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冬天了,可午后的阳光正好。
草皮的颜色虽然不再鲜緑,但不远处的山头依然郁郁葱葱。
混着林木味道的轻风徐来,叫人闻到就心情舒畅。
四人的家庭聚餐,气氛也是出乎意料的好。
黑猪肉,霜降牛,再加上定期从海南空运来的新鲜蔬果。南方虽然从来都不追求什么大牌,但在口腹上面,却从不委屈自己。
而让李孝利夫妇更为满意的,是今天的酒水。
能让南方专门收罗的,那肯定都是好货啊。
席过半程,李孝利已经有了六七分醉意。不至于失态,但说话的嗓门已经明显又高了两个八度,每每聊几句,还要哈哈大笑一番。
李尚顺喝的也不少。当初能把到李孝利,没有过人的酒量怎么行?
本来自来济州岛,他喝的机会就少了,今天还顾忌着要开车回程。
但难得跟南方聊得投缘,对方又是音乐制作界的传奇,所以被劝了两回之后,他终于也是开了戒。
好酒好菜好朋友,这三样齐上,哪里还有刹得住车的道理。
不知不觉,他也有点高了。
南方没可能幸免。
卡宝虽然也能陪点,但酒量有限,大多数时间还是端着个杯子做孝利的迷妹,几杯下去,就已经脸通红了。
一力陪李家夫妻喝到高兴的,就是南方。
“哐~”李孝利将空酒杯重重的顿在桌面上,带着哭腔:“欧巴!我要回首城!我好想回首城啊!一直待在济州岛,我都快闷死啦!5555~~我要天天这么喝!我要天天这么热闹高兴!”
李尚顺迷迷瞪瞪摇头:“不,不好。。。首城。。。太吵了。”
卡宝本来就是没什么眼色的家伙,现在喝得半醉,就更傻了,还在嘿嘿笑着给李孝利倒酒。
南方心里苦笑,揽住李尚顺:“尚顺哥啊,嘿嘿,我膀胱快喝炸了,走,咱们一起去下洗手间吧。”
李孝利却听到了,摇摇晃晃举手:“我!我要先去嘘!艾古,不说还好,这么一提,我都快尿出来啦!”
南方赶紧转头朝卡宝招呼:“得得得,哈尼啊,那你快带她去吧。”
两个半醉的小娘,就这么勾肩搭背的摇晃着往屋里去了。
顺心吃饱后,本来赖洋洋的趴在食盆边晒太阳,听到动静就站起了身子,甩甩尾巴,跟了过去。
南方的胳膊还搭在李尚顺肩上,见两人一犬都去了,这才又跟他碰了下杯:“我说尚顺哥啊,看怒那的样子,好像的确是憋坏了呢,要不,你让她回首城玩玩儿?”
李尚顺又灌了口酒,摇头,口齿有点模糊:“不成的,我知道她喜欢热闹,但好不容易才慢慢习惯了点这样的生活节奏,如果回到首城,每天被朋友们往PUB里一拖,那就又都回去啦~”
“那你就跟她一起回呗,到时候还能监督她的酒量,还能照顾到她,不就行了?”南方陪着喝了一大口,觉得脑袋也开始有点晕乎了。
“不好~不好~”李尚顺只是摇着头嘀咕。
“哈哈,那就不回!”别人的家务事,南方也不会去多操闲心,那是很忌讳的,他大笑着又拍了拍李尚顺的肩膀:“怎么样,尚顺哥,喝得差不多的话,咱们进屋去坐坐?我还专门给你准备了很棒的普洱哟~”
熏熏然的李尚顺,根本没注意到,为什么初次见面的南方会知道自己的喝茶嗜好,只是兴奋的扶案起身:“走走走!你都说棒了,那定是好茶!尝尝去~”
两个勾肩搭背的摇晃男,走到后门处,正好撞上一双勾肩搭背的摇晃女。
李孝利醉眼惺忪笑:“你们,动作快点啊,等你们一起喝。”
南方指了指屋里:“哈,咱们现在先喝点热茶,酒这东西不长腿,跑不了的,等晚上咱们再一起对付它们。”
。。。。。。。。。。。
会客室。
李孝利和卡宝都歪歪斜斜的占据了沙发的一头。
泥落画梁空 特种兵之开局擒获蒋小鱼 穿越之我不是女主 盗墓之敲棺 囚狱 帝胄诀 篮球从未离开 你是我的,命运 我真的是好男人 TF之萌学园之往昔有惊鸿3 等风替我捎封信 女尊:娇养的疯批夫郎又翻车了 末世羔羊 反派暴君:气运越用越多怎么办? 医品农女的作妖日常 神级快婿 灵气复苏之暴力法神 弹指破天 快穿之大佬宿主是反派 我的老婆竟是白富美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