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妹妹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4章 老鼠儿子会打洞(第2页)

眼看天色渐晚,李癞子凑到了我的身旁:“大儿子,他们这速度属实是慢了点,挖坟这种事情你有经验,要不出个主意?”

“没,没用的。”

我解释道:“当时我挖坟,是因为阴宅里的亡魂帮忙,现在里面只,只剩下了枯骨,所以……”

李癞子嫌我说话慢,接话道:“感情是这么回事儿,我就说你当初刨坟偷骨怎么这么利索。”

“哦,对了,柳大壮帮不了忙,你让谁给选时辰?”

我拿出灰家的供奉牌,摆在了雪地里,同时将插着香火的香炉摆在了身前。

紧接着,我跪在地上,顺手将文王鼓递给了李癞子。

“大壮姐说灰头老鼠容易请一些,你帮个忙,我试着叫,叫来一个。”

“好嘞。”

李癞子充当二神,一边摇晃着文王鼓,一边高声洪亮的唱着神调。

我则是手握朱砂笔,准备在黄纸上记录着大仙儿的名讳。

片刻后,我只觉得肩头一冷,好像什么东西踩住了我的肩膀似的。

这种感觉,让我松了口气,虽说肩膀上有些发沉,就好像站了个小孩子似的,但相比于柳大壮那如同小山的重量,扛起这灰大仙儿可以说是轻轻松松了。

变相的也证明了柳大壮的本领非同寻常,那位大仙儿,肯定不是她谦虚形容下的那么简单。

紧接着,我的嘴不自主的嘟了起来,倒不是卖萌,而是因为灰大仙儿的到来,让我的行径也模仿起了老鼠。

我在黄纸上写了个灰字,之后,我又抓耳挠腮了几下,然后将另外两个字补全。

李癞子往黄纸上瞅了一眼,忍不住的笑道:“灰沟子,这名起的够俗气啊。”

话音刚落,只见我眯缝着眼睛,冲着李癞子发出了‘吱’的一声。

李癞子吓了一跳,随之连忙给了自己一个耳光,陪着笑脸道:“我嘴贱,该打,该打。”

只听我发出了刺耳尖锐的声音,那该死的声音,就好像锋利的指甲在泡沫板上划来划去似的,简直让人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起了一层。

“有烟酒没?”

“没,没有。”

我冷着脸说道:“我不喜欢烟酒的味道。”

尖锐的声音再度传了出来:“没有烟酒请我干嘛,小小年纪,一点规矩都不懂,走了!”

“有供奉。”

我憨憨的说道:“家里摆了供奉,要摆三顿,忙完了去吃烟火。”

“还,还有,这白事儿要并骨搭桥,阴德你个灰耗子要不要,不要的话,我请,别,别家。”

“你这娃子年纪不大,说话的语气还挺冲。”

灰大仙儿冷哼一声:“不就瞧个时辰,让逝者走的踏实些吗?简单,这事儿咱灰家应下了。”

重生80棋圣  道友!那贼子她又写新书了  精灵世界的骑士团  快穿之美人三分醉撩到他流泪  穿越成王府主母,我的日常是虐渣  被女帝推倒后,我无敌了!  诸天风云起  小夫人一身反骨,大叔乖乖臣服  假冒贵族后我成神了  公府娇奴  重生游戏王:阿尔白斯是我兄弟?  少年歌行之病秧子是大佬  异世种田忙:扶我起来我还能种  开局五千顿黄金不死之身横行世界  星际金乌御兽师  三兴大汉:刘禅不思蜀  朕可不能死!朕还没一统天下呢!  僵尸:开局被九叔逼着出师  神焰水晶  快穿:炮灰女配和黑化男主是绝配  

热门小说推荐
大唐粮草王

大唐粮草王

一代学神魂穿大唐,成为一代武神李玄霸。他身强力壮,一人可挡百万军。他智慧如海,一人可当千万用。我李玄霸一生行事,拳头就是我的律法!不然,我李玄霸,就不叫李玄霸!...

都市修仙异闻录

都市修仙异闻录

你认为现代,有神仙吗?继承了神族血脉的人们,隐藏于都市之中,他们的外表看起来是普通人,实际上却是修仙者,在成仙成神的道路上奋力前行一边修仙,一边谈谈恋爱,顺便了解一下神族的那些异闻或许,当一切秘密揭开时,仙和神,便成了永恒...

逆鳞

逆鳞

天生废材,遭遇龙神附体。继承了神龙的意念和能力,生鳞幻爪御水龙息行云降雨,肉身无敌。在这个人人都想屠龙的时代,李牧羊一直生活的很有压力。...

极度狂热[足球]

极度狂热[足球]

半竹妹子做的封面太漂亮了我要放大了给大家看!在巴西足球史上,有那样一个传奇。他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是医学上的三级肢体伤残。可他却也凭借着这样的双腿成为了足球史上的第一盘带之魔。他是小鸟加林查,巴西人最钟爱的球员。一个世纪之后,一个双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中国男孩出现在了绿茵场上。他率领的巴甲联赛球队打破了欧洲五大联赛在足球转播市场上的一家独大。他的存在促使了无数南美球员返乡,回到南美的热土上继续自己的职业生涯。他让南美洲大陆上的足球联赛拥有了与欧洲五大联赛抗衡的实力。他说,当又一名左右腿长度相差六公分的球员出现在球场上,小鸟将能够再度飞起。这是一条长短腿男孩的球王路,也是一段足坛的征服史。本文在每天的151515准时更新。如果到了时间前台看不到更新,可以通过手动修改地址进入939141amp节数我的已完结足球文(结局时的年份比本篇的开篇早7年)我的读者群琅小邪的窝,群号326120520敲门砖是对琅邪的任一告白语px...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