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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国迷惘者之家(第1页)

那年秋天,我住在通往文特诺公路不远处、离镇大约一英里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被人称作“农舍”——“山顶农舍”或者“天涯农舍”,或者那一类的名称——但是,这房子根本不是什么农舍,而是一幢用该国出产的、风化的灰色岩石砌成的华丽房子,仿佛当地潮湿凝滞的空气特质中包含着时间本身柔和、浓重的灰色,永远冷峻、动人地滋润着你——同时使它触及的一切变得更加肥美——青草,枝叶,砖块,藤蔓,人们脸上清新、湿润的气色,以及饱经漫长岁月侵蚀的古老灰岩。

那所房子坐落在离公路几百码、也可能是四分之一英里以外的地方,人们可以通过一条公路到达那儿,公路两侧高树成行,拱形的树顶遮盖在道路上方;夜里,当狂风在摇曳的树枝间呼啸怒号的时候,那些大树总会使我想起故乡。公路两侧是两所公学的橄榄球场。下午,我放眼望去,可以看到球场上那片清新湿润的绿色,看到小伙子们身穿运动衣和短裤,没戴护膝的光膝盖上沾满了草屑和泥土,他们在争球圈内扭动、竞争、摇摆、争抢,然后脱身而出、一路飞奔、避闪、被人抱住后马上传球,湿润的空气中充满了嬉闹的尖叫声。他们没有我们国内学校球队那种奋不顾身、志在必得、几乎和职业球队一样的认真劲儿;他们沾满草屑和泥土的膝盖,他们的晃动、拼抢、混战,他们的急速脱身、飞奔,他们的气喘吁吁和清脆的喊叫声,这一切都显现出成年小伙子的模样。

某天下午,就在他们玩球的时候我从公路上走来,橄榄球从他们那里飞了出来,正好弹落在我面前的路面上。我追过去捡球——当我经过那帮孩子打球的球场时常会那样做。有一个球员走到球场边上,双手叉腰等着我去捡球:他喘着粗气,面容通红,金黄的头发乱糟糟的。我把球向他扔过去后,他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非常感谢!”——声音清脆而有礼貌,他把“非常”这个词的音发得跟念“美利坚”一样,这种发音我总觉得不够中听,因为它似乎带了一点轻蔑、疏远和奖掖的感觉。

好一阵子,我注视着他轻快地奔回球场,其他球员全站在那里等着,双手叉腰,喘着粗气,一副随便的样子。他把球扔到争球圈里,球员们的队形晃动了一下,开始左右摇摆,乱作一团,然后猛地散开,全都满场奔跑着玩起球来。一切都古怪、亲近、熟悉得难以置信。

我感到,这一切我全明白,而且这一切一向都属于我,就跟我儿时亲身经历的见闻一样熟悉。甚至连大地的组织看起来也很熟悉,我踩上去,感到潮湿、坚实、富有弹性。夜里,高树成行的车道上风声呼呼,听起来粗犷、凄凉、狂野,就跟我八岁那年一样,每到夜里躺在床上就会听到父亲屋后小山上那些大橡树的怒号。

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人姓库尔森。我和那位妇人谈妥以后,马上就搬来住下了。她是一位中年妇女,高高的个子,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我们站在门厅里谈话。门厅是用大理石板铺成的,直通外面的一条碎石小路。

那位妇人性格开朗、欢快,看起来处事很老练。她的风韵尚存,身穿一条裁剪合身的格子呢裙和一件真丝衬衫。由于门厅里的空气有些清冷,她讲话的时候一直合抱着胳臂,一只手的指间还夹着一支香烟。一条毛茸茸的棕色小狗走了出来,翘起鼻子看着她,她一边谈话,一边伸手摸着它的脑袋,同时轻轻地搔一搔。我告诉她次日就打算搬过来住,她轻松愉快地说:

“那就好!你搬过来后就会发现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帖帖的!”接着,她问我是否在大学里工作。我做了否定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大情愿、心情忧郁地补了一句,说我是个“作家”,专门到那儿来写作的,今年二十四岁。

“那样的话,我想你一定能在这里写出非常、非常好的作品的!”她说得愉快而果断。“过去我们这所房子里也接待过几个美国人,全都很友善!我们这儿住过的美国人都很友善,”妇人说。“你肯定会喜欢这儿的。”随后,她陪我走到门口,和我告别。就在他们站在那里的时候传来了一辆小汽车刹车的声音。没过多久,一位姑娘穿过外面的石子小路飘然而来,走进了门厅,她身材高挑,体形苗条,楚楚动人。不过她和母亲一样,眼睛里露出明亮、精明的光芒,嘴角同样挂着一丝淡淡、精明的微笑。

“伊迪丝,”妇人说,声音特别清脆且尖锐,“这位青年是个美国人——明天他就要搬到这里住了。”姑娘精明而欢快地瞥了我—眼,然后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小手,匆促地握了握——麻利而沉挚地向我致意。

