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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要从十天前说起,自从进入九月份,历城县周边的几个乡镇便没有下过一场雨,附近的农田正值秋种。为了争夺水源,梅水镇辖下的好几个村落都起了纠纷。
那天,有人来县衙报案,说是十六里河的农民为了抢水,和隔壁的柳家庄打了起来,两个村子的青壮年几乎全部出动,又是拿锄头、又是扛铁锨的打在一起,当场就打伤了十几人。见了血,人们更加疯狂起来。眼瞅着场面一度失控,当地的总甲也急得没辙,只好去县衙报案。
接到报案后,李大头迅速召集所有的马快,紧急来到案发地劝架。可惜当时人们已经打红了眼,三四百人混战在一起,吆喝、怒骂根本就不管用,捕快们只好抄起铁尺闯进人群,试图把两个村子的人隔离开。
在拥挤的人群中,侯刚一不留神被人用木棍,结结实实的敲在了腰上,当下便倒地不起。经过林神医的一番抢救,这才勉强醒了过来,但伤到了骨头,只能在家休养。
“哦,原来是这样,”胜男微微点头,这时侯刚的娘子端着一个粗瓷茶碗过来,胜男欠身接过茶杯。顺便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看着黑洞洞的小房间,胜男心里暗自摇头,低头轻啜了一口没有茶叶味儿的茶水,她非常确定——侯刚家的情况很糟,而他受伤的事更是让原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
“侯大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次伤到了骨头,肯定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等伤好了,再回去当差也是一样,”胜男把茶杯放在一边,劝道:“另外,你这是执行公务的时候受的伤,是工伤,我不会不管的。”
说着,她从衣襟里掏出一锭银子放在炕席上,“给,这是五两银子,让侯大嫂给你好好补补。”
“这,”侯刚见着白花花的银子。眼里闪过水光。工伤?他躺在家里以及十天了,除了那天有两个兄弟把他抬回家,其他的捕快们根本就没有露过面,更不用说给家里送银子或者吃食。唉,当捕快就是这样,一旦身体不行,也就变相的丢了差事。他这次受的伤不轻,就算是养足三个月,腰也使不上劲儿了,当个闲差还行,但要是上马缉凶估计不行了。
再说了,他在床上躺着的这些天,想了许多,他渐渐发觉当捕快是个危险的职业,不定哪天就受伤、甚至丧命。自己才三十一岁,人生再苦短,也只过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他不想这么提心吊胆的过。
另外,还有一个他说不出口的原因。他受伤后,一直没有去县衙,但并不意味着,对县衙的情况不了解。他娘子可是天天上街买菜、抓药,坊间的传言听说了很多。关于李大头又找了新靠山,准备把李胜男踢下捕头之位的传闻,他也很了解。
再说他自己吧,自从胜男当了捕头后,他和胜男的关系比较好,至少在李大头眼里,他侯刚是胜男这边的人。一旦传言是真的。李大头挤掉胜男当了捕头,那还有他侯某人的好果子吃。就算是传言不是真的,可胜男毕竟是个女人呀,如今又嫁了人,根本就不可能在衙门长干。万一哪天胜男有了孩子,或者魏家不让她当差了,到那时还不是李大头接任捕头?!
与其等事情发展到不能挽回的那一步,还不如趁现在矛盾还没有激化,他还没有彻底得罪李大头之前,赶紧走出县衙这个泥潭,换个轻松的职业,不求大富大贵,只求有个安稳日子过。
所以,就算是伤势好了,他也不想再当差了,做个小买卖,或者买上几亩地,怎么着都比当捕快强。
“李捕头,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伤好了也干不了马快,可当门子什么的,收入太低,根本就养活不了家里的人。所以。我想等伤好了,我就干点儿别的活儿。”
侯刚沉思了良久,慢慢的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你想好干什么了吗?”
胜男听他说话的口气,不像一时冲动,倒像是反复考虑的结果。
“还没有,不过,我一没有手艺,二没有本钱,估计只能去乡下买几亩地当个农民。”
侯刚苦笑的摇摇头,他虽然把事情反复想了很多次,但对自己的未来也没有多少信心。
“侯大哥。咱们也算是同事一场,你能给我说说心里话吗?”胜男听了他的话,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开口道:“你不想当捕快,真的只是因为受了伤,还是因为担心陷入我和李大头的争斗?!”
“这个……”
侯刚迎向胜男真挚的目光,满肚子的理由顿时噎在喉咙里,一句话也说不出。
魏良和杨知县见过面后,便去找冯师爷谈了谈,详细了解了某些情况后,便开始着手做准备。
下午,吃过午饭的魏家小两口儿,各自处理完手头上的事,便一起赶回南山,那里还有一堆人等着处理呢。
“请帮手?”
官道上,魏良听了老婆的想法后,仔细的想了想,然后点头:“好主意,咱们这次吃亏,便是吃在没有足够的帮手。南山位置偏远,单靠佃户们自发的帮忙肯定不行,咱们需要有自己的人来保卫家园。”
“对呀,我以前也是太过相信捕头之名的威慑,却忘了人都是有劣根性,欺软怕硬、投机取巧、人为财死更是常事。我们又不能天天在家守着,南山的产业也越来越招人,要是没有强有力的武力保护,早晚有一天会被人打上门去。到那时,后悔也晚了。”
胜男想到昨天的场景,还是有些后怕。如果不是佃户们念着她和魏良的恩情,帮他们守着家园,那么董家的人很可能就闯了进去。丢失财物事小,田姨娘和小秀儿受到什么侵害,后悔都没有地方哭去。
魏良的脑子里也闪现着昨天发生的事,赞同的点点头,“没错。另外,田姨娘本身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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