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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老虎!燃烧的辉煌,
你把黑夜的森林照亮,
怎样不朽的双手或眼睛,
造就出你这可怕的匀称?[1]
二十五年前的一天放学后,我们几个男孩子在兰迪·谢泼顿家的院子里踢足球。兰迪发出信号,控制着球。内布拉斯加·克兰踢球。奥古斯塔斯·波特汉姆奔跑、踢球、传球都很笨拙,所以我们把他安排在中场,他一听到信号,就把球传给兰迪。
时值十月下旬,空气中弥漫着烟味和烧树叶的气味。内布拉斯加刚把球传给了我们。这是一个好球——高空旋球从我头顶飞过,落在了我的身后。我转过身,想要接住它,但是球已经飞出老远,“超过了球门线”——也就是说,球已飞到外面的街上了。球落到街面上,来回弹跳着,即足球特有的那种弹跳。
球滚出去后,一直朝拐角处滚去。我刚要跑出去捡球,这时迪克·普罗瑟尔,谢泼顿家新雇的黑人男仆刚好走过来,利落地把球抓在他大大的黑手掌里,随即抛给了我。然后他转过身,沿着巷子走来,一面和我们打着招呼。除了兰迪以外,他把在场的人都称作“先生”,但总是叫兰迪“上校”——“谢泼顿上校”。这种正式的称呼——克兰“先生”、波特汉姆“先生”、斯班格勒“先生”、“谢泼顿上校”,使我们很高兴,让我们感一种成熟的重要性和权威性。
“谢泼顿上校”很了不起!这个称呼使人愉快地联想起军队来,从迪克·普罗瑟尔嘴里讲出来,尤其如此。迪克曾长期在美国陆军服役。他曾经在得克萨斯州边界的一个精锐黑人部队的某个团里服役过,所以他做任何事都带着明显的军人气质。比如,看他劈柴就是一种乐趣。他劈柴时,干净利索,十分精准,具有军人般井井有条的作风,很令人吃惊。他劈的每一根柴长短、大小全都一样。他把劈好的柴像士兵站队那样整整齐齐地堆在谢泼顿家的地下室墙边,堆放得无可挑剔,如果因烧火取柴破坏了柴堆的匀称美观,就会令人深感遗憾。
他做别的事情也都如此。他那间位于地下室的小房间,用石灰水刷得雪白,纤尘不染,就和兵营的房间一样。木制地板上什么也没有铺,但永远清扫得干干净净。一张普通的桌子和一把直背靠椅摆在房间正中央。桌上永远只有一样东西,一部经常使用而破损不堪的旧《圣经》,因为迪克是个笃信宗教的人。房间里还有一只小小的生铁炉子,一只小木箱,里面盛了不多几块煤,还有一堆排放整齐的引火木柴。靠墙的左手位置有一张小铁床,床上铺了一条灰色的低档毛毯,但永远收拾得整洁而干净。
谢泼顿一家人都很喜欢他。就在两个月前,他来到那儿找工作,很谦虚地把他的能力展示给人看。他说自己最近刚刚收到陆军的退伍证书,急于找份活干,不在乎工资高低。他会烹饪、看管锅炉,还会干零工,他对木工活很在行,他还会开车——事实上,孩子们都觉得,世上没有迪克·普罗瑟尔不会做的事。他当然还会开枪。一天下午,他用兰迪22毫米口径的步枪稍稍露了一手,直看得我们张口结舌。他那双有力的黑手举起那挺小步枪,就像举起了一只玩具。他对着一块画着粗糙靶圈的铅皮,没有瞄准就连发数枪,正中靶心,在一平方英寸的范围里打了十二个枪眼,速度快得我们甚至没有数清他究竟打了多少发。
他也会拳击。兰迪说,他曾经是团里的冠军。不管怎么说,他就像猫一样机敏和狡猾。当然,他从未和那几个孩子打过拳,不过,兰迪拥有两副拳击手套,我们打拳击时,迪克就会在旁边指导我们。他的身上总带着一种亲切、警觉的味道。他给我们教会了许多要领,包括出拳、勾拳、反击、阻挡,他会操心留神不让我们伤害到彼此。
他对足球也很在行,那一天,当迪克经过这群孩子时,他停下脚步——这个身体强壮、体面大方的黑人男子——站在那里,看我们踢球。
兰迪拿着球,朝他走去。
“你是怎么控球的,迪克?”他问,“这样对吗?”
