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他面前横着一条长桌,桌子对面坐着两人。
一男矮胖温和,穿着一袭绿袍,张口说话,表情有些刻板,像是在念连台词:
“现在是科学与魔法共舞的时代,死亡训练场目前最火的专业有两个,其一是骑士,其二是武士。骑士是指熟练使用高科技武器的战斗人员,其中尤以操控同步战斗机为主,总之十分无聊;而所谓武士,是指能吸收天地原力从而控制外物的战斗人员,简而言之,就像魔法师,或者更恰当的说,像是——”
一女打断了他要说的“神仙”二字,以一种微微沙哑却又不乏干练的声音说道:
“你的名字叫松鸣是吧,既然你炮轰铁门,应该是想成为骑士吧。现在是末法时代,也是星际时代,科技在不断进步,而武士却在不断倒退,所谓原力,不过是畜生之道,只有科学才是人类的希望,另外我尤其要告诉你的是,在死亡训练场,武士专业的成活率是百分之一,而成为骑士的存活率是十分之一,我叫FIR,FIR-SKYWALKER,加入我们吧。”
松鸣前世对《星球大战》十分熟悉,SKYWALKER是贯穿星球大战六部曲的威名,此刻只觉有些好奇,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
女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五官很漂亮,戴着一副很合脸的无框眼镜,淡蓝色的眼瞳,像是阳光穿过高大的树木,洒在丛林中央的湖心上,微风吹起了荡漾的轻波;一袭淡紫色的长发像紫藤萝瀑布,皮肤白皙,左脸有一小块蝴蝶形的暗红胎记;她穿着一身汽修员般的蓝色工装,身上却散发出一种春天虫草的香味。
总之,这是一个相当有特点的女人。
这些特点入不了松鸣的眼,他的眼睛盯在那撑起蓝色工装的胸围上。
因为那胸围的缘故,松鸣一瞬间差点对科学动了心,但是理智一想,若是成为骑士的话,他这种不老不朽的怪物,肯定会第一时间被解剖研究。
所以他擦干鼻血,毅然决然地维持原判——
武士。
女子起身离开,转身回眸一笑,那表情像是石子落进了波光粼粼的湖面,激起一圈华美的光纹。
“我们还会见面的。”
……
“签了这份合同,只有成为武士,你才能活下来。”
“百分之一的机会是吧?”
“干了这杯水。”
“怎么会有种视死如归的感觉……”
松鸣端起水杯,一饮而尽,随后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他感觉自己被带到一个密闭的实验室,屁股被打了针,胸口被开了洞,耳边依稀还能听到诸如“激素”“心脏急停器”之类的词语……
然后,他醒了。
只觉胸口有些痒,细觉之下,竟是有人在自己身上肆意地摸索,似在寻找什么,他的眼睛还未来得及睁开,右手便下意识探了出去。
猛地抓在了一坨神秘物体上,软软的,暖暖的,弹弹的……以及大大的。
似乎摸到什么不得了的东西,松鸣咬定青山不放松,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一个长相普通、皮肤灰暗的少女,正微笑着俯瞰着他,那笑容中似充满着无限的温柔:
“你是新来的肥料吗?”
———————————————
预告:第0006章,你知道双修吗?
心碎离歌 招魂夫婿 重生之血继限界 末世君王 大地本纪 重生都市之超级系统 白帝姜郎 俗人读档 重生修二代 带着手机去穿越 魔也成道 英雄联盟之巅峰玩家 虫族遗客 毒尊医仙 无限梦学院 Hi,天使天天见 如意郎君 红娘临时工 大禅师 在中原行镖的日子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