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悟道株配合上真仙器或者说是太虚期,那一起玩大爆炸,那简直是太有意思了。
小子,现在你可能还不理解,等你有能力了,拿一千件真仙器一千颗悟道株,叫他们同时自爆,就算是太虚境巅峰强者见了你,都躲着你跑,那种爽歪歪的感觉,你小子不亲自经历一次,你是不会知道世上原来还有这么爽的玩法。”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看来这个世上,又要出现一个小疯魔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廖添丁开始认真的和天诛疯魔,学习自爆悟道株的方法,还有真仙器和悟道株混合一起自爆。
随着学习的深入,廖添丁不得不感叹,自己的这个师父,简直就是一个奇葩。
天诛疯魔和人战斗,不但自爆悟道株,还自爆傀儡,僵尸,秘宝。
总之,在修炼者之中,只要能够在战斗之中发挥作用的,用天诛疯魔的话来说,全都能够自爆。
其实这些东西可以自爆,修炼界千百万年来,并不是什么秘密,是人人都知晓的。
包括修炼者被逼到绝境,也可以选择自爆。
但千百万年来,却没有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疯子,不修习武技,不修习秘术来提升自己的战斗力,想着利用各种秘宝,神兵,各种能战斗的所有辅助自爆。
而且天诛疯魔从一开始,研究的方向就是,一堆一起自爆。
不错,一堆一起自爆。
毕竟同级别修炼者对上了,你自爆一件真仙器,或许对敌人伤害不大,甚至是无法造成伤害。
这就好比一根鞭炮点燃了,只能停个响。
但如果一万个那,十万个那,甚至是更多那,那就是一个炸药包了。
越多的东西自爆,威力越大,这种道理,是个修炼者都明白,但从古至今,为什么从来没有修炼者想过这种战斗方式吗。
因为这种战斗方式,已经堪称败家子之中的败家子了。
毕竟不论是兵器,秘宝,还是悟道株,爆了就没了,这种败家的行为,从古至今,也就天诛疯魔这种奇葩才会想这么干,不但这么干了,天诛疯魔还这么研究了,而且还研究成了。
廖添丁不得不赞叹,天诛疯魔的这种自爆方式,不但是奇思妙想,能想出这种办法,还能被研究成功,这绝对是旷古绝今的奇才。
一堆兵器或者是悟道株自爆,这可不是点炸药那么简单,这需要有强大的神魂之力,还能把自己强大神魂之力分配到每一件自爆的物品之上。
就凭这一点,放眼整个天下,能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多。
而这一刻,廖添丁不由得庆幸,自己之前和神魂女王学习了一段时间,在神魂之力的掌控之上,放眼整个蓝星和望月星,绝对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自己的。
这也是天诛疯魔这么一个高傲的人,刚一见到自己,就对自己喜欢的不得了,不像其他师父刚出现之时,都先瞧不起自己一阵子。
包括傀儡神王,当初那么痛快认可自己,也是因为自己在神魂操控上,确实有很强的可塑性。
天地孤侠 剑圣 柠檬闪电 穿书后我成了一颗蛋 诱她沦陷!偏执沈少缠她上瘾 仙凡娱乐公司 穿书美人不想死 猛龙过江 穿成年代文男主的漂亮保姆 一秒沦陷 我妈已经三天没打我了 全世界都在磕我和影帝的cp 金田一耕助探案集之犬神家一族 [火影同人]木叶的女忍甲 父子之颠倒众生-卷四195-240章 一野十大虎将传奇 我是天降女主文里的小青梅 心梗选手[快穿] 女主说我撩她(gl) 我在古代办报纸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