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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是现实问题。这部书引而不发,吊起我们的胃口,给我们一个很广阔的思想和联想的空间。我觉得现在不能让这个空间继续空白,我们需要更多的人来填补这个学术的空白。

邵燕祥,著名诗人,杂文家。

家破才能造反:论游民意识的存在(1)

游民群体是一个复杂的存在,这是被大多数历史学家、社会学家所认可的。但是这个阶层是否有独立的思想意识,其思想意识在文化史上是否具有重要的地位,则使研究者将信将疑。许多从事文化史和文学史研究的,对这个问题也感到疑惑。他们总觉得这是前人所不言、经典著作所不载的,因此也就难以确认。而且,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又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如何评价“农民战争”,如何分析底层社会,如何评价民间意识,如何评价《水浒传》、《三国志演义》这些伟大古典文学作品等许多重要问题。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还是以谨慎为好,因此对我提出的问题颇多质疑。

我曾与不同意将游民意识、游民文化引入古代文学研究领域的同事和朋友争辩过。古代文学作品中有些大悖人情的描写难以得到完满的解释,它们所反映的社会情态也很难为普通人所认同。例如,1960年代出土的明成化年间(1465—1487)刊刻的《新编全像说唱足本花关索出身传等四种》,其中的《花关索出身传》一开篇就写到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一见如故,“在青口桃源洞”“姜子牙庙王”前“对天设誓”,打算今后干一番大事业。刘备对关、张二人说:“我独自一身,你二人有老小挂心,恐有回心。”

关公道:“我坏了老小,共哥哥同去。”张飞道:“你怎下得手杀自家老小?哥哥杀了我家老小,我杀了哥哥底老小。”刘备道:“也说得是。”

于是关、张二人约定互相杀光对方的家属。张飞跑到关羽老家蒲州解县,杀死了关家大小十八口,只是因为不忍心,才带走了已经长大成人的关羽的长子关平,放走了怀有身孕的关羽的妻子胡金定,后来胡金定生下小英雄关索。关羽杀了张飞的全家。办完这些事后:

将身回到桃源镇,弟兄三个便登呈(程)。前往兴刘山一座,替天行道作将军。

这个残忍而古怪的故事,大悖于华夏民族自古以来重视家庭的传统观念。它所反映的思想意识,不能见容于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也是非常明显的。如果把它说成是要造反之前的农民的想法,更是捍格难通,因为与外界交往较少的农民更为重视家庭,追求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与温馨。“家和万事兴”就是老百姓们的企望。台湾学者韦政通在《中国文化与现代生活》中指出,家庭的情感纽带维系着家庭中每一个人。家中每一个人的成功都是全家的成功,每一个人的失败则是全家的失败。社会地位卑微的农民更是把家庭看成是自己的“安乐窝”,至今北方农村尚有“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谣谚。而且,农民多是聚族而居,不是谁想灭掉自己的全家就可以灭掉的,这是会震动整个宗族的。这种把家庭看作干“大事业”的累赘,必须清除干净的想法,只能是反映了沉沦在社会底层的游民为改变自己的命运,铤而走险之前的独特的心态。《花关索出身传》的确也把蜀汉刘备等帝王将相争夺天下的历史看作到“兴刘山”作“替天行道”的强人的故事。南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十八记载:建炎二年(1128)六月,建州兵乱,“军士叶浓等相与谋,互杀妻子以为变。是夜,纵火焚掠,盗本州观察使印,突城而出,进犯福州”。看来“花关索”中情节也不只是出于艺人想象,是有现实生活为依据的。明末的农民领袖李自成李自成是游民出身,他长期为驿卒。就不许与之无关的女人进入其营地,当遇到被包围或其他困难时,先要杀掉老羸妇幼以保存自己。见《绥寇纪略》卷八。直到民国时期,那些落草为寇的土匪,仍然是蔑视女人,视家庭为累赘,哪怕匪首是女子的也多采取这种态度,她们完全没有女人对家庭的眷恋。土匪完全是个男性的世界,女人只是他们的消遣对象。有个匪首在行军中仅仅因为其妻子是小脚,跟不上队伍,就毫不犹豫地把她一枪打死了。有的首领仅仅因为眷恋某个女人,就会导致众叛亲离。(见[英]贝思飞著《民国时期的土匪》,P182—186。)家庭中的主要内容——女人,在游民生活中是没有地位的。这正像描写解放前###会生活的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中黑帮老大所说的,“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一样。

家破才能造反:论游民意识的存在(2)

《花关索认父传》中还有个情节也大悖于中国古代主流社会的道德观念,那就是在“孝”的问题上江湖艺人所提出的挑战。花关索长大成人后英勇非常,并有一身好武艺。当他到荆州来认父亲关羽之前,已经为父亲立了一个大功——为关羽追回了丢失的胭脂马(即《三国志演义》中所说的赤兔马)。可是因为花关索来历不明,关羽不肯认他这个儿子,骑上胭脂马便走,于是性格暴烈的关索“怒生嗔”,和他父亲翻了脸:

