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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异常的波动究竟是好还是坏?”碧小野的眼线又黑又细尾端微微上扬,让她看起来像一只精明妩媚的波斯猫,“她昏迷已经快一年了,你之前和几位专家的会诊已经判断她为植物人。现在这种不平稳的心电波动,究竟是苏醒的迹象,还是……”
“目前还很难说,需要进一步观察。”舒默查看完那孩子的瞳孔,正挂着听诊器听心跳,听到碧小野的话,抬起头平静地看了她一眼,“但我们作为医护人员的,总是应当朝着最好的结果按着最好的路子照顾病人,哪怕是时日不多的绝症病患,也不该存着什么差别之心。没有治不好的病人,只有医术不精的医生。”舒默重新低下头去,声音降得很轻,喃喃地好像是在说给自己听,“更何况,生命本来就是充满奇迹的。”
碧小野剥了壳的鸡蛋一样白嫩的脸蛋上顿时泛起了两团不自然地潮红,细长的猫眼尴尬地眨了眨,涂着粉嘟嘟的唇彩的嘴唇哆嗦了一阵,喉咙眼里才挤出一条又干又细的声音:“我、我是为她担心啊,如果她当真快要恢复意识了,医院得抓紧时间联系到她的家人啊,或者联系政府相关机构,给她找个安置的地方。”
这孩子被送来的时候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她身份的证件或物品,警方推测大概是肇事者为了逃避追查特意搜刮走的。为了查找到她的真实身份,警方当时也做了一番努力,一方面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了公告,另一个方面也仔细地和那段时间里所申报的失踪人口进行了核对,但均一无所获。这孩子遍体鳞伤弃婴一样躺在病床上奄奄一息,连住院费用谁承担都是个问题。
好在老天眷顾,在高速公路上发现她并把她送来医院的那人据说来头不小,虽然当时把她送来留下联系方式就匆匆走了,后来因为协助调查来了医院,听说女孩的情况之后,拍拍胸脯答应承担女孩手术和今后的医疗费用。
舒默当时竭力和医院领导沟通过,希望能医院能够免费为这孩子提供治疗,但是人家领导没同意,为这舒默还气得摔了一个杯子。那杯子是我们去希腊的时候在圣托里尼买的,上面的数码印图是爱琴海边的落日下的层层叠叠的白房子,特别漂亮,我和舒默一人一个。他摔完之后就后悔了,心疼得呲牙咧嘴的,跪在地上用小刷子把所有的碎片都一点点扫进了纸盒子里,小心翼翼地包好叠好,仔细地藏在了书桌左边最下面的那个抽屉里。
舒默缓缓道:“等她苏醒过来意识恢复,自然会联系到她的家人。”
我跪在床边,半个身子都趴在床上,从舒默怀里钻过去,转过头从下面看着他小刷子般的睫毛下乌黑发亮的眼睛:“那要是她跟我一样,昏迷太久丧失记忆,忘了自己是谁今年几岁家住哪里父母是干嘛的,又该怎么办?”
舒默两排浓密的眼睫毛抖了抖,他强大的中枢神经制止了他的眼睛转而落在我脸上,但我极欢喜地看到他攥着听诊器的手背紧得都爆出了青筋。我喜欢看他被我逗得气急败坏却又拼命压抑的模样,特逗,特减压。
就像舒默因为背负了我这个巨大秘密而变得有所不同一样,我也因为具备某种特征而成为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鬼,如果失忆也算得上某种与众不同的特征的话。
我不记得自己年方几何家住哪里父母在哪里高就,我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一个白衣飘飘笑容温暖的小恋人或相亲相爱相依私语的小闺蜜,我不记得自己是善良温暖众人爱戴还是冷漠孤傲受尽排挤。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死的,是死在自己一时软弱捧起的一掬白色药片下,还是一辆尖叫着疾驰而来的汽车的四只飞速旋转地车轮下,是青面獠牙的凶猛歹徒闪着寒光的匕首下,还是医院冰冷惨白的四面围墙下。除了曾子若这个名字,我对我自己一无所知。
我是在圣爵那个以宽阔美丽得堪比海景公园的后花园里醒来的,睁开眼睛后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纷纷扬扬铺了满地的粉白色樱花。但还没等我捧起一掬落英缤纷离人风骚一番,我就惊恐地发现那些散着沁人芬芳的粉白色花瓣同样把我淹没了,我的身体里堆着厚厚一层樱花,让我变成了一大袋人形天然有机肥。
刺耳的尖叫声划破我的喉管,同样也划破了漫天芬芳的宁静天空。
我试着去接那些簌簌飘落的花瓣,却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自然地从我看起来白皙红润的手掌心中穿过。我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站起来掐了掐自己,一点也不痛。我环顾了一下四周,认出这是圣爵中学的后花园,一股熟悉而安心的感觉顿时将我围绕,让我刚刚如踩在万丈崖边的恐惧感骤然减轻。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竭力地保持平静,试着问自己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在这里,又在这里呆了多久,脑海中却是一片空白。这种空白感让我刚刚有所减轻的恐惧感仿佛加了外挂,顿时蹭蹭蹭地升至满格。我仿佛看到一只无形的巨大的食人兽在向我呲牙咧嘴嘶吼着逼近,两腿一软,瘫坐在地上。
我紧紧闭上了眼睛,耳边却只浮现出一个遥远而凄厉的声音,仿佛耗尽了全身的气力般声嘶力竭地呼喊着:“子若,曾子若!不要死,不要死!”
