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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三人赞同了,叶予问道:“有毛笔和宣纸吗?”
“你要写毛笔字?”林诗儿震惊地问道,他还会写毛笔字?
叶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稍微学过些。古诗词若不用毛笔字写,我总感觉缺几分韵味。”
……
让叶予有些意外的是,林家写毛笔字所用的墨汁并不是市场上现成的那种,而是像古代一样,用墨锭在砚台上轻磨,磨出的墨汁。
墨锭,叶予没有仔细观察,但泛青紫光,想来应该不差。
砚台,叶予不是很懂,不知好坏,但看上去有些历史了。
宣纸是久藏的生宣,适用于创作。
毛笔则是根据叶予要写行书而取来的羊毫笔。
这让叶予心里有些感叹。
果然不愧是书香世家,这些东西都是一应俱全的,不像自己家里,虽然也有笔墨纸砚,但都是很一般的那种——随手买的宣纸,一支普通的狼毫笔,一瓶墨汁,一个便宜的砚台——因为叶父的毛笔字写得还算可以,叶予家过年时都是叶父亲自写的春联。
虽然叶予不会研墨,但林母和林诗儿会啊!
当然,叶予是辈,自然是由林诗儿帮忙砚墨。
铺好画毡,再铺上宣纸,叶予长吐出口浊气,提起毛笔,蘸了蘸研磨好的墨汁,微微躬下身子,在宣纸上写下: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词还不算精彩,字却是笔走龙蛇,气势欹倾而神气横溢!
林母眼前一亮,忍不住一声赞叹:“藏巧于拙,淳古道劲,体度庄安,气象雍裕,有大家之风啊!而且看风格竟是自成一家,予自称‘稍微学过些’,实在是太谦虚了!”
闻言,林父有些惊讶:“我只觉得字很不错,有股神韵扑面而来,却是看不了这么细致。不过既然你这么,那必然是如此了。”
林母微微头,又仔细看了会儿后,不由叹道:“当属国内一流书法家。予的这手字,我不如也。”
林父虽是文化部门的官员,但毕竟专注于政治,而林诗儿年纪还,且对书法的兴趣不是很大,与其母相比,只是略懂一二,至于萝莉——呃,她只专注于漫画。
也因此,他们三人只是觉得叶予的字写得很好,具体有多好并不是很清楚。
刚才听到林母“有大家之风”,“风格自成一家”,三人就已经很惊讶了。
要知道,他才18岁啊!
18岁的书法家,书法风格自成一家,且有大家之风,这在国内听都没听过!
但此刻听到林母的再一次评价,三人已经不是惊讶了,而是转为震惊了。
要知道,林母除了是国内三大尖作家之一外,还是个出生于书香门第的女子,自便浸染在琴棋书画中,虽后来专注于写作,但她的那一手字在书法界也是颇有名气的,甚至每年都有人来求字。
而现在,她居然看了叶予的字后自承不如?
难道——叶予的这手字真的有这么好?
叶予的这手字虽然比之苏轼的字差了些许,但既已得其神韵,别是在毛笔字不再用于日常使用的现代,就算是放到古代,那也是当世一流的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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