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林政这个臭石头执拗地在她的店门前守了很久,所以苏小雨一直都不敢回去。
总不能在大街上正面跟他杠上,让别人看好戏吧?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把自已的不堪撕开给别人看,那才是个傻子。
以后,就算是嫁给了罗平,这段经历和这个标签也会是在别人口中经常提起,直接影响了罗平的名声。
逞一时之快,就算胜也不光彩。
何苦呢?又何必呢?
她在暗处等着,等着他需要吃喝拉撒睡离开的时候就回去。
现在,她就像一个流浪在街头可怜虫,有家也回不了。
苏小雨很久没有认真看过林政了,在她的印象中,他是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但现在看起来好像不是了。
趁着当下,她远远地看着她这个丈夫,他穿着她给他做的那套衣服。
在她的店前拎着一大包东西踱着步,时不时到处看一下。
他变得有点佝偻,有点憔悴,还有点阴郁了,跟刚结婚时有不少的区别。
苏小雨心里为他觉得可怜和可惜,还有一点圣母心一样的同情。
或许,他这两年来也跟她一样备受这个不幸的婚姻的折磨。
或者说他们在相互折磨,只不过是她走出来了。
而他却恋恋不舍,既要又要,精力不足吧。
但是却为什么不肯跟她离婚呢?
这一点,她真的想不明白。
明明两人感情不好,相处的时间也没有多少,等于分居的状态,会有什么原因呢?
不会是真的喜欢她了吧?
想到这里,她吃了一惊。
想到了林政在新婚的时候,对她嫌弃的样子,她记忆犹新。
就算随军也,也是冷冷的,仿佛是个没有感情的工具人。
只有那次从施方方的湘南老家回来那些为自已处理那只大熊的时候,才表现一下对自已的感情,但也像是昙花一现,稍纵即逝。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随即又释然了,像自己这么优秀的女人,喜欢了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除了这个,可能还有是来自长辈的压力,还有男人的面子的问题吧。
这是他的原因,而对于她来说再跟他回到从前,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虽然她承认,她自己也有一部分的责任,她不算得上一个理想的妻子。但最大的原因还是林政没有跟李秀秀切割清楚,她受不了他一心二用,一脚踏两船的状态。
她虽然不企求一生一世一双人,但是在两个人相处的时候,就要一心一意对待自己。
他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他有什么资格求自己回去?
就这样,一个在店前等待,一个在暗处冷眼观看和分析。
有一次,林政还向她这边看过来,她吓得一下子躲藏了起来。
她哭笑不得,本来就是他不对,弄得自己却像个贼一样。
没想到林政居然在她的店外足足待了三个多钟才离开。
“肾真好!”苏小雨哭笑不得为他下了个评价。
其中,她还跑了一次厕所了。
但回来一看,他还是像一棵树一样立在她的店外。
王的封神纪 御兽:我的御兽全是兽耳萝莉 终极:我有一剑可破苍穹 年代1960:穿越南锣鼓巷, 神明炼狱 军婚:我的老公江德富 我二次元欧布 符道长生路 领证后,许少诱妻上瘾 被骗缅北,真实遭遇 掌控黑暗后,本座无敌了! 感染核污废水,我觉醒系统针不戳 四合院:维度之神 高手下山:美女总裁太宠我了 我靠抱大腿在年代文躺赢 农家雨宝闯京城,我掀翻金銮殿! 重生之拯救自己 穿成恶毒男配为了长命走剧情 官场纵横:重生交警逆袭巅峰权途 公主别这样,有人看着呢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