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章 丰收决定(第1页)

日子在普罗米修斯和雅典娜,传授给人类关于生存的知识里度过。

这段时间,乔尔也跟着和人类居住在一起,他们身体远不如埃庇米修斯所创造的野兽们强大。

为了补足先天缺失的条件,普罗米修斯不知道做了多少努力。

他在野兽们身上,把各种赐福的天赋都借用了一点点,勇敢、力气、速度、灵敏、善恶等等,汇聚在人类的胸膛。

心脏是最接近灵魂的地方。

智慧,让人类更快地学习,并且熟练地掌握各种技能,模仿、合作、采摘还有更重要的一环——捕猎。

捕猎是一个大型的集体活动,二三十个人围住一头健壮的白公牛,费劲气力。

在付出了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五人轻伤的代价才成功地杀死了牛。

好不容易捕猎成功,一圈人欢呼着在为自己的成功高兴,可他们的战果和损失让普罗米修斯一直皱着眉头。

“人类的身体太脆弱了,好不容易捕杀像牛这样力气大又有尖锐牛角作武器的动物,他们付出的代价太大,照这样下去。”

“迟早有一天,会自己灭亡。”

因为人类之中,全是普罗米修斯按照自己捏出来的男性,所以人类死一个少一个。

让普罗米修斯非常心疼。

“普罗米修斯,我们成功了!”

一个个年富力强的青年兴奋地抬着公牛来到普罗米修斯的面前,就像是给家长炫耀自己的成长,眼神清澈而赤诚。

看得普罗米修斯更加的忧愁。

这些是他亲手创造并且亲自教导一点点成长的孩子们,他们还是那般的年轻。

只是用树叶简单地围在身上,过得简陋粗糙,就连历尽艰辛、甚至付出生命才得到的猎物。

也只是用作给神明祭祀的祭品。

普罗米修斯看都没看地上的牛,而是慈祥和蔼地问:“在此之前,我教导你们的种植学会了吗?”

自己种的才是属于他们的食物。

青年艰难地移开自己看牛的目光,咽了咽口水,才回答:“我们都学会了,那片开垦出来的土地已经播种完种子。”

“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能够开花结果,我们都饿了好多天的肚子了。”

想到雅典娜女神演示耕作获得的粮食,磨成面粉就能做很多填饱肚子的食物。

“吸溜、咕~”

他的肚子一响,更饿了。

普罗米修斯露出善意的微笑:“跟我来吧,大地的一切果实都要感谢丰收女神的赐予,她是最善良慷慨的女神。”

“让我们对食物祈祷,感谢女神的赠予。”

他带着他的“孩子们”,在田地边上,念祷祝词,当长长一串歌颂女神、赞美食物的话说完,来自农神德墨忒尔的赐福也随之落下。

无限后宫录  快穿:病娇大佬的小心尖  我的世界:异世界的我靠升级变强  神话入侵6.2  无限恐怖h版  艾泽阿斯游记  警察你开挂了?刚入职就抓个通缉  浅夏不语梦凉兮  碎心劫  幽冥葬  快穿,狸仙好孕,死对头锁腰轻哄  洪荒:苟在武夷山,逍遥红尘仙  我不是天使  紫凌  守护之章  烈焰红唇卧底警察痛不欲生的爱  快逃!天道小师妹她真不是傻白甜  星神战甲  肆意人生[美娱]  代嫁丫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