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什么?”
“给你买的礼物,看看喜欢么?”
“……”陆让晚打开一看,全是各种首饰。
“你……买这些干嘛?”
“喜欢么?”
“……”想说不戴饰品,可他们那么闪耀美丽,怎么不喜欢呢?
不戴饰品与喜欢饰品是两种定义。
“不知道你喜欢哪个牌子的,就找了几个我认识的牌子,你肤色白,应该戴上都好看。”
“谢谢。还挺好看。以前从没整过这些首饰。”
“很少看你佩戴这些,你的梳妆台除了护肤品还是护肤品。想让你开心……女孩子收到这些都会开心的,对吧?你要是不喜欢戴呢就放在你的抽屉里,要是哪天想尝试了,打开抽屉就有。关键是我送你的!”
“嗯……好。”她抿嘴微笑。被他的细节打动到,一种被人宠溺的感觉晕开在心间。
她小心把礼物放在抽屉里。回头看见他庄重的从口袋拿出一个盒子,丝绒质地的正方形。
她好奇的接过来“这是什么?你的表情很不一样……”她轻轻翻开盒子,是一对戒指,内圈刻的是对方的名字。
“一人一个,我给你戴上。”他握着她的手戴上戒指。
“知道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么?”
“呃……”她抚摸戒指看向他。
“大二。那是一个很遥远的故事了。今天它终于戴在你的手上。好像等了很久又好像刚刚好。”伸手捏捏她的脸蛋,她的脸那样柔软细滑,他忍不住抚摸起来。
“陶泽儒……我好像错过很多。”那些年的自己是否过于迟钝?她有些遗憾的垂下头。
“没有,此刻刚刚好。也许早一些,我还不够成熟,要是伤了你心,我会遗憾一辈子。上天就是让我们成为理智的大人,才愿意给我们一份新的缘分。”
她不能自抑地趴在他的肩膀。心中酸酸,甜甜的。
爱让我们变得珍贵。
爱让一切值得。
他的目光停注在她的身上,嘴角噙满笑意“我爱你。
以后不可以摘下来。除非……换上婚戒。”他勾着唇角,轻轻吻在手指上。接着他拿出手机,拍了这张照片。
她有点惊讶他会拍这样的照片,抽回手指找了一个话题转移注意力“很少见你玩手机。我是长期面对电脑对屏幕类设备自然厌恶。”
“我也不爱玩,有时候很多工作需要手机来处理。不过今天不是工作。今天……需要发个朋友圈。”
“……什么朋友圈?”
“呃……自己看……”他放下手机,一把搂起她,放在腿上坐着。
除了刚刚的吻手指图片,还有一张她之前工作时候的照片。扎着丸子头,一手拿着备货单一手伸向高处拿取商品,瘦瘦的可爱又慵懒。
“你什么时候拍的?”她的眼眸像钻进星光,仰头看他“就是之前你工作的时候。又认真还可爱就拍下来了。”
“那你发在朋友圈……是干嘛嘛?”她明白,还是想问一下。
“谈恋爱不要公开一下么?”
她低头去看那条文案:她终于看见我,十七岁爱上的女生。
她握着手机,翻涌着各种滋味“陶泽儒,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眼眶泛红。
她开始遗憾,遗憾这一切来的太慢了。
她一个人走了好久。差点他们就要错过。
帝血染天 丧尸王也要上幼儿园 赛博玫瑰 [HP]我的猫头鹰迷路了 他把自己活成一个笑话:职场火锅 下课要听话 [快穿]万人迷光环 exo的俏皮公主 血色的妖姬 八荒武神 神冢 称皇 服软 生化王朝 五星 带球跑五年后我想开了 仙医风流 前尘云烟【梦】 全红楼都不让我考科举 疾风吻玫瑰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