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2章 故意(第1页)

兽类的占有欲本来就很重,更何况是天山雪狐这种一生只择一位伴侣的物种。

而且江吟选的,还是另一只狐狸。

天山雪狐本是狐族最高贵的物种,但他自己的爱人却因为一个最普通的小狐狸而抛弃了他。

妖相有那么一瞬间都不知道自己是委屈还是嫉妒。

“生气了?”看着妖相微微泛红的蓝眸,江吟开口:“你和那个小家伙计较什么?”

江吟顿了顿,勾着唇开口:“你看神相,他就很平静……”

妖相没有让她说完,他愤恨似的轻咬她的脖颈,恨不得在她身上布满自己的气息。

“他……”妖相轻嗤:“他平静?”

江吟没动,任由妖相蹭着轻咬,这才稍微安抚住这只差点失控的白狐。

嗅着面前的人没有其他狐狸的味道了,妖相闷声道:“他就是会装。”

“明明那家伙比我反应还大。”妖相用狐狸尾巴蹭着江吟,受到伴侣安抚的白狐透露出一点点不为人见的委屈:“他从你买狐狸的时候就开始焦躁了,装得好罢了。”

说到这,妖相简直能气笑。

那个家伙自己忍着就算了,还非压着他,不让他出来找江吟。

结果忍到最后不还是没忍住,把他放出来了。

装什么大度,分明比他还要不安焦躁,还要嫉妒。

从江吟抱回那只狐狸开始,神相的不安就达到了顶峰,他不说,抿着唇看着江吟摸着赤狐,什么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来源于本性的不安和焦躁完全不受神相的控制,他以为他可以忍住的,但是不行。

江吟对那只小狐狸太好了,她甚至会把那只小崽子带到榻上。

对于江吟来说,那可能就是一只宠物,但是在同为狐族的某人眼里,那就是一种他被放弃的象征。

她选别人了。

她不要他了。

这种不安和焦躁愈演愈烈,终于,神相还是把妖相放出来了。

“我比它好多了,你把它扔掉好不好?”妖相央她。

白狐也是会求欢的,不是只有那只小家伙懂得用毛色讨她欢心,他拉着她:“天山雪狐是狐族最高贵的物种,我本体比它好看多了……”

“我的毛色是不掺杂色的。”妖相勾着她的小指,低声道:“而且我的尾巴比它要大,还要蓬松。”

“我比它好看多了。”

幼稚又认真。

江吟看着他夸自己,最后眼眸微挑:“那你本体给我看看。”

妖相顿住,似乎有些不太情愿。

“你本体再好看,又不给我看。”江吟故意惹他,她开口道:“那我不如继续养那个小家伙。”

她笑笑:“还能抱着睡觉。”

圈着她的尾巴微紧,妖相愤恨地轻咬她:“给你看。”

天山雪狐的本体其实也不大,是个正好可以揣在怀里的大小。

妖相没骗她,天山雪狐的本体确实是狐族顶级的存在。

它有着纯白而不染一丝尘埃的毛色,又大又蓬松的尾巴,伸手摸的时候柔软又舒服。尤其是它那双湛蓝澄澈的眸子,带着雪狐独特的冰寒,像是上好的蓝钻,格外好看。

人在曼陀山庄,目标李夫人  快穿之女主正在改变人生  三世之路我为尊  网王:如阳沃雪  那个夏天,他  空间在手,你想要的我都有  咒回:转生成伏黑惠他姐了  萌兽团宠,全能狂妃倾天下  向阳花的她  快穿:上神拿的甜宠剧本  散修的逆袭之路  人间武圣  云王  海棠依旧明末归  他的唇,她的纯  港综:我是太子辉,不是咸湿辉啦  艾尔登法环:阿褪誓要超完美结局  穿书穿成女配  地洞的天空  穿越兽世,你们的小乖乖是大佬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