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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雨丝毫没有停的的意思,不但不停,下得反倒更大了。雨滴连接成雨线,雨线编织成雨幕,雨幕冲刷着窗户,让外面的景色变得模糊。王子轩站在窗户前,忘了一眼外面模糊不清的景色,他再次确定了窗户是锁好的,并且确定没有小洞可以用细线在外面反锁。排除掉有人从窗户冒着危险从三楼爬下去的可能。然后便把目光放在了床上的死者身上。
死者是一个记者,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星期了,据说是为了调查宾馆的老板钱库。他的名字叫做孙毅,二十五岁,效力于风城晚报。
他的死状很简单,他死时正躺在床上睡觉,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睡衣,他的身材瘦弱,几乎没什么肌肉。一个成天和文字打交道的记者,整天整天地坐在办公前,没什么时间运动锻炼身体,所以瘦弱一些很正常。老说文弱书生文弱书生的,不是没有道理。
区启之站在门口,一边目光扫了一遍屋子的情形,一边在心里暗暗思考着。
正北面的窗户……
“窗户反锁,没有凶手从窗户逃出的可能。”
西面的墙壁,靠着墙壁放着鞋柜和一个破旧的电脑桌和一个鞋柜,电脑桌上是一个起码用了三年的电脑,上面落着灰尘……
“记得他们说死者是记者,他至少没用房间的电脑写东西。”
西面的墙壁放着一个大铁柜,看上去很重。靠着大铁柜是一张床,死者就躺在上面。现在这个大铁柜倒了下来,正好砸死者身上。如果等法医来检查一下死者的身体,肋骨一定断了好几处,内脏一定破裂了好几处。就算没有法医知识,也能想到。他的脸上挂着一丝微笑……不是他心甘情愿被人杀人,那是不可能的,哪来那么多心甘情愿就去死的人?他可能是在做什么梦,类似于那种他挖出了重磅新闻,成为一代名记者的美梦。但是,睡梦中的他想不到,就在他床边的大铁柜会突然倒下来,把他砸死。铁柜一眼看上去就很重,所以他是瞬间毙命,并没有受到多大的痛苦,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死掉了,成功地逃过了面对注定死亡的不甘和恐惧,永远停留在他的美梦之中。
“死因一目了然,被砸死的,就是这么简单。”
看一下死者的面貌,长得很清秀的一个青年男子,正是奋斗的年纪,死了有点可惜。
“啊……”王子轩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抬大铁柜,但是他咬着牙也才勉强抬起了几厘米,然后就撒手了。
区启之(心声):“不行,这个大铁柜太沉了!一个成年男子,拼尽全力都抬不起来。为什么在房间里放这样的铁柜?看看这个房间的陈设,明显就是给‘平民’住的廉价房间。一个廉价房间里放这样一个大铁柜,简直……就像是为了故意砸死死者用的。不对,我记得我住的303也放着这样的大铁柜,如果不出意外,王子轩的301也应该有这样的大铁柜。”
区启之(很冷静):“房门反锁,窗户紧闭,备份钥匙在吧台那里,我们也看到了他一直拿着把房卡钥匙戴在身上,没有离开过。如果不出意外,交给这个记者的钥匙……”
王子轩径直来到死者脱下来放在床边的衣服前,一件一件的翻找,最后从他的裤子的后兜里找到了房卡。这里给王子轩的手一个特写镜头,他明显一愣,迟疑了几秒钟后,把房卡拿了出来,扔在床上。
区启之(一摊手,一副“这事真麻烦”的神情):“对,在他身上,感谢上帝!最后一点这不是密室的幻想也破灭了!如果凶手拿走了他的房卡还可以走出去用房卡锁上门,现在房卡在他身上,凶手杀了他之后,是怎么出去把门锁上的?不,应该先考虑他是怎么进来的?没有死者给他开门的可能,死者明显是睡梦中被一击毙命的。这样的话,这个房门的电子锁开和锁全都得用房卡。房卡在哪?哦,对了!房卡就在死者手里!我看这间案子,为了省事,直接给他定义是自杀得了。”
王子轩(看了一眼区启之):“你这是什么意思?”
区启之:“哈哈,我随口说说,我从小就对破案题材的电视剧很感兴趣。对了,王警官,这是一件密室,按他杀算的话,无法解释凶手如何进来并且如何出去把门反锁。这么看,死者是自杀更靠谱一点。”
王子轩(有些生气):“看看死者,手无缚鸡之力,躺在床上怎么拉倒这么重的铁柜?你躺在床上给我演示一个看看。再说,他为什么选择这么奇怪的自杀方式?”王子轩面对棘手的案情,在加上区启之站在一边冷嘲热讽,都气得说胡话了。他停下来稳定了一下情绪:“还有,我检查过了,死者的手机设置着早上八点的闹铃,不是循环闹铃,而是单天闹铃。也就是说,他在睡觉之前设置的,一个打算自杀的人,还设置闹钟叫自己起床干什么?”
区启之:“那……自杀不可能,他杀也不可能,死者到底是怎么死的?难道是鬼?鬼确实可以穿墙,要我说你就往鬼身上推。”
王子轩(已经非常生气,但还是强忍着不对区启之发火):“行了,你不是警察,赶紧从犯罪现场出去,我已经通知我的同事了,他们很快就会赶到这里,你待会到他们做个笔录。对了,你下去把所有人都叫到一楼大厅,我在看看房间还有什么线索,待会下去会询问他们。”
“好,这就去。”
王子轩看着区启之走出房间,立刻拿起死者的衣服,从衣服里掏出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是和房卡放在一起的,王子轩刚才就发现了这些东西。他当时愣了几秒钟,不是因为发现房卡证明这是一间密室而震惊,而是因为这些东西。那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王子轩把这些东西小心翼翼地在手上摊开,是……一些硬币……仔细数一下,1、2、3……十三枚!王子轩深深吸了一口气:“果然……十三枚硬币……”
区启之出门并没有直接下楼,而是在三楼转了一圈。3楼一共20个房间,每个房间的装修都很简陋,至少123号房间的是这样的。除了床、电脑桌、衣柜之外别无他物。他想进入其他房间看看,但是这些房间都上了锁。区启之继续观察者三楼的一切,他蹲下来用手抚摸起地上的地毯。他发现三楼的地毯……非常难看。不仅难看,还非常厚。不仅厚,表面还特别粗燥。地毯的作用一来是装饰二来是防滑,如果是冬天顾客脚上粘着雪走在光滑的地板砖上,很容易滑倒,铺上这种较厚较粗糙的地毯倒是没错,可是现在是夏天啊。怎么会铺这种地毯呢?
“喂!我不是让你下楼去叫他们到一楼集合吗?你怎么还在这里啊?”王子轩走出来,看到区启之还蹲在地上摸地毯,生气地说道:“你没见过地毯吗?”
区启之站起来:“哦,这就下去,你在屋子里有什么线索吗?”
王子轩(自豪的神态):“确实有线索,我发现……”(意识到不对)“你又不是警察,我告诉你干什么?下去!”
“好吧,这就下去,我的王警官……”说着,区启之就径直走向楼梯。王子轩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仔细打量着区启之,他觉得这个人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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