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云初渐渐读入佳境,心中一阵欣喜。
沈家画舫上的歌舞只是用来调剂观众情绪的节目,画舫的大部分收入其实来自于说书。
一个好话本可以引来无数新老客人,沈家画舫有了这个话本,就相当于又有了新的财源,让沈云初自是喜不胜收。
她起身来到床前,望着床上熟睡的男人,静立许久才转身推门出去。
苏牧这一睡直到午时才醒来,睁开眼见到沈云初坐在矮几前,旋即笑道:“娘子何时来的?”
“一早便来了,奴家听许管事和玲珑说夫君昨晚又是写话本,又是教玲珑曲子,很是辛苦呢!”
苏牧将身体在床上摊成一个大字,扭动几下,伸伸懒腰,口中发出几声舒爽的叫声。
看着他搞怪的动作,沈云初无语的嗔了他一眼,随后柔声问道:“夫君饿了吗?奴家这就让画颜去取些点心来。”
苏牧坐起身却见她眉头微蹙,双手捂着小腹,似是很不舒服的样子,急忙问道:“娘子身体不舒服吗?”
“没,没。”今天是沈云初来月事的第二天,虽用了大号创可贴,不妨碍走动,但女人这个时间段身体总归不太舒服,被苏牧问起脸上羞红了大片,颔着首羞涩的道:“奴家昨,昨日姨妈至了。”
哈?姨妈至?大姨妈来了!苏牧惊愕的张了张嘴,他有点怀疑人生了,自己的媳妇莫非也是穿越客?
看见苏牧惊愕的表情,沈云初这才知道,他竟不知道姨妈至的典故,一时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被羞的不敢抬头。
苏牧嘴里露出一抹笑意:“我懂娘子的意思,只是不知道这个说法出自何处。”
“夫,夫君既明,便不要问了,怪羞人。”沈云初脸色一僵,急急摇头。
见她如此害羞,苏牧存心想逗逗她,于是又问:“我只是好奇,娘子阅卷无数,可否给为夫讲讲此典来历?”
唉!这个坏人怎么如此重的好奇心。沈云初心中悲凉,轻咬下唇,纠结良久点点头。
“汉末,有女,姓李名佳,芳华二八,自幼父母双亡,承欢姨娘膝下。时日一久,媒事渐多,佳独喜李郎。偏李生多情,两人常家中私会。某次亲近,忽闻屐声。佳曰:姨妈至。李生藏。甘露后,李生纳媒,佳入李门。洞房之时,李郎宽衣拔蜡,欲行云雨。佳逢月红,羞言,曰:姨妈至。李郎顿悟,停房事。至此,李佳氏,月红日,惯曰:姨妈至。”
嘶~,苏牧彻底惊呆了,他没想到大姨妈的典故竟然从汉代就有了,点头道:“多谢娘子解惑,娘子身体不适,记得多喝热水。”
话一出口,他就摇头,心道:这话说的好像太直男了,但...似乎也没有别的办法啊!
“嗯~”沈云初低着羞红的脸,轻轻应了一声。
“娘子额头的朱砂,就是代表那个意思?”
苏牧又好奇的问道。
沈云初很无语的点了点头,心中哀怨:坏人,怎么还问,真真要羞死人吗?
苏牧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林贞若时,她眉心也点了颗朱砂,那她为何还要骑马?
还好自己躲的快,否则......后果难料啊!
想到林贞若,不禁又想起被他藏起来的大号肚兜。
一时间,苏牧哑然失笑。
沈云初好奇的问道:“夫君在笑什么?”
魂穿民国:我在军统那些年 兽世天灾种田路 我在军统立规矩 重回90年代,物资无限的我爽翻 山野情韵 龙域剑主 替嫁后被隐藏首富宠翻了 信息素是抑制剂的O没人要 性转军师:我在异世界成为最强 渣爹总想和妈咪复合 失宠女配下线后,十个哥哥都疯了 大夏小仙医 大唐超市:摆烂店家的悠闲生活 山村寡姐 乡村逍遥神医 王宝来的逍遥人生 都市:我读书就变强 官途无疆 这个谷主不一般 山村嫂子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