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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文学饭已有些年头了,其间读过许多或高明或不甚高明或貌似高明而实则并不高明的理论文章,现在回忆起来,大都忘却了,而十年前读过的叶至诚先生的《假如我是一个作家》却总也忘不了,在那篇并不那么漫长难懂的文章里,先生提出:作为一个作家,要顽强地表现自己。嗣后,我曾几次和先生讨论过,这“表现自己”其后溯必定有一个寻找自己的过程,其前溯则有一个保持自己和发展自己的问题,最终,一个作家应该以独立的人格,独特的风格和作品特色的不可替代性而存之于世。先生曰然。
做起来却不那么容易。那个贵乎其贵的“自己”是极易消失的。一般来说一个有才气有创造意识的作家最初冲上文坛时,总有那么一种属于自己的,或清新或深厚的生命之气,这生命之气或来自旷野地头,或来自森林草原,或来自自己的梦幻感悟。他们那时可能并不成熟,但却充满活力,以独有的“自己”的形象浮出了水面。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浮出水面后,时尚文化便把他们包围了,许多人的“自己”,因那时尚文化的诱惑和同化,而变成了千人一面的公共形象。
故尔,我以为作为一个有主见的作家,是应该具有对诱人的时尚文化的抗斥力的。吸收时尚文化的营养不容易,抗斥各类时尚文化的诱惑也同样不容易。就象吸收是必须的一样,抗斥也是必须的。如果在追求时尚文化而图公共性的认同,和抗斥时尚文化而保持有缺残的独立之间作一选择的话,我宁可选择后者。因为,后者虽有缺残,是我自己;前者固然可能获得喝彩,却无自己。当然,真这么干了,你或许要被人讥讽为什么“盲”,或要被人视为“落伍”,你得有点思想准备。
然而,谁又能永远不落伍,永远站在文学的潮头上呢?有一首通俗歌曲叫“三十以后才明白”,我三十以后也明白了:文学本身就是个不断淘汰的过程,就象马拉松长跑一样,能跑到终点拿到奖牌的不会有几个,绝大多数人都会在这竞争的过程中被淘汰掉的,有时,一个时代可能无伟人。然而,做不成“伟人”又怎么样呢?可贵的是你参予了,以你的人格良心,以你的决不趋时媚俗的“自己”参予了,这就好。
因此,我依然坚持十年前的文学主张,顽强地甚至是蛮横地表现我自己,不打任何旗号,也决不在任何时髦的文学或文化旗号下站队,我不号令任何人,也决不听从任何人的号令。
是为《大捷》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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