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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报科研课题,把科研经费都弄到他那里去了。”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会与什么人结怨呢?
尽管所有的调查走访结果都与警方的推测大相径庭,方木还是坚信仇杀的侦查思路是正确的。首先,一般的杀人案件都谋求迅速结束,拖延的时间越长,越容易被发现。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后曾遭遇长时间的酷刑折磨,这种冒着极大风险的附加行为显然是为了宣泄凶手的某种特殊情绪,而这种情绪,应该与仇恨有关。其次,凶手选择了电击作为折磨死者和致其于死地的手段。毫无疑问,这是一种很麻烦的手段。如果想让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够了,何必费时费力地采用电击呢?方木曾考虑过酷刑的目的也许在于逼供。然而,通过对死者背景的调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机密及情报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连续的电击后,高声的惨呼,剧烈的痉挛,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气中皮肉烧焦的味道,都会给凶手带来极大的满足感。很显然,这也与凶手的某种特殊需要有关。
然而,让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凶手为什么选择迷宫这样一个抛尸地点?
一般情况下,命案发生后,凶手会想方设法掩盖犯罪事实,其中之一就是处理尸体使之不易被发现。而本案的凶手反其道而行之,将尸体摆放在一个经营性的娱乐场所中。如果将其理解为向社会公众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战的话,那么他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愚蠢的。其一,凶手完全可以将尸体遗弃在更加开放的场合,例如广场或者政府机关的门前。这样的场合更有利于产生轰动效应;其二,弃尸务求迅速、隐蔽。而错综复杂的迷宫,绝非一个能让凶手迅速完成弃尸并离开的场所。
除非凶手想用迷宫表达某种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宫的路径。
警方将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列为怀疑对象并逐一排查,结果一无所获。方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并不意外,自己开车又去了游乐场。
迷宫已经重新对外开放,而且生意出奇的好。看来迷宫里发现死人反而让这里更加吸引人。方木看看售票处的长队,苦笑了一下,转身去了游乐场问讯处。
一个游乐场的副经理搬来了一大堆文件,重重地扔在方木面前的桌子上,边擦汗边说:“方警官你慢慢看,我那边还忙着呢。”他指指争先恐后奔向迷宫的游客们,脸上是遏制不住的笑意,“有事就叫我。”
文件里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过程、游客求助记录和一些照片。方木点燃一支烟,耐心地一张张看下去。他心里隐隐觉得迷宫应该是本案的关键,至少也与凶手的动机有关。所以,方木特意调取了迷宫的所有资料,希望能有所发现。
从资料上看,迷宫全长450米,大部分都处于地下。迷宫的东西两个方向各有一个出口,但是无论从哪个出口进入迷宫,到达对面出口的正确路线都只有一条。发现尸体的房间处于迷宫的中段,算是一个中途休息站。能进入这个房间的游客仍然要面临选择,只有选对了路线,才能走出迷宫。所以,那里才是迷宫最深的地方。
由于迷宫里的路线错综复杂,很容易让人失去方向感,加之灯光昏暗,气氛压抑,所以能走出迷宫的游客寥寥无几,大多数人还没有到达中途休息站就放弃了。迷宫里的每条通道里都设有呼救装置,|Qī|shu|ωang|选择离开的游客一旦按动开关,监控室就可以锁定游客的位置,由工作人员将其带离迷宫。
忽然,一张照片吸引了方木的目光。照片里,一个满面笑容的年轻人手捧着一个小盒子,冲镜头做着V字型手势。照片下面有一行小字:谭纪,2004年6月25日,第一个走出迷宫的游客。
“谭纪?”方木皱起眉头,这个名字曾经见过。他翻了翻刚刚看过的资料,果真在一份最快通过迷宫的排行榜上看到了谭纪的名字。他通过迷宫只用了57分钟,而排名第二的人足足用了2小时47分钟。
那个副经理推门进来,把一瓶矿泉水放在方木面前。
“还看着呢?”他俯身看看方木手里的照片,“嗬!是这小子啊。”
“据说他是最快通过迷宫的人?”
“是啊。”副经理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目前还没有人比他更快呢。这小子也挺有意思,经常来,算是我们的老主顾了。”
“哦?”方木一怔,急忙翻开刚刚合上的相册,仔细端详着谭纪的照片。
“你说他经常来——这是他创造记录之前还是之后的事情?”
“之后。”副经理笑起来,“估计是想打破自己的记录吧?”
方木又盯着照片看了半天,最后问道:“他手里拿的是奖品么?”
“是啊。”
“是什么?”
“一个指南针。”
谭纪在领取奖品的时候留下了身份证号码,所以他并不难找。第二天,方木在一家广告公司的会客室里见到了他。
这是一个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发的23岁的年轻人,他嚼着口香糖晃进会议室,拎起一把椅子墩在地上,椅背朝前。他跨坐在椅子上,双手搭在椅背上,又把下巴搁了上去。
“有事?”
这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让方木有些意外,他决定也开门见山。
“我叫方木,公安厅的,想找你了解点情况。这是我的工作证。”
谭纪看也没看方木递过来的警官证,搔着脑袋说:“嘉年华迷宫里的杀人案吧?”
方木看了看他,不动声色地说:“对。”
谭纪在鼻子里哼了一声,晃了晃脑袋,忽然笑了起来:“我这么问,是不是对我很不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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