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章 缘起(第1页)

林政:?

“轰然”的一声,他只觉得浑身的血都涌到了头上,脸上。

他赶紧转过身去,但是那个画面又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脑海里面了。

一定是她故意在勾引着自己!

都是爷爷的错,不问过他,便给他配了这样一个有心机的女人。

并且在酒中放了药,才让自己失了控,做出了生米做成熟饭的事情来。

想到这里,他的眼里便透露出了厌恶之色。

他等到她处理好身上的衣服后,才回过头来重新打量了一下她。

听说也有十八岁了,但可能是因为营养不良,发育得并不好,看起来倒像15岁月左右。

脸也算不错,身高还算可以,但是全身上下没有半点肉,皮包骨头,昨晚硌得他生疼。

其实大家都没有想到她会是如此的瘦小的,婚礼办得匆忙,又没有看到过她,所以只按一般姑娘的身架子去给她做新衣服。

弄得她现在像小孩子偷穿着大人的衣服一样。

只见她在他的紧盯下,脸色明显红了起来。

不自然地转过头打量这个房子。

她想起过去看过的年代文,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有点羞涩,总得表演一下。

天已亮了,整个房子清晰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房间不大,里面就放着一张床,一个新打的柜子,贴了新的墙纸,窗花,还有大红的囍字,为小房子,平添了几分喜庆。

还有新的花开富贵的脸盆,和新毛巾架也放在房间里面,门背后还有一个新马桶,上面用木盖子盖着,防止出现不好的味道

这些东西把房间挤得满满当当了。

床头的附近开了一个一尺多的小窗,窗下便是他的书桌,桌上放着一对崭新的煤油灯,下边围着一圈红纸来代替花烛。

床对面是贴着一张年画,上面印着一个脚踩莲花的胖娃娃抱着一条鲜艳的大鲤鱼,上面写着年年有余。

还有一个用半张红纸剪成的大红囍字,为房间平添了几分旖旎喜庆的气氛。

一切都充满了70年代的时代特色。

林政也看得心里一阵的恍惚,昨天之前,他还是个毛头小子,一夜之间便成了个真正的男人了。

为什么会这样的呢?

则要从他与苏小雨两家人的长辈说起。

他爷爷林根生现在是某个部退休的部长,据说,他年轻还是个毛头小兵时,而这个苏小雨的爷爷是他的班长,

一次,他爷爷在战场上杀敌,却没注意到有暗处有敌人朝着他开枪。

是苏老爷子推开他,自己却被子弹打到了小腿那里,从此,便一腐一痂的。

受伤后,不能继续留在部队里面了,只能回家种地。

林根生的仕途却一直顺畅,但他心里对这个有情有义的老班长愧疚不堪。

年代1960:穿越南锣鼓巷,  掌控黑暗后,本座无敌了!  被骗缅北,真实遭遇  穿成恶毒男配为了长命走剧情  终极:我有一剑可破苍穹  公主别这样,有人看着呢  军婚:我的老公江德富  我二次元欧布  王的封神纪  农家雨宝闯京城,我掀翻金銮殿!  官场纵横:重生交警逆袭巅峰权途  符道长生路  感染核污废水,我觉醒系统针不戳  四合院:维度之神  我靠抱大腿在年代文躺赢  御兽:我的御兽全是兽耳萝莉  重生之拯救自己  领证后,许少诱妻上瘾  神明炼狱  高手下山:美女总裁太宠我了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