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5章 此子妖孽(第1页)

苏牧对此很无语,这个时代的女人地位很低,婢女和小妾是可以随意买卖或者送人的,但他还是很难接受这种操作。

曲玲珑和沈云初可不这样想,从小接受的教育,严重固化了她们的思维方式。

男子科举入仕为官,女子嫁入仕族阀门,便是她们理解的这个时代上升的阶梯,没有人可以违背这个规则。

苏牧返回座位,沈云初和曲玲珑也跟了回来,只是都不曾说话,坐在那里各自想着心事。

此时李泰旺走到中堂过道的位置,说道:“一炷香时间已到。”

“封庄吧!”程烬吩咐一声,不再接受人们的押注。

从赔付比来看,很多人还是不太看好苏牧。

介子修起身将写好的诗词交给了李泰旺。

李泰旺看完频频点头,朗读了出来,“关外兵威肃,云边万木低,乡心何处写,不是陇头啼。”

“好诗!”

“介进士果然才华横溢,此诗甚妙,甚妙!”

人们听完纷纷夸赞起来。

苏牧内心却是一紧,不禁感慨,大魏的文人都是妖孽吗?能考中进士的人果然非比寻常。

沈云初只是淡淡一笑,苏牧今天的表现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但跟介子修比起来还差得远。

她默不作声的将纸笔重新摆放好,抬眸看向苏牧。

“随便写一首就好,输了也没关系。”

苏牧撇撇嘴,拿起笔,口中默念着,却迟迟没有下笔。

不可否认,介子修这首诗虽不太贴题,却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作品,表明其在诗词一道显然有很深的造诣。

苏牧本以为必胜,没想到介子修竟有如此才华,长舒一口气,摇摇头,口中轻吟:“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笔锋落在纸上,写的却是:“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三千里外求贤诏,不使胡尘近汉城。”

这个时代没有唐,也没有王昌龄闻名于世的《出塞》。

苏牧却没有选择直接抄,他不会写诗,但不妨碍他会仿写,将王昌龄的出塞打散,重新组合出一首符合韵脚的诗,对他来说并不是难事。

旁人离得远听不到,沈云初和曲玲珑却是有些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

因为她们发现苏牧口中吟的和写在纸上的完全不一样。

两女惊讶的看着他,试图从中看出点什么。

苏牧只是笑了笑,吹干墨迹,交给了李泰旺。

李泰旺一接过来便被苏牧这手瘦金体惊讶到了,看了苏牧一眼,低头朗读了出来。

“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

围观众人发出阵阵惊讶。

“嘶!”

“这是首七言!”

“这......谁的诗更好?”

“四海兵戈犹在目,九边烽火未惊心......这是何等胸襟!”

“三千里外求贤诏,不使胡尘近汉城......这是何等气概!”

“难道沈家养婿真的开窍了?”

众人面面相觑,难以置信的看向苏牧,有些人则看向李泰旺。

山野情韵  性转军师:我在异世界成为最强  兽世天灾种田路  大唐超市:摆烂店家的悠闲生活  龙域剑主  渣爹总想和妈咪复合  官途无疆  失宠女配下线后,十个哥哥都疯了  我在军统立规矩  这个谷主不一般  山村嫂子  重回90年代,物资无限的我爽翻  替嫁后被隐藏首富宠翻了  王宝来的逍遥人生  大夏小仙医  山村寡姐  魂穿民国:我在军统那些年  都市:我读书就变强  乡村逍遥神医  信息素是抑制剂的O没人要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