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192章 蒸汽四式(第1页)

松鸣未经思考,张口便答:

“我没有看到任何人啊,您说的……是猪吧?”

“……”

“……”

“……”

轩湄、李逸风甚至周鸿一,三人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松鸣随后向三人大致说了下当年初遇红猪的故事。

“看来你成材不是偶然的事情,红猪虽色,但还不至于无聊到特地来观看夫人洗澡的地步,因为那时候夫人的体型……我都看不下去啊。”

轩湄白了李逸风一眼,对松鸣道:

“所以说,红猪很可能是来考察你的松鸣,他一定是提前发现了你身上的非凡之处!”

周鸿一眉头微蹙,突然陷入了沉思。

松鸣一看情况不对,赶紧话锋一转,拉着周鸿一向李逸风二人说清了来意。

所谓来意,就是对松鸣身体进行完整解剖,从而研究出松鸣所计划的蒸汽内力能否实现,用什么方法实现。

李逸风一脸兴奋,很快答应了解剖请求。

……

接下来,就进入解剖环节。

李逸风执刀,周鸿一和轩湄则在一旁旁观,三人仔细研究着松鸣的骨骼和肌肉,以及反复捣鼓松鸣的坚如铁壁的血管,希望能找到将其内气外放的方法。

松鸣被直接开肠剖肚,尽管全身打了一壶麻药,但他却仍痛成了狗……以及因为轩湄老师的白色浴衣太过透明的缘故,喷了一嘴的鼻血。

24小时的手术很快过去了。

对于松鸣为何拥有如此逆天的身体天赋,李逸风和周鸿一依然没弄出个所以然来,根据基因来看,并没有任何突变的迹象,但是从细胞角度来看。却有着极强的自愈能力。

至于那块拳头大的肺结石,李逸风尝试将其取出体外时,遇到和二十多年前一样。被肌肉组织紧紧缠绕,无论如何也没能摘下来。但是根据激光透析发现,只是寻常的石头。

关于如何将内气外放的研究,反倒有些进展,三人得出的结论,与生物学完全相反,他们一致认为,松鸣的手掌和脚掌,虽然没有毛发和排汗孔。却是最适合将内气排出的“豁口”——

因为手掌和脚掌,神经元分布最多,更利于对排气的控制。

假设已经拥有了将内气在血管内驱动的原动力,但是松鸣掌心皮糙肉厚,到底如何实施排气呢?

正当李逸风和周鸿一,面对这个问题一筹莫展的时候,松鸣躺在手术台上,缓缓睁开眼睛,安静应道:

“如果不停从掌心削肉的话,这一块的皮肤就会逐渐变得细嫩。再加上同时实施排气训练,久而久之,就可以彻底改变掌心或是指尖的致密细胞结构。手掌或指尖的细胞有可能会慢慢进化成极其微小的筛子形状,而我的毛细血管,在长期训练中,肯定也会变得像动脉一样粗壮,这样我就可以把动脉血管内的气体从掌心或指尖射出来……这样我就无敌了,是不是这个道理?”

李逸风双眼一滞:

“你……”

轩湄眼角含光:

“你是个干大事的人啊!”

周鸿一目瞪口呆,沉吟半晌道,目光一沉道:

重生修二代  魔也成道  白帝姜郎  毒尊医仙  在中原行镖的日子  大地本纪  末世君王  红娘临时工  虫族遗客  Hi,天使天天见  心碎离歌  招魂夫婿  重生都市之超级系统  英雄联盟之巅峰玩家  俗人读档  重生之血继限界  带着手机去穿越  如意郎君  大禅师  无限梦学院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