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12 章(第1页)

慕舟平时就很爱撒娇,而且这些话对比起“老公”什么的更容易说出口。他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

不过傅厉森一直没说话,他忍不住抬头看了眼。

嗯……表情和平时没多大区别……不对,耳根好像有点红。

是被自己气的吗?

慕舟抿了抿嘴唇,刚要低头继续向前走,就看到傅厉森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了。他盯着看了会儿,决定态度强硬一点,直接上手!

男人的手掌很宽,慕舟试图用手包裹的方法失败,最后只能慢吞吞缠入对方的指缝中。

还好,手是热的。

慕舟能感觉到傅厉森很僵硬,明显是不习惯这样的肢体接触,甚至用了些力气,将他的指节弄得有点疼。

“老公……”慕舟小声道,“可以别那么用力吗?”

傅厉森表情看起来更僵了,很快,他收了一部分力气。

慕舟将手指轻轻按在男人的手背上,用自己一贯跟家里人撒娇的口吻道:“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牵手,还不太熟练,以后我们多牵几次就好啦。”

他并不知道,自己这句话对男人的杀伤力有多大。

片刻,傅厉森嗓音低低发出一个音节:“嗯。”

慕舟用余光瞥了眼。

耳朵更红了。

……这么生气吗?

刚才主动牵手已经用光了慕舟所有勇气,现在稍微有点效果了他也不敢太过分。

毕竟是在外面傅厉森才不好凶他,一会儿回家是骂是凶都说不准呢。

慕舟在心里琢磨着,一会儿回家要赶紧松手。

天色渐渐变成麻灰色,道路两旁的树影不停晃动,偶尔响起一两声鸟叫。傅厉森在别墅这边住了两年,从没在这个时间段出过门。

他有锻炼身体的习惯,但时间都在早晨,晚上回来一般天都黑了,就算偶尔天还亮着,他也是一头扎进书房。

现在来看,这附近的风景很怡人,适合晚上散步。

傅厉森的指缝被一种无法忽略、细腻软绵的触感包裹着,他才发现慕舟哪里都小小的,精致纤细,骨肉匀称。

被这样的人十指紧扣,他整条手臂都像是通了

低电流一般,酥,又麻,这种状态从四肢缓缓流淌到心脏,逐渐汇聚起来,成了一种异样的、却并不令他讨厌的情绪。

慕舟并不知道傅厉森在想什么,只觉得男人身高腿长,走路却并不快。

他们绕着别墅区的外围走了一整圈,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对于到家就要松手这点,慕舟时刻谨记着,再加上傅厉森的手指很粗,紧紧缠在一起的时间太久,弄得他手指不是很舒服。

于是一到家他就松了手。

怪物们的新娘  上司总想以上犯下  反派大佬盯上了我的回档能力[无限]  身为折木的我怎么可能和运动少年谈恋爱  眼镜绅士  被邀请入学高专之后  沙雕替身被遗弃后爆火综艺  我给亲爹嬴政来续命  跟影帝竹马隐婚后  [综英美]一发十连,五蝠临门  陆清清盛明羲  小梦决定不干了  咸鱼猫被美强惨盯上后  重生之盛宠  邪神的漂亮祭品今天发疯了吗  林珩  当我抢了龙傲天的台词后  被偏执攻当老婆养后跑不掉了  顶流他姐是社恐,但有钱  与邪神小姐的恋爱日常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