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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陆霄点了点头。
等边海宁把盘子拿回来,陆霄从锅里夹出了一大块猪蹄,放在盘子里吹吹凉,然后用小刀慢慢剥起上面的筋肉。
相比饲养的猪,野猪没有被骟过,肉里会带着一些更浓重的肉腥味,而且皮肉也更结实,更不容易炖烂。
不过好在豹妈拖回来的这只小公野猪还只是个半大的崽子,还没长到发情期,肉里本身的腥骚味会减少很多。
再加上有家里那些‘高级炖肉料’的加持,炖煮之下基本上已经吃不出那股味儿,口感还比养殖的猪肉更加筋道弹牙。
聂诚也早就闻着这个味儿惦记着汤了,开饭之后迫不及待的就给自已盛了一碗,呼噜呼噜几口灌下去,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开口评价道:
“陆哥,这野猪的猪蹄子汤真的好香,感觉比上次我过生日的时候你给我做的那个红烧猪蹄还好吃呢。”
“好吃就趁着这顿多吃点吧,这玩意儿可不是我说有就能有的。”
陆霄一边剥猪蹄上面的肉,一边笑道:
“野猪也不是什么样的都好吃。
老母猪的话,肉炖煮再长时间也很难嚼。
老公猪呢,因为没骟,肉里那股腥骚气又很重,再怎么下重料那股腥骚味也难以根除。
就得是像豹妈带回来的这种半大不大的小野猪,吃起来才香。
但这样的小野猪又极少能够碰到落单的,毕竟大多数时间,这种半大的野猪还跟着成年的母野猪,成群行动,猎捕起来很困难。
所以你知道为什么我说这头小野猪留着咱自已吃了吧?很难得的。”
听陆霄说完,聂诚点了点头,无比坚定的伸手拿起陆霄的空碗给他盛了满满一碗,然后又给自已和边海宁的碗满上:
“我懂了陆哥,就让我们把这头珍贵的小野猪啃得骨头都不剩吧。”
猪蹄本身就是猪身上皮肉最韧的地方之一,再加上是野猪,哪怕已经尽量炖煮熟烂,想把上面的筋肉皮干干净净的全弄下来也不是件容易事。
陆霄拿小刀剃了老半天,才堪堪剃干净了半只猪蹄。
炖煮过的骨头,结构性质已经发生变化,被动物直接吞咽下去不仅无法消化,而且还有可能造成梗阻。
所以他才要把能吃的筋肉弄下来之后再给豹妈。
豹妈原本也是在旁边耐心等着的,但是随着那些诱人的筋肉不断的被剥离,它闻着那个味儿越发心动。
最后实在没憋住,抬起了厚实毛绒的大爪,按在陆霄的腿上轻轻的揉了两下,呜呜嘤嘤的哼唧了起来。
-还没好吗?
“好了,马上好了。”
把旁边刚刚就晾着的小半碗已经温凉的汤倒进盘子里搅搅匀,陆霄原本想把盘子放在地上再让豹妈吃。
但才刚端起来,它的大脑袋已经凑了过来。
吃上了。
他养的豹,他不惯着谁惯着呢。
于是陆霄真的也就端着盘子,耐心的等豹妈吃完。
豹妈并没有让他等太久。
半个猪蹄的肉就算加上汤,对于一只已经成年的豹豹来说,也就堪堪够塞个牙缝。
囫囵着把东西全都吃了,豹妈甚至把盘子都舔得一干二净,然后抬起头舔了舔嘴巴,一脸乖巧又无辜的看着陆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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