间就夺去了这个大汉的一只手,而且毒性还在不断向上蔓延。白光一闪,那个大汉的手臂无声无息落在地板上。“包扎一下,还能保住命。”林甲和卧龙啸大大咧咧走到天痞的桌子旁边坐了下来,他的刀背在背后,没有人看到他如何出刀的。
天痞笑道:“小林来了,上酒。”林甲微笑道:“只希望我不要被扔下船。”说完他也拿出了自己的铅制匣子放在桌子的角上。眨眨眼扭头对着那群大汉一笑道:“老规矩,谁要,谁自己来拿。”“还有我的!”简红走进人群中央,找桌子坐下,随手就把铅匣重重拍在桌子上。
晴天和苏瑟瑟也走了进去,他精赤的上身似乎有火焰跳动,没有人敢拦住他的去路。坐下之后,晴天也拿出了自己的铅匣,“最好别惹我。”晴天把铅匣放在桌上,只说了一句话。
断臂大汉额头青筋暴露,汗水淋漓直下。他脱下衣服包扎住伤口,恨恨地看着琳琅。周围的大汉表情大变,开始逐渐缩小包围。只等大汉一声令下,就要发动攻击。
“让一下,让一下,打扫垃圾。”一个驼背老人拎着一个水桶,一个拖把吆喝道。
他是黑洞酒馆负责打扫卫生的老人,又老又驼背,还有一张死人般苍白透明的脸,就好像那种已经在冰窟里冻过三个月的死人一样。可就是这样一个干瘪枯瘦的身体,一挤一靠,包围着的四五个大汉就全都飞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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