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5章 坟头蹦迪(第1页)

不知不觉,他们走到了一处坟地。

由于喝了太多酒,付远杰感觉一阵尿意袭来,他想也没想,看也没看,对着旁边的坟头撒了一泡热尿。

完事后,他举起了手中的酒瓶,“艾瑞巴蒂嗨起来!来!继续!”说完,爬上了人家坟头。

深夜的坟地里响起了几人鬼哭狼嚎的歌声,一直到他们玩累了挨着睡去。

一个多小时后,几人被冷醒,才又摇摇晃晃的回家。

等付远杰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直播间。

【坟:不是,他有病吧!】

【卧槽!坟头蹦迪?!哥们儿挺会玩儿啊!】

【有些人就是酒量不好,喝了酒还发酒疯,别问我为什么知道。】

【我小时候把别人家灵堂的白色绢花拿了带回家,放在了床头,我爸看到后差点没把我打死。】

【这哥们儿不冤枉。】

【哥们儿醒后怕是会被混合双打。】

于红满脸惊骇。

坟!头!蹦!迪!

这几个字不断在她脑子里蹦跶,她感觉太阳穴在突突的跳。

这死孩子!她现在就想把这死孩子拖起来暴打!

但是,母爱使她克制。

“主播,我该怎么办?”

“我给他驱一下邪,你们回去后记得好好给人家赔罪。”

也是那个鬼不坏,如果坏一点,付远杰就不止是发烧半个月那么简单了。

“好的好的。”

南星当即念起了咒语,“天逢门下,降魔大仙。摧魔伐恶,鹰犬当先……”

冗长的咒语念完后,附在付远杰身上的淡淡阴气散去。

“好了,两分钟后他就会醒来,至于被他冒犯的坟,从你家往东南方向走4.5公里有条小路,走进去看到的第二座就是,在它三米远处有一棵大槐树,很好认,当然你也可以让你家孩子自己指认犯罪现场。”

“好的,谢谢大师,我记住了。”

平平淡淡才是真送出烟花x10。

连线挂断,于红收起手机去了床边,俯身将手放在付远杰的额头上。

很神奇的,付远杰刚刚还滚烫的额头此刻已经不烧了!

很快,床上的付远杰缓缓睁开了眼,于红看了一眼手机,真是两分钟!神了!

付远杰坐起身,“妈,我好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好像梦到我昨晚和人蹦迪……”

于红本来不气的,一听到蹦迪两个字,顿时母爱也拦不住她的巴掌。

“啪。”

付远杰头上挨了一巴掌,懵了。

“你一朝坟头蹦迪!老娘就得送你归西!”这次要不是南星,这小兔崽子不死也得傻。

“收拾东西跟老娘去赔罪!”

付远杰仍旧懵逼,呆呆的下床收拾东西配合检查,确定没事后回了家,随后被自家老娘揪着耳朵去找坟的时候他才知道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规则怪谈:不能撒谎的欺诈师  大唐乘风录之三十六刀  红尘都市  末世之文明传承  美女老板的贴身男秘  鬼灯  穿成锦鲤年代文中的极品小姑子  (EXO同人)溺爱  惊天奇案  位面娱乐大亨  天使3  空空幻  不死毒奶:毒无限叠加,惊呆校花  那些见鬼的日子  纵横秘史  如影随形 水虹扉  读我心后全家吃瓜,真千金爆料啦  星兽王  死神手札  神了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