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提及越女剑,贺云脑海当中第一个想到的,不是金庸先生的《越女剑》与《射雕英雄传》当中的韩小莹,而是那句“三千越甲可吞吴”。
而原文其实是一副对联,上联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下联则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副对联正是清代著名文学家蒲松龄写的一副自勉联。
没错,就是那个写“聊斋志异”的蒲松龄。
蒲松龄写这副自勉联的目的,不外乎一个,那就是勉励自己有志者事竟成,要坚持,要努力奋斗,甚至是卧薪尝胆。
呃……当然,这些都扯远了,还是说回正题上。
“越女剑”名阿青,相传是一名牧羊女,春秋战国时期越国人,据说自幼拜一猿猴为师,习得高超剑术,并相助越王勾践练兵越甲三千,最终让勾践一举击败吴王夫差,成为东南霸主。
正史上对于这位神奇女子记载很少,但民间与野史对其相传甚多,算得上先秦时期的一名奇女子,与唐代一代舞蹈大家公孙大娘齐名,都是一代女剑客。
也正是因为如此,金庸先生才会以她的传说为蓝本,写下了《越女剑》。
而眼前的这份稿子,他继续往下一看,却有些出乎意料。
因为这标题虽然写的是“越女剑侠传”,可其中内容却提到了荆轲、高渐离、嬴政、刘邦、项羽这些战国末期秦朝初期的人物。
其故事主线也极为零散,甚至他连主角与配角是谁都分不清。
而待到他把这份稿子通篇看完之后,他算是明白了。
这哪里是写什么越女剑,这完全就是把历史书上的先秦部分与某些不知所谓的东西杂糅起来,再加以自己的想象,写成了这部“武侠小说”。
好吧!
贺云之所以称这部小说为“武侠小说”,而不是历史小说,那是因为,这小说之中提到的历史人物与正史相差很大,也根本不在同一个历史时空之下,比如越女阿青与楚霸王项羽,这就是两个不同时期的人物。
可在这小说之中,他们居然成为了师徒?
呃……
这还真敢想!
两者相差两百多岁,怎么就能成为师徒了?
莫非越女阿青成了神仙,足足活了两百多岁?
那岂不是成为老太婆了,一想到传说当中的越女剑阿青是个老太婆,贺云都不敢往下想象了……
而且,这小说之中各种武功招式,也非常的杂乱,一看就是生搬硬套了金庸先生的小说武功招式。
“小贺!咋样?我孙女应该写的还行吧!”
而此时,一旁的李乡长看了看贺云,急忙询问道。
虽然李乡长嘴上对自己的孙女说不在意,说她是不务正业,可实际上,他其实非常在意她。
贺云当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即使这小说写的牛头不对马嘴,文笔也不行,但他还是宽慰道:“还行!还行!”
对于贺云的回答,李乡长却是个明白人,他哪能察觉不到贺云说的话是违心之言,便立马严肃了起来说道:“小贺呀!我知道你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但我还是希望你能说真话,是不是这妮子写的完全不行呀?”
李乡长此话一出,贺云顿时愣住了。
叶凌天李雨欣免费阅读 快穿:宿主成了大佬的心尖宠 路明非挑战FGO 逆天炼器师:妖孽神主别纠缠 神医毒妃很惹火 摄政王家的农门小毒妃 专职高手叶凌天小说全文 满级农女她专治各种不服 国民男神是女生:恶魔,住隔壁(电竞大神暗恋我) 替嫁婚宠:戏精妈咪又被扒马甲啦 斗罗世界的武者 神医狂妃:皇叔,别乱来 天衍乱纪 龙王奶爸 奥特曼之开局获得贝利亚勋章 我的前任全是巨星 我真是飞翔的河南人号船长啊 键客行 我没想过当导演 团宠千金重生了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