看你今朝哪里去,如何不认自家人。好生今日认儿子,做个遮枪付剑人。若是言声言不认,横山落草做强人。投了六国曹丞相,领其干戈动战争。来打兴刘铁脚寨,拿捉官员五虎人。

这段唱词中,关索竟声言,如果关羽不认他,他就要投靠曹操,再起刀兵来捉拿关羽等属于刘备一方的五虎上将。这是大逆不孝的。“孝”是中国古代宗法社会中上下一致认同的伦理观念,在下位的农民也与统治阶级一样重视孝道。佛教初传入时,因为不敬父母不讲孝道,很难在中国传播,后来中国化的佛教也不能不修改其教义以适合中国的国情,大肆张扬目莲僧救母的故事。曹操何尝是孝子,但他却可以以“不孝”的罪名杀掉孔子的后裔孔融。皇权专制社会这里的皇权专制社会就是指我们通常说的封建社会。用“封建”来定义秦始皇以后的中国社会是不符合实际的。详见后记。里,就统治者实际利益来说,他们最重视的伦理道德应该是臣下们对皇帝的“忠”,然而,他们不说“以忠治天下”,这是他们的聪明处。他们说“以孝治天下”,就因为“孝”的覆盖面更大,并且是能够被全体老百姓认同的,因为孝是维护宗法制度最重要的道德观念。而《花关索认父传》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孝”提出挑战,这种思想意识是超出主流社会所允许的范围的。用“民间思想”很难对这种现象加以说明,因为以宗法农民为主体的民间,对孝道不仅不会背弃,往往比统治集团中的人们更虔诚。《花关索认父传》中对“孝”的态度,只能是无家无业的游民才会有。《三国志演义》一个较早的本子《三国志传》中,删去了关索威胁其父要挑起战争的情节,当关羽拒绝认他时,他只是哭昏于地,痛不欲生,这才符合社会的主流意识。后来的本子则干脆删去了关索这个人物,因为与他有关的故事许多都与主流社会意识相左,不好处理,修改者才采取这种断然措施,一了百了。

又如,元明之间江湖艺人所撰的杂剧《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剧中写到亡命江湖的关羽与卖肉的屠户张飞相识之后,在街头又碰到长相奇异的刘备,于是便邀请他一起饮酒。酒后刘备醉卧,有赤练蛇在他的七窍中穿来穿去。关羽对张飞说:

兄弟也!你不知道。这是蛇钻七窍,此人将来必贵也。等他醒时,不问年纪大小,拜他为兄,你意下如何?

只是因为刘备“将来必贵”,为了沾他点光,也不管他的年龄大小,便拜之为兄的做法,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不论是在有权有钱的人群中,还是在平民百姓当中,都会被认为是丑恶的势利眼的作风。也许社会上有些人持这种想法或实际上这样去做,但他们为了与主流舆论保持一致,也决不会公开地承认和张扬。此剧的作者则不仅对此大加张扬,毫不以为非;而且让它从后世被尊为“武圣人”的关羽的口中说出,真是对关帝圣君的亵渎。这种思想意识与这样不讲究文饰的作风,是传统社会里具有一定角色位置的人们所不能为或不敢为的;它只能出于在公开的社会秩序中丧失了一切,已经没有了角色位置和角色意识的游民群体。因为,他们目前关心的只是生存。

有些研究者也发觉了这些情节的古怪,但是不能对它做出合理的解释。只是说民间艺人“常会有些匪夷所思的想法”,而不知道这些艺人的想法是与他们的独特的社会地位与生活经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这个道理,虽然人们谈得少了,但它还是万古长新的道理。这些问题,后面还要详加论证,这里只是提个头儿。

家破才能造反:论游民意识的存在(3)

这仅仅是两三个比较特殊的例子,还有许多常见的问题。例如,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武侠小说风靡全国,特别是香港作家金庸的作品在大陆拥有极其广泛的读者群。上起高级官员、高级知识分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爱不释手。数学家华罗庚把武侠小说誉为“成年人的童话”。此语“一锤定音”,为武侠小说争得了合法的地位。武侠小说流行以后,“江湖”一词便活跃在人们的口头。其实自先秦就有“相忘于江湖”之喻,《史记?货殖列传》中也有范蠡“乃乘扁舟浮于江湖”之说,这个“江湖”是与“朝廷”相对的。朝廷充满机心与斗争,没有自由,不得安宁,甚至连生命都得不到安全保障。生活在统治阶级高层的人们,“夜费心机,日施手段”,为的就是趋利避害,保存和发展自己,抑制和削弱他人;而江湖则是安谧宁静之所在,这里泯灭了差别,没有斗争,有的是自由自在,随意和潇洒,可以说是周谷城先生所提倡的“无差别境界”了。当然,它属于那些起码是不愁衣食的有产者的,而且还带着几分文人士大夫的幻想成分。

