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 同学聚会(第1页)

今天林冬穿上了以他目前的穿搭水平能搭配出来的最帅的一套衣服——就是上次他和周嘉月去游乐园穿的那一套。

不过今天不是和周嘉月出去玩,而是参加高中的同学聚会。

周嘉月自从上次的“姐妹夜不归家大作战”计划泡汤之后没几天就跟着家里人一起出国旅游了。

所以这次他们的聚会,周嘉月会遗憾缺席。

其实周嘉月的父母带着周嘉月出国旅游有两层打算,第一个就是女儿马上要上大学了,以后一家人这样在一起的机会会越来越少,所以趁着还有时间多和女儿相处相处。

另外一个就是最近周嘉月接连遭到了两次怪物的袭击,夫妻俩想着带周嘉月避避风头。

“兄弟们到哪了啊?”宿舍群里,宿舍长房雨洪打了个群视频过来,这小子甚至还专门去抓了个头发。

“你看看你那熊样子,还学别人搞中分。”程晋大声嘲笑,房雨洪这造型活脱脱像八十年代去参加舞会的大叔。给人种下一秒他就要开始跳“你就是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的感觉。

“你懂啥?男人过了十八岁就不能打扮的像个小孩了。”房雨洪鼻孔对着摄像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不是二十岁么?”林冬自然也知道前阵子很火的段子。

这种感觉很好,就好像大家还在一起时那样。

今天这次聚会过后,大家就算是真正的各奔东西了,过几天录取结果就会出来,大家会去往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奔赴各自的未来。

林冬晃了晃脑袋,似是想把这些有些伤感的情绪抛出脑海。

就算以后很久很久不能见面,可至少今天还没过不是吗?

《爱情公寓》里那段台词是怎么说来着?

即使明天是世界末日,我们一样会穿着得体,这是一种人生态度。你见过哪个演员因为谢幕就穿着拖鞋上场的?假想一下,明天你的腿就要断了,你是打算窝在家里哭,还是打算跟我们一样,去跑,去跳,去做一个漂亮的倒挂金钩!

是啊,总不能因为以后可能会发生的一些不好的事情而把现在能把握的美好给耽误了吧?

林冬下车,脸上挂着阳光的笑容。

纵然分离在即,但今天他还可以和一起生活了三年的好兄弟们去跑,去跳,去漂亮地倒挂金钩。

“呦呦呦,乖儿子来啦。”一个多月没见,范明丝毫不生分,上来就冲着林冬认亲,肥肥的脸上还是带着那有些贱贱的表情。

“我是你爹。”林冬躲过范明想摸自己头的手,笑嘻嘻地回应。

首长红人:权力巅峰从御医开始  凡人修仙:从神秘玉牌开始  盲盒系统:坑爹神器  我的微费我主宰  励志苟在火影的我,成为了白月光  穿越之炮灰崽崽保命日常  喂!宿主!叫你生子没叫你攻略  房子通古代,被糙汉领回家强宠了  快穿之我在小世界也要过上好日子  仙王归来,妖界入侵时  重生07成为初代网红  万华纪  都市:神力觉醒无敌的我护卫华夏  无畏苍穹  武墓传  三国:谋圣之后,我帮刘备拿天下  四合院:忙着去赶山,挖宝馋死禽  四合院:众里寻她千百度  崛起的家族  婚礼当天,挺孕肚改嫁前任他兄弟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