那是我对我陌生而短暂的人生仅有的些许记忆,一个未知名的声音文件为载体,以两条重量级信息为内容:第一,我的名字叫曾子若,第二,我已经死了。
午饭的时候我坐在快餐店角落里问正坐在对面吃商务套餐的舒默:“晚上院长家聚餐你预备去吗?”
舒默两只耳朵里都塞着耳塞,细细的白色金属线从他耳边的黑发里垂了下来,看起来既像是在听音乐又像是在打电话。
我催促:“你说话啊,对着那个耳机说,别人看到还以为你是在讲电话!”
舒默看了我一眼,低头夹了片黑椒牛柳送进嘴里,嚼了两口咽下去,吐出两个字:“不去。”
“不行!”我一拍桌子:“我不同意!”
碧小野跟他说的时候,我就猜到这怂货肯定又要找借口逃避。舒默一直有点社交恐惧症,在圣爵的时候就沉默寡言没什么朋友,刚到美国的时候更是严重,成天除了去教室上课就是跑去图书馆看书再不然就是回家做饭,什么楼聚新生聚华人聚老乡聚一律不去,什么万圣节趴复活节趴圣诞节趴一律不参加。但是因为在美国上课的时候小组交流课堂发言小型演讲和辩论的内容占了很大比重,一直挨到大学毕业他才稍稍好些。
舒默刚去圣爵的时候没什么朋友,连个打篮球的伴儿都没有。我第二次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圣爵的篮球场上一个人孤零零地练习投篮并且屡屡不中。我那时候已经打听清楚舒默的一切底细包括他姓甚名谁家住哪里父母高就模拟考试平均成绩甚至他此次转学给学校捐了多少赞助费。在圣爵这片人口密集八卦的传播速度远比禽流感要快得多的地方,要获取这些信息并不是难事,尤其对于我这个具有卓越听力的隐形“人”来说更是易如反掌。
圣爵这个是非多到漫天飞的地方,要想摸清一个人的底细,只要跟在他身后或是站在他所经过的地方,自然会听到人在他身后指指点点窃窃私语,恨不得把他的祖宗八代都扒个底朝天。
那时我已经观察舒默很久了,他每天六点半起床,七点去食堂点上一碗豆浆二两生煎,吃碗早餐七点一刻去教室开始上早自习,午餐永远是食堂最便宜的二十元套餐,晚餐是一碗素浇面。他晚上一直在教室自习到十点半,然后去操场一个人跑上半个小时后回寝室洗漱睡觉。他们寝室一共四个人,除了他之外的三个都是富二代,其中一个就是江小白。据我观察,舒默和他们交流不多。平日里不玩游戏不看闲书,唯一的爱好是打篮球。偏偏球技奇烂外加人际关系冷漠没人喊他打球,更让他陷入了越烂越没人跟他打越没人跟他打越烂的死循环。
总而言之,身为高三党的舒默就是一个平淡无奇中规中矩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却依然成绩平平同时无法融入圣他爵主流社会的死书呆,而我之所以对这个书呆子如此青睐有加,原因实在是再明显不过:他是全世界唯一能看得到我的人。
我至今仍然没有搞清楚他是如何做到的,舒默并不能看到别的鬼魂或是邪灵之类,据他所说他也并没有经历过鬼上身之类的奇闻异事或者襁褓时期被某个陂腿道人点化而开了阴阳眼。甚至一开始他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平白无故被激发出的超能力,以至于他想都没想,就把我当成了跟江小白他们一样在圣爵拿读书当幌子把混日子当里子的富二代,偶尔在圣爵的校园里碰到,他还会礼貌而疏离地冲我点个头,然后默默走开。
我们第一次正式交谈是在篮球场。那天我站在篮球场边的大榕树下,看舒默站在三分线外一次又一次地起跳投篮不中。初秋傍晚的余阳温柔中夹着一丝清冷,夕阳像是融化了的冰激凌大喇喇地在西天边摊开明媚的一片,橘红色的阳光好像一只巨大的柔软的纤薄而透明的山羊绒围巾铺在地上,也裹着球场上那个颀长瘦削不断高高起跳又落下的身影,看起来很像某本青春文学杂志的插图。
我始终站在大榕树底下逃避阳光,不知道是我生前就对晒太阳这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免费活动无感还是打从历经了重大质变之后顿时产生了类似于吸血鬼嗜血的作为鬼的某种本能,在那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讨厌阳光而喜欢呆在阴暗潮湿的角落里。光明而温暖的东西譬如阳光总让我感到烦躁,仿佛跳进了一只水温过高的大浴缸,能顿时让我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舒默那天在篮球场耗了一整个下午居然一粒未进,想想就算是故意要保持连续投篮三小时投不进也实属不易,这让全程目击的我真恨不得张开双臂仰天长叹一声:这也是个奇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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