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狗头人是野兽人中的一种,野兽人和绿皮獠牙的兽人是两种东西,不过这个不重要,以后再说。
单只成年狗头人的直立身高在一米到一米二之间,力量不算很大但行动敏捷,有一定智慧而且擅长群体捕猎,虽然单个的战斗力并不强,但对普通人却有足够的威胁。
所以在这之前,即便这些狗头人有事没事就跑来自己这里毛点东西,罗德还是视而不见,只是想办法把食物藏得更隐蔽些。
毕竟自己的命更重要。
现在有了一些反制手段,罗德就该给这些强盗一些教训了。
他站在二楼的栏杆往下面望着,大约有十多只狗头人身上披着破布,手里拿着简陋的武器在侧厅里走来走去。
正厅里还存放着老魔王的遗体——他死了之后罗德就没挪动过——这些狗头人不敢随便过去。
之前罗德试过把一些食物放到老魔王身边保存,结果第二天发现那些蘑菇都长出了脚到处跑,就放弃了。
——这里提一句,罗德觉得老魔王的实力应该还是可以的,毕竟能用召唤术把自己从另一个世界召唤过来……但还是那句话,实力都是对比出来的。
主要是罗德还没能见过其他高手,没法确定老魔王的实力在这个世界处于一个什么水平。
至少在拥有和老魔王对等的实力之前,罗德不打算随便出去浪。
说回正题。
那些狗头人虽然鼻子灵敏,但并没有发现罗德的存在。
罗德在观察一番之后,分别对手下的骷髅兵下达了命令。
两只骷髅兵把守住出口,自己和另一只骷髅兵守住通往内部的入口,召唤出两只骷髅兵绕到正殿的门口,等那些狗头人慌不择路的时候断他们后路。
实力最强的头盖骨留在二楼,等其他位置都布置好之后,从天而降将这群狗头人打乱。
布置好大概的计划之后,罗德看着这场面思索了一下,咬咬牙又召唤出两只骷髅兵,用来与头盖骨一起从上方突袭。
如此一来,九只……现在是八只骷髅兵全部都放了出来,自己的魔力也接近枯竭,之后要是遇到什么危险,就只能想办法自保了。
而为了增强这些骷髅兵的战斗力,罗德让他们都拿起了那些墙上装饰的武器,斧头锤子刀剑都有,质量很差,做工也算不上好……稍微好点的早就被抢走了。
只是在这种时候,能用一点是一点,毕竟那些狗头人的武器也就这个水平。
计划已经完全定好,罗德手一挥,所有的骷髅兵立刻就动了起来,分散开来前往各个位置。
骨头和金属以及地板的碰撞声不小,狗头人的感官也足够灵敏,很快就注意到了周围的声响,有不少狗头人都停了下来,四处张望着,同时翘起鼻子,有些警惕地嗅着气味。
不过大多数狗头人都并不在意,因为它们也不是第一次来了,知道这城堡里有一些骷髅,都呆呆傻傻的样子,没什么好怕的。
不过或许是罗德在潜行方面有天赋,它们到现在也不知道罗德的存在。
在骷髅兵们不声不响地将侧厅所有出入口都封住之后,罗德手里捧着混沌图鉴,依靠意念向所有的骷髅兵下达了命令。
下一刻,头盖骨和两只拎着斧头的骷髅兵就从二楼的楼梯上冲了下来。
——罗德不是没想过让它们直接跳下来,那样也确实很有威慑力,但是就骷髅兵那一个个的骨质疏松的样子,怕不是落地之后别人还没用力它们自己先散架了。
狗头人们立刻发现了这三只骷髅兵,所有狗一下子全部乱了起来。
要是来个有点肉的,或许在饥饿感的驱使下它们还会上去拼命,但这么一群放了不知道几百年的老骨头啃又啃不动,狗头人们自然是不愿意打。
打输了丢了命,打赢了万一受点伤,之后恐怕得先被其他魔物给吃了……而就算毫发无损,浪费体力也不划算。
离婚后,和绝色美女同居 我一个关系户,进娱乐圈怎么了? 大明:超神永乐时代 绑定神豪系统,我成了人间财神爷 被骂丧门星?全京城大佬抢着宠我 被赶出豪门,大佬算命抓鬼开摆 洪荒之紫薇星神 红颜非祸水 重生皇哥儿,自在,洒脱! 第五人格:我将救赎一切 我,天谴开局,气运之子被我气哭 十界古帝 薄情总裁VS小野猫 人在大周,被女帝强纳入宫 闪婚豪门大佬,夫人马甲藏不住了 无家可归后被上神捡回家当夫君 我的买卖可是会出人命的 科技丶超级工厂 又一春,残疾世子才是她的白月光 无情反派:开局逼亲妹妹净身出户
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
普京大帝说谢廖沙是我最好的朋友,是俄罗斯的良心。季莫申科说谢廖沙是我一生的挚爱。重生苏维埃,成教父...
平民家庭女孩安晴为了心爱之人考上了全国有名的贵族学校,当她兴奋满满的来到那个城市寻找所爱之人时才发现,那个男生是皇室王子。...
被初恋男友误会并抛弃的灰姑娘林箫,伤心欲绝之下在酒吧买醉。哪知竟然会遇见她从精神病院逃跑出来时,救了她一命的冷酷多金总裁。酒后迷乱,一夜缠绵,销魂难忘,惊醒后她仓皇逃跑。高傲如他醒来后看着空荡荡的身侧,第一次觉得被人玩弄,恨意滋生,暗自发誓,再见必要她后悔莫及!再次相遇,他将她抵至墙角,逼到无路,阴森问道多少钱够再玩你一次?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悸动,不断的勾起那缠绵一夜的回忆,让她一时失神无语。他却突然冷笑,残酷说道,不说话?你这是在给我玩欲擒故纵的游戏么?既然你喜欢,那么我便成全了你!说罢,他强抱住她,直接扔向了大床,俯身压上...
金牌杀手一朝穿越,尼玛,居然是废材一枚。姐乃是魔武双修的超级天才,天下唯我独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什么?初级炼药师便可以横霸大陆,抱歉,姐早已是高级炼药师。灵兽稀有?上古神兽之王麒麟是姐的小弟。What?那个魔武大陆人人崇拜的超级强者要来当我相公?哼,别以为惊才绝艳,有银子,还是个王爷就可以收买我。某男王妃,别说话,吻我。好吧,其实这闲散王爷胸前八块腹肌还是很不错滴。哇,人鱼线也有哦。...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