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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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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彩霞染红西天的时候,各个部落出去狩猎的勇士,陆续返回了墟市。安儿把熬好的药,倒入陶碗中,让骆的大孩子端去给他妈妈喝。又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几张厚厚的皮子给她铺盖。
果儿蜡黄的脸上,涌上感激之色,挣扎着坐起来,谢了又谢道:“够了,这边的皮子够用的了!我听部落的那位小勇士说,安儿你挺怕冷的,把皮子都给我了,你受了凉怎么办?”
安儿笑着摇头道:“我那边还有呢,这次出来,带了不少皮子,本来是用来交换海盐和陶罐的,现在陶罐和盐都换回来了,堆在我那儿闲着也是闲着。部落里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人口,这些皮子自然不会再交换出去了,留着大家御寒用呢!”
把皮子盖在果儿的身上,安儿又道:“晚上这里可冷了,你的病可不能再受半点寒气了。我再帮你弄个火盆,晚上能暖和一些!”
出了果儿的小帐篷,安儿差点撞进了一个宽阔结实的怀抱,还是那人扶了她的肩膀一下,才免于“投怀送抱”的尴尬境遇。一抬头,原来是“面瘫男”骆。
他那双充满野性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安儿,显然听到了她跟自己女人的对话,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在安儿冲他笑了笑。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他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当安儿回过头去,想要说不用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钻进了果儿的帐篷里,留个背影给她。安儿耸了耸肩,一个怪人!
“安,安!!看,我们猎到了两头大家伙,其中一个还活着呢!!”达儿稚嫩尖细的嗓音,远远地传过来。安儿循声望去。发现泰雅部落的十位优秀的猎手,手中拿着骨矛和兽皮包裹的强弩,抬着两头很眼熟的猎物。远远地朝着这边走过来。
墟市里其他部落的猎手,都眼馋地看着他们。每次墟市,参加交换的每个部落,也都会派出狩猎队去附近碰运气。时间长了。周围的猎物。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要到更远的地方,才能见到猎物的影子。而且,那些猎物要么是非常凶猛,狩猎勇士们不敢轻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猎手,抬的猎物他们都见过,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一有动静马上撒开蹄子逃开。各部落的猎手也想过去捕猎。可惜石矛没沾到猎物的边儿呢,就只剩下一阵烟尘了。这些泰雅部落的猎手,一定撞了大运了,否则怎么可能弄到这些风一般的猎物?
远远的,安儿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伟岸的身影,小小的达儿骑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着她这边挥着手,那得意的小模样,像一位凯旋的小将军。
而阿布的右手上,牵着一只用麻绳拴着脖子的猎物,后腿一瘸一瘸的,还流着血呢!安儿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悦的神色。马!好神骏的一匹马,虽然受了伤,脖子上又套了绳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时地甩着脖子,想要挣脱束缚。
“咴咴咴咴!”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阿布回头用铁锤般的拳头,在它脑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马眼中闪过痛苦的神色,马上乖觉地不再挣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缰绳,快步朝着安儿走过来。他的眼中,同样有难以抑制的喜悦:“这家伙可难捉了,跑得跟风一样快。要不是伤了腿,还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认识这家伙吗?先养着,等缺少食物的时候,再杀了吃!!”
安儿冲到他面前,脸上眼中笑意纵横,可惜不是为了他,而是他手上牵的猎物。
“小心,别被它咬了!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给揍服了。来,你牵着它,带它走几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绳,慢慢地放在安儿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备着,那匹可怜的枣红马,一有想要撒野的趋势,他的大拳头就上去了。
枣红野马被揍怕了,老实地跟在安儿的后面,马屁股上的伤口,随着它的走动,不停地滴着血。安儿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有些担心地道:“它的伤口需要敷药,可我又担心敷药的时候,它尥蹶子!”
“这好办,”阿布把达儿从自己的肩膀上托下来,招呼着阿桑和大山两个大力士,合伙把枣红马撂倒了,按头的按头,压腿的压腿,直到安儿把止血药糊在它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一种围猎方法!
她记得穿越前,曾经看过一本穿越原始社会的书,里面写着用网子捕猎的方法。就是把猎物,赶到设置渔网机关的地方,然后猛然间收起网子,猎物就成瓮中之鳖了。
所以,她在这两天之间,要编制出一个足够大足够结实的网子。时间紧急,新加入的几个女人,安儿选了手巧的,把编制渔网的方法,教会了她们。
在这之前,安儿也曾编织过捕鱼的网子,通过撒网收网的方法,来捕鱼。因为有了渔网,部落里每家每户的墙上,都悬挂着腌制好的咸鱼和鱼干,到了冬天用水泡泡,煮着吃比吃鲜鱼别有一种味道。
不过,捕猎马群的网子,跟渔网不同。网眼要稀疏,最好马头能够钻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掉了。网子要结实,到时候马群奔跑起来,冲击力是十分惊人的。另外,就是要足够大,不说一次能捕捉到整群的马,至少得有个七八、十来匹,才够两个部落分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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