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章 姬晚归没死(第1页)

宋知隽不知道自己和魔尊神魂交融了多久。

他缓缓苏醒过来。

他发现自己的修为又有了一丝的精进,脸上浮现一抹灿烂的笑容。

“果然对我最好的是魔尊。”他喃喃自语。

按道理说,他是问道宗弟子,和魔族的魔尊是对立的。

但自从一年前在深渊之中,和魔尊神魂交融之后,他便奇遇连连,凝聚长生道基,修为突破,名扬天下……

于他而言,从小待到大的问道宗才是晦气,阻碍了他的修炼天赋。

他伸展四肢,便走出了洞府。

“奇了怪了,太微峰常年毁灭剑气缭绕,如今却没了毁灭剑气,那位师叔祖在干嘛啊?”

“那位师叔祖神龙见首不见尾,毁灭剑气拒人千里之外,如今却是没了毁灭剑气,真让人看不懂啊?”

“你们说,该不会是那位师叔祖要在太微峰招收弟子了,哪怕是杂役,我也想去。”

“若是表现好,得到师叔祖的指点,便能够一步冲天了。”

“……”

宋知隽耳边传来天枢峰弟子们的交谈声,眼神不由自主的隔着空间,落在了太微峰上。

他猛地想起,自己凝聚长生道基失败的时候,便是因为太微峰出现了一道绿光。

不仅仅如今,掌门季墨霄亲临天枢峰,逼迫他师尊交出昔日提前拿走不属于他们的修炼资源。

而那些修炼资源,恰恰是太微峰那位师叔祖的。

他又想到,师尊徐知澜一年前在十万大山所覆灭的小山村,乃是那位素未谋面姬晚归所在之地。

“不就是提前用了那些修炼资源吗?”

“我都凝聚长生道基了,用了那些修炼资源怎么了?”

“害怕我超过你?真是小气,就这还师叔祖呢?根本不配!”

“不就是杀了三千凡尘之人吗?至于如此动怒吗?”

“我宋知隽的道途还比不过那些凡尘之人的性命?”

宋知隽咬牙切齿的说着。

他知道的,太微峰那位师叔祖,十岁炼气,十二岁筑基,十五岁金丹,二十岁元婴,三十岁化凡,如今五十二岁,修为不知道突破到哪个境界了?

他自小在问道宗长大,也曾把这位师叔祖当作偶像,曾经也幻想着在太微峰修炼。

时过境迁。

如今,他对太微峰只有浓郁的厌恶。

“那废物被我扔在乱葬岗,又有师尊下的问血咒,应该死得不能再死了……”

宋知隽脑海里浮现三师兄陈南岸当时所说的话语。

他飞快的离开天枢峰,朝着太微峰而去。

天枢峰和太微峰其实距离很近,中间只是隔着一条道路罢了。

宋知隽刚离开天枢峰,隔着道路,看到了太微峰山脚下的姬晚归。

他和姬晚归的确素未谋面,但却是看过他的画像。

道路对面的姬晚归,一脸的苍白,身躯看起来十分瘦弱,而且他能够清楚看到他的修为才炼气一层。

姬晚归没死。

他真的没死。

在被毁掉道基之后。

在被下了问血咒之后。

在被扔到乱葬岗之后。

修仙:崽崽我呀,童年无限长呢  困龙斗一  三人行之一屋二夫  成为她们的武器  重生成猪,能吃就无敌  风月争霸  网游之天地  全球神只:我创造了天地人三界  玩物世家+特典2篇 风弄  商誉  位格  秘境重生  绯闻女皇  穿成女皇开局绑定抽卡系统  1红尘都市(未删节1…243章  遇见 (女尊)  真相  魔欲缠身  脑子不正常也能杀穿虚空万族  冰尊觉醒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