“哦,你好!”她说,“希望你能喜欢这儿。”说完,她便穿过门厅,走进左侧的一间屋子,随手把门关上了。

她的嗓音清脆、语气果断,就和她母亲一样,不过听起来有些冷淡、青春、可爱、悦耳。后来我走在路上时,那个声音依然回荡在我的耳畔。

房子很不错,住在里面的人也很不错。后来我始终忘不了他们。我仿佛已经认识了他们一辈子,了解了他们的全部生活。他们就跟我自己的血液一样熟悉。我了解他们,那种了解深深扎根在我的思想和记忆深处。我们并不常在一起聊天,彼此也很少谈及各自的生活。很难说清——我们同住在一幢房子里的那种感受和生活方式——因为这是那些简单、深刻的生活经历之一,人们似乎早就了解了这些,但却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然而,能解释这一切的那个字眼,似乎总在我们的嘴边,就在我们记忆的闸门口等着,到我们真想说出来的一瞬间,却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空泛的措辞,遥远的声音,好像小孩子对某个富有魔力的乡村所记住的部分幻景一样,那个幻景因那种新奇感,因那种不断迫近、愉快的重新发现感而日夜萦回在他的脑际——可是到我们想要说出来时,头脑里就会有某个东西逐渐暗淡下去,犹如逐渐变暗的光芒,掌心里有某个东西在逐渐消散,就像画中的烟云,我们想要触摸一下,它却永远消失了。这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能够觉察月光和神奇的洞察力——“如果有人梦见自己升入了天堂,醒来时发现自己手里有一朵鲜花,这是他到过那里的标志——哎,那又能怎样,那又能怎样!”

我能琢磨出的最恰当的事实是:在那幢房子里,我有时会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巨大宁静和孤独。可我始终明白,房子里还有别的人。晚上,我坐在自己的起居室里,只听见户外风吹大树发出的呜咽声,看见壁炉里煤块不时闪射出阵阵气态的火光——再就是沉寂、强烈、真实、孤独的沉寂,在夜晚时分,在那所房子里逡巡、等待——我一直清楚他们就在那儿。

我用不着听到他们进来,或者经过我的房门,我也用不着听见其他的房门启闭,也用不着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即使我从未见过他们,从未听到过他们讲话,也从未跟他们说过话,都没什么区别——我知道他们就在那儿。

我历来知道这一点,也知道自己总会碰上这样的情况,现在真的发生了,同时具有期待之事所具有的那种奇异和神秘。我知道、也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我生活在他们中间,熟悉得没有必要见面,没有必要听到他们讲话,也没有必要交谈。那所房子的记忆,以及我和房子里所有的人的默契,以某种方式混合在抑郁岁月的形象中。它是我脑海里经常闪现的一道道鲜明发光的形象之一,伤心而不变,不知何故,它显得固定、超然、持久,显得忧伤而确定,充满了我无法了解的神秘——永远蒙上了黄昏时分黯然、悲怆的微光——在这种微光中,那些喧闹、枯燥日子里的热烈、狂热和精华都已经消失,它本身就像时光一样超然物外,遥远、超脱、永恒。

隐秘岁月固定不变的形象就是如此:我孤身一人住在一座岁月悠久的老屋里,然而,我周围有许许多多人,他们从不和我讲话,我也从不和他们讲话。他们就像房中的沉寂来来去去,但是我始终知道他们就在那儿。我只要坐在窗边,就知道他们正在房子里走动,幽暗、悲哀、强烈的沉寂驻留在他们心中。我们温和的眼睛里充满了悲哀、宁静和领悟,我们的脸色阴沉,我们的舌头沉默,我们始终默默无言。我想不起他们的面容如何,可是那一张张面孔却和父亲的脸一样熟悉;我们彼此永远相知,我们同住在那座古老岁月——抑郁岁月的老屋里,内心满是静寂、悲哀、确定和宁静。我和那所房子里的人共同度过的生活,不知何故,竟然成了这种隐秘岁月形象的一部分,它时常出现在我此后的生活中。

那年,房子里除了我和莫里森、库尔森一家(父亲、母亲和他们的女儿)之外,还有三个合住一套房的男房客,他们三人都受雇于离镇两英里的一家汽车制造厂。

我之所以在日后永远无法忘记这些人,并如此至深地了解他们,是因为:他们身上全都具有某种幻灭、迷惘、破碎的意味——某种珍贵、难以复原的品质,他们已经失去这种品质,再也无法重新获得。或许这就是我如此喜欢他们每个人的缘故吧,因为在幻灭者看来,它要么是爱要么是恨,没有中间道路。我们所喜欢的那些幻灭者,都是经过绝望挣扎而死去的,他们都是因为热爱生活而丧生的,他们自身的伟大品质促使他们慷慨地舍弃最珍惜的东西。正因为生活对他们太可贵了,他们才甘愿冒险,舍生忘死,因为他们的胸中萌发着生命的种子。只有如此挚爱生活的人才会死去——这样的人才是我们喜欢的幻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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