武侠小说中的“江湖”与文人士大夫的“江湖”则是根本不同的,它充满风波艰险、刀光剑影、阴谋诡计和血仇报复;它又是变幻无常的,在普通人眼中神秘莫测,很难一履其地。这种“江湖”是与文人士大夫无关的,那些出没于江湖的盗贼侠客,如果褫去了武侠小说作家对他们的神秘化和美化以后,读者们看到的就是脱离了社会正常秩序、勇于冒险、富于主动进击精神的游民。“江湖”是这些游民生活的空间。他们在这里挣扎、冒险,有时仅为觅得一粥一饭也要付出很大的气力;可是,在这里他们可以凭着自己的力量获得生活的权利,或许在这里他们会取得变泰发迹的机会。然而,这里的风波险恶决不亚于庙堂(朝廷),而且由于游民缺少文化,他们之间的斗争更加激烈,手段更加残酷,斗争的目的不加任何文饰、更为赤裸裸。金庸武侠小说《笑傲江湖》中一些浪迹江湖的侠客,就有厌倦江湖的险恶、打算“金盆洗手”退出江湖而不可得,甚至为此付出生命的。

游民的“江湖”与隐士的“江湖”是迥然有别的。如果我们不从游民和游民文化的角度考察这些问题,就会把武侠小说看作是无中生有,看作完全是作家头脑中想象的产物,与现实生活毫无关系。实际上自宋代以后,由于人口的激增,游民群体的形成,游民的生活空间自然而然构成了一个与主流社会相抗衡的隐性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也逐渐形成了它所特有的运作规则与行为方式,并且它也与主流社会存在着互动关系,对中国近千年的历史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个影响在历史界也缺少深入的研究)。如果我们不从游民特性以及他们的生活实际,去考察自《水浒传》到当今的武侠小说中所描写的“江湖”生活,那么就不能正确认识游民阶层的生活是为这些文学作品提供了素材的,而且也不能恰如其分地评价武侠小说的认识作用。

其他,如这类作品经常提到的,也是隐性社会中一般要求其“成员”所奉行的“义”、“义气”、“劫富济贫”等绿林的道德观念;“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桃园结义”、“肩膀齐,为弟兄”等流浪汉的结合方式;以及“替天行道”、“铲除不平”等政治理念,如果不从游民角度考察,就很难对它们做出合理的解释。这些根源于隐性社会的思想意识,对主流社会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游民问题与社会的游民化(1)

游民、游民文化及其与文学创作的关系,在中国历史、中国文学史上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史学与文学史研究者有责任揭示这个历史事实,并从中探索其演变规律。在揭示这个事实与总结其规律的同时,还可以看到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对于文学创作的决定性的影响。因为最早的通俗文艺作品是江湖艺人们创作的,所以在早期通俗小说和戏曲中便带有抹不掉的游民生活的痕迹,并或多或少地反映了游民对生活和历史的理解。我们从中还可以发现,文学作品尤其是通俗文学作品,由于其受众众多,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作用巨大。它们简直成为下层社会人们理解生活和学习历史的教科书,更是他们获取政治知识和操作手段的重要渠道。因此,它们不仅促成了游民的社会化和组织化(如明末清初,游民组织的出现),而且成为社会游民化的桥梁(游民的思想意识通过通俗文艺影响到其他阶层)。特别是走投无路的人们在铤而走险之时,这些具有游民意识的通俗文学作品便给他们以鼓舞和力量,甚至成为指导他们战斗生涯的百科全书。中国是个政治化的民族,古代下层社会的人们就是靠这些通俗小说去理解和接触政治的。

宋代和宋代以后,整个社会风气是崇文抑武的,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战争、武备是很陌生的,唐以前的朝代实行兵农合一、全农皆兵的制度,人人都是兵,农闲,每人都要参加军事训练。唐代实行府兵制,可以说是“全兵皆农”,在所划定的“折冲府”内,大部分农民都是兵,要接受严格的军事训练。(参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1。)他们只能从反映游民冒险生活的文学作品中吸取武装斗争和反抗的经验。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下层社会的人们在武装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中的戏剧化,或小说化的倾向。这种情形甚至波及到许许多多有群众参加的社会运动中去。如天地会组织模仿《水浒传》、《三国志演义》、“说唐”等小说作品,义和团的斗争生活模仿通俗戏曲。正像张鸣在《戏曲文化视野中的义和团的意识走向》一文中所说:

也许没有任何一场农###动能像义和团那样,在其自身的活动中存在着如此明显又随处可见的戏曲映象。我们在义和团的仪式活动、舆论宣传、行为举止、言语服饰中,不时地可以发现戏曲行当、念白、表演作派的影子。

《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春季号

随着这些通俗文艺作品的普及,凡是有群体参加的活动,人们半真半假地排演着戏文。清末民初,土匪遍地,几乎所有的杆子都打着《水浒传》所树立的“替天行道”的旗号。英国汉学家贝思飞在考察了民国时期的土匪活动资料之后指出:

(《水浒传》中)描绘了一系列暴力事件,由豪饮的场面和插科打诨作点缀,但是重点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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