他紧紧抓住球,从背后把球搭在肩头,迪克留神注视着。黑人赞许地点着头说:“不错,谢泼顿长官,你掌握要领了。不过,”他和蔼地说,然后他把球握在自己强有力的大手里,“等你再长大一点,你的手也会长大,这样就会抓得更牢了。”
事实上,他的那只大手拿球就像拿一个苹果那样容易。他拿了一会儿球,然后伸出左手,像瞄枪一样,对着左手上方,用力一掷,球嗖的一声旋转着飞出三十多码远,传给了格斯,动作非常潇洒。然后他教我们怎样踢球,怎样用脚尖使球飞起来,并且自如地旋转。他也会这个。他肯定在谢泼顿家的院子里练过,一脚能把球踢出五十码远。
他给我们演示怎样生火,怎样把引火的木柴架好,怎样放煤才能使火焰从煤孔里冒出来,既不会冒烟也不会浪费。他给我们演示怎样用大拇指的指甲划火柴,怎样在强风中也能保持不灭。他教我们怎样举起重物,怎样把重物轻松地扛上肩头。没有他不会做的事情。我们都以他为豪。就连谢泼顿先生自己也说,迪克是他雇用过的最能干的仆人,也是他知道的最聪明的黑人。
还有别的吗?他走起路来步履轻盈,步伐快捷。有时候他会像猫儿一样来到你身边。有时候,就在我们目视前方,没有留神之际,突然感到背后有个身影,举首一瞧,才发觉迪克站在那儿。有时候,夜里会有某个身影不停地移动着。我们从未见过他来去的踪影。有时候,我们会猛然惊醒,震惊不已,听到木板嘎吱作响,门闩轻声地咔嗒响过,有个身影一闪而过。一切又寂静无声了。
“年轻的白人,噢,年轻的白人绅士们,”——他柔和的嗓音在话音结束时变成了哼唧声,变成了他口中的某种节奏——“哦,年轻的白人,我告诉你们——”他柔和、低沉的哼唧声又开始了——“你们应该像亲兄弟那样相亲相爱。”他笃信宗教,一星期去三次教堂,他每晚都要读《圣经》。那本书是他摆放在那张方形木桌上的唯一物品了。
有时,迪克走出地下室的小房间,眼睛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见此情景我们就会明白,他刚才又读《圣经》了。有时,他跟我们讲话时哼哼唧唧的,好像在唱赞美诗,极度沉醉的心灵使他对宗教狂热而虔诚。对我们来说,这是一种不安而困惑的经历。我们想一笑置之,或把此当作玩笑。但是,这其中却包含着一种神秘、陌生、无法探究的东西,我们的玩笑也因之变得空洞无趣,头脑和内心烦恼不已。
有时侯,在这种情况下,他说话时会用《圣经》里的一些术语、引文和典故,他可能有成百上千个这样的用语,他用一种奇怪的情感和顺序把它们交织在一起,这对我们而言毫无意义,但是对他自己来说却条理分明。
“哦,年轻的白人们呀,”他会这样低声哼唧着开口,“山谷的骸骨[2]。白人们,我告诉你们,这一天将近了,上帝将重临大地审判万民,他会把绵羊安置在右边,把山羊安置在左边。[3]哦,白人们呀,白人们,哈米吉多顿[4]战斗的日子就要到来,白人们呀——山谷的骸骨。”
抑或有时,我们能听见他一边干活,一边唱歌,嗓音深沉浑厚,充满激情和力量,具有浓重的非洲风格,他不仅唱他本民族的颂歌,也唱我们所熟知的歌曲。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学会这些圣歌的。也许是他在当兵的日子里学会的。也许是在前任东家那儿学来的。礼拜天早晨,他开车送谢泼顿一家人上教堂做早礼拜,一直等到他们仪式结束。礼拜进行之际,他会走到教堂的侧门,穿着那套漂亮的深色西服,毕恭毕敬地手拿司机帽,在讲道过程中,他始终谦恭地站在那儿聆听着。
接着,教友们高唱赞美诗的时候,洪亮的歌声越来越响,一阵阵传出来,在礼拜日宁静的空中飘荡。迪克站在那儿倾听着,有时也会轻声地跟着同唱。其中有些是他最喜爱的圣歌,很多次孩子们听见他一边干活一边用低沉浑厚的嗓音唱起来。他会唱《谁随主前行?》《亚历山大大帝的颂歌》《万古磐石》或《前进吧,基督勇士!》。
还有什么?嗯,没别的什么了——只有偶尔“闪过的一个启示”——还有夜晚某物一晃而过的感觉。
一天,迪克开车送谢泼顿先生进城,刚拐进广场,朗·埃弗雷特的车子不要命地在拐角处滑了过来,从迪克的车子侧面擦了过去,把挡板也给撞掉了。黑人像猫儿一样跃出车外,把东家扶了出来。谢泼顿没有受伤。朗·埃弗雷特爬了出来,摇摇晃晃穿过大街,午后时分便已喝得烂醉。他摇晃着,举止笨拙地狠狠一拳打在黑人的脸上。血从他扁平的黑鼻孔和厚厚的猪肝色嘴唇上滴落下来。迪克一动未动。但是,他的眼白突然间充了血,变得通红通红的,他流血的嘴巴动了动,露出了洁白的牙齿。朗又揍了他一拳。这一拳正中黑人的脸面;迪克的两只手微微动了一下,但他没有还手。有人扭住醉鬼的衣领把他拖走并关了起来。迪克在那儿站了片刻,然后擦了擦脸,转过身检查汽车的损坏状况。此事现已过去,但是在场的人都不会忘记那双发红的眼睛。
还有一件事:谢泼顿家雇有一位厨娘,名叫潘西·哈里斯。她是个漂亮的黑女人,年纪很轻,体态丰满,皮肤黑得像黑桃“爱司”,双颊都有深深的酒窝,长着一口洁白无瑕的牙齿,迷人一笑就会露出来。她的性情很温良。谁也没见过迪克和她讲过话,也没见她瞧过他一眼,或者他望过她。然而,这个面带微笑、脾气温良的年轻女人突然变得悲伤而沉默,沉默、阴沉得犹如漆黑的午夜。她干起活来也神情悲哀,仿佛要去参加一场葬礼。浑身透出一股忧伤的情绪。有人跟她讲话时,她只会神情忧郁地应答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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