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九章 不速之客(第1页)

闻言,何晶晶就不乐意了,她苦口婆心的帮她求情,到头来却成了她说的不乐意帮忙,真是白帮。

“何梧琦,你说话要凭良心啊,你自己犯的错,弥补不来,我帮你就够给你面子了,程苏苏不答应,我有什么办法?”何晶晶有些不满的冲手机喊道。

电话那头,何梧琦一听语气不对,立马就反应过来了什么,连忙道:“对不起表姐,我太着急了,谢谢你帮我,没事的话我就先挂了。”

说着,何梧琦就挂断了电话,眼中满是愤然,为什么所有人都不肯帮她!

何梧琦气愤的将身边东西洒落一团,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屋内很快就乱作一团。

既然都不肯帮她,那也就别怪她不客气。何梧琦冷笑了一声,眼底闪过一抹狠意,紧握的拳头似乎在暗暗的发着怒火。

自程璐进剧组,剧组虽然重新开拍,但进度却比之前还要快,导演对程璐那是赞不绝口,虽然才大二,且还未出道,演技却很有看点。

“程璐,不错啊。”一场戏拍下来,作为前辈,陶颜很自然的夸着程璐。而程璐则是笑了笑,道:“还要多跟颜姐姐学习。”

“加油。”陶颜拍了拍程璐的肩膀,笑着说道。

这一幕,恰号被过来探班的程苏苏看到。她本来是想看看程璐进组来情况怎么样,没想到居然这么好,看来是完全不用她担心的。而且根据众人的话来看,这丫头还是个好苗子,程苏苏嘴角带着笑,满意的看着程璐,似乎在酝酿着什么。

程苏苏来的正是午饭时候,此刻她的手里也提着许多的饭菜,见两人聊得愉快,迟迟没有注意到她,程苏苏便自己走了过去,轻声喊道:“璐璐。”

闻声,程璐和陶颜都转过了头,看到程苏苏手里的饭菜,眼睛一下子就亮了。

虽说剧组的饭菜也不差,可哪有程苏苏带来的美味呢。

“哇,苏苏,你果然对璐璐不一样。”陶颜故作吃醋的模样说着,眼中却满是笑意。

“哪有,我这不是看你刚出院没多久,特意来关怀一下吗?”程苏苏轻笑了一声,说道,然后便与两人一起吃午饭。过后,又看了会拍戏,程苏苏就离开了。

一进公司,程苏苏就听前台道:“程总,有个自称是您妹妹的人在办公室等你很久了。”

妹妹?她哪来的妹妹!

程苏苏的脸色唰的一下就变了,程莉莉还真是不要脸,那天的dna验证都忘了吗?居然还敢说是她妹妹,这个脸皮厚度都快赶上土层了吧。

程苏苏冷笑了一声,带着浑身的凌厉来到办公室就看到程莉莉翘着二郎腿坐在她的办公椅上,一副享受的模样。程苏苏的脸色更加难看,这是把自己当回事了?

“起来!”程苏苏厉声喊道,程莉莉这才注意到门口的程苏苏,却并未着急起来,依然悠闲的坐着,嘴角带起一抹讽刺的笑意,道:“急什么,我坐一会儿而已,而且这把椅子最后是谁坐还不一定呢。”

呵!好大的口气。

像风一样  宠婚撩人:总裁的麻辣娇妻  匿名画卷  逐野  折纸星星  温柔刀  娇软Alpha驯养指南  别惹兔子  心死后他们都说爱我  那个男人太六了[电竞]  大佬,你女人翻墙了!  重生后我老婆变甜了  空降萌宝:总裁爹地超给力  终生愿望  她很软  潜入戏  我靠武力值让渣攻们追悔莫及  限时婚约  野性暗恋  长情诗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