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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床尾站着的人给屋子里添了抹亮色,宋楚云抬眼细看了看那身喜服,立马又板直仰躺回不软和的棉花枕头上。根据以往那些电视剧和小说的套路,他这是穿了。至于穿到了哪里,有着多年侦察与反侦察经验的宋哥下出结论——就是他睡前无聊翻看的那本小说,夫郎崛起之手刃炮灰恶霸。书里恶霸强娶美貌小夫郎,娶回家后因为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导致家里过度贫穷。不但动仄殴打辱骂,还让小夫郎成天饿肚子没有饭吃。结果小夫郎黑化崛起,自力更生赚得盆满钵满,最后将恶霸砍断双腿,使其流落街头冻饿而死。总而言之,此文的核心内容就是打倒恶势力,做自己的正义使者。对于提倡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观念宋楚云没有任何异议,毕竟在二十一世纪他所接受的就是这样的教育。但做自己的正义使者就一定要拿恶势力来开刀么?尤其他现在就是那个倒霉催的恶势力代表!这都叫个什么事儿?宋楚云心有不服。许是没料到他会突然睁眼,一旁的麻媒婆话头僵顿,神色也有点不甚自然。又看宋楚云兀自在屋里看了一圈,直板板的躺回去,更是一股子话噎在喉咙里,好半晌才道:“人既依您的话送到家,那老婆子我就先回去了。恬哥儿,你可好生照看你丈夫,改天我再来讨杯喜茶吃。”说罢,麻媒婆一扭身就出了屋子。承接这么多桩喜事,也就只这一桩憋屈的很。主家后半夜醉酒醉得不省人事,跌了跤被村民抬回来就算了,碰上个蛮横地痞就连喜钱也不敢开口讨要。被唤做恬哥儿的那个略一垂头表示应声,只是那脸低下去就没再抬起来过,站在床尾处,看上去有种单薄纤瘦的可怜劲儿。宋楚云知道这就是他的小夫郎了,尽管就撇了两眼,可说句貌美的确不为过。脸蛋巴掌大小,低垂的眉眼十足温顺乖驯,身子骨撑着显然不合身的喜服,看着就愈加瘦弱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小夫郎名叫唐恬,是村里一户种田人家的小哥儿。这个时代除了男人和女人外,还有一类特殊人群被称为小哥儿。他们生来体质特殊,既能像女人一样受孕生子,也能做其他汉子们所做的活计。只是小哥儿比姑娘家更易受孕,却不好生产,体格又不如汉子那般结实耐劳,因而地位一向不高。唐恬是被原身从村口强抢了娶回来的,说是娶,其实只占了前半部分的强抢。没有请人说亲,没有赠送聘礼,更没有迎亲队伍,唯独就一个人从这个门出去进了另一个门,这哥儿出嫁就算是结束了。宋楚云看着瘦瘦弱弱的小夫郎简直后脑勺疼。也罢。横竖人都被抢进了门,现下别的也管不了了。以免目前看上去还人畜无害的小夫郎提前黑化,总得想想法子先给人喂饱穿暖吧。--宋楚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接受了自己穿书的事实,他稍微拾整了下情绪,准备起床解决一下今日份的温饱问题。先前他一直是躺在床上的,不知是拿砖头垒的床板太硬还是原身在哪跌了摔了,总之稍一动弹就觉胸腔闷的生疼。他下意识向唐恬抬了抬手,示意小夫郎来帮忙扶一把,没成想胳膊才往外伸出半截,床尾的人立刻往后狠狠瑟缩了两步。整个一副惊弓之鸟的模样。宋楚云不禁扶额,他还没照镜子看看原身到底长的什么模样,不过一般按路数来说和他本人该是长得一样的。虽然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审美风格,但审美再不相同总也不至于到令人害怕的地步吧?要知道他这张脸在穿书前可是标准的男模级别好嘛。孩子太小,还没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宋楚云在心里如是感慨。伏在床边歇了片刻,他总算是能强撑起身体下地了。走出门才发现原来原身的破落小院里还不止一间房屋,左右两侧各有两间侧房,都是茅草做顶,半高不高矮蹋蹋的旧房子。院子比他想象的要宽敞,就是一眼望去遍地枯枝杂草,俨然是长年未经人清理过了。最左边还有个隔出去的半大矮棚,宋楚云进去看了一眼,小厨房里残炉冷灶,堆在墙角几个装东西的罐子上盖了层厚油灰,有些瓦罐被风化,稍微用力一启就碎开了。他依次看过罐子里的东西,前几个里头都是一团团黑咕隆咚的玩意儿,还没凑近就能闻见腐坏的酸臭味。唯独最后一个能勉强算是正常,放了小半坛米,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已经陈的不行,里头满是灰黑色的小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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