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好啊,我全都答应!”
叶枫此话一出,在场所有人都有些傻眼。
全答应了?
罗靖远等人纷纷开口阻止。
“叶老弟,你怎么能答应呢?他提的这几个条件,也太苛刻了吧?”
“是啊,你怎么能去给唐福山下跪呢?他算什么东西?也配让你下跪?”
“最后一个条件更过分,终生不能踏入羊城一步?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是啊,你如果答应了他,那永远将被困在中海那个小地方。”
“绝不能答应,不就是叶家吗?大不了,我们跟他们斗个鱼死网破。”
至于魏长峰那边的人,则都开始了冷嘲热讽。
“看来叶先生还是挺识时务的嘛,早点投降,至少还能留半条命。”
“魏先生对你实在太仁慈了,只是不让你踏足羊城,并没有对你赶尽杀绝,你应该感激涕零啊。”
“魏先生一个人的实力就已经很强悍,如果再加上叶家的加持,就问羊城谁可匹敌?”
“一个中海来的小子,也敢妄图和魏先生掰手腕?真是不自量力!”
魏长峰抬手打断众人的话,居高临下地看向叶枫,“既然你已经答应了,那……”
“我话还没说完。”
叶枫打断他的话头,“你刚才那三个条件,我都可以答应,不过你得先答应我一个条件。”
魏长峰好奇地看着他,“什么条件?”
叶枫拉了一把椅子坐下,“跪下来,认我当干爹。”
“你说什么?”
魏长峰目光立刻变得犀利起来。
包括站在他身后的人,也都纷纷怒目而视。
叶枫脸上带着戏谑的表情,“你认我当干爹,我就答应你的条件。干爹宠儿子,天经地义嘛。否则我想不出任何理由,答应这么脑残的要求。”
魏长峰咬了咬牙,“你玩我?”
叶枫忍住笑意,“别生气嘛,你认我当干爹,吃亏的应该是我呀。毕竟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万一哪天突然翘辫子,我这个当爹的,还得给儿子上坟,多晦气啊?”
陆小雅和刘苓等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家伙捉弄人都这么理直气壮。
罗靖远更是毫无顾忌的仰头大笑,“那这么说,他跟我儿子岂不是同辈了?那我就是他大伯了?”
枳木落满霜 太极少女 带着求生游戏在六零 傻子,别停啊 哈利波特:拽哥竟是大小姐 修仙之我靠小吃摊成神 拜拜许沁,我要跟我姐搞事业 永乐大帝 凡人修仙,从举族迁徙开始 超级天狱 玄门千金,娶个马甲大佬怎么了? HP之狐狸和猫咪 这炮灰绝了,皇宫她是真敢搬呐! 茅山术 精灵宝可梦:开局寄宿在小智家 大佬养成计 骑士的传奇,古朗基的噩梦 人在奥特:开局便是菜鸡? 穿越重生之打脸天命之子专业户 美人鱼王子和他的人类小娇妻
...
傅思俞十八岁的时候跟二十一岁的易宗林谈了一场恋爱。为了金钱,迫不得已跟当时因为家庭破产而落魄的易宗林分手。时隔七年,易宗林已婚,已是A城首富,年纪轻轻已被奉为商业神话,是全城女性的幻想对象。由于男友公司被人陷害,即将面临牢狱之灾,傅思俞迫不得已去求易宗林。易宗林因为一场车祸失忆,已经不认识她。傅思俞为了男友和弟弟,堕入易宗林精心设计的陷阱,爬上易宗林的床,成为易宗林玩弄的床-伴。傅思俞原以为下了床以后又将是陌路,不想易宗林为了她离婚,并用对她极致的宠爱让她再度燃起埋葬在心底对他的爱。男友的成全,弟妹的支持,她终于和他走到一起。傅思俞却没有想到,易宗林这个表面谦和温柔,实则冷酷腹黑的男人却是在一步步将她推入报复的深渊她顿时醒悟,原来,过去他从未忘记她,也从未忘记她的背叛,他只是一直在等她自动送上门注这是一篇男主极度腹黑且占有欲旺盛,渣却深情的伪虐文,结局欢喜,女主绝非小三。婚后片段傅思俞老公,如果有美女勾-引你怎么办?易宗林三十六计中的一计。傅思俞那一定是走为上计啦!易宗林将计就计!傅思俞易宗林!!!!...
百万年薪!当女秘!走狗屎运了吗?身为失恋失业的双失女,穷得交不起房租,却意外接到招聘电话?Oh,mygod,不会是个陷进吧!管他的呢,就算是阎罗地狱她也要去!纳尼?BOSS大人要她当情人?喂,人家不过是拿了你的钱,偷了你的吻,可没答应要委身啊!...
她是二十一世纪心狠手辣的金牌特工,他是北燕皇族弃如敝履的身残皇子,一个天生狂傲唯我独尊,一个卧薪尝胆妖魅入骨。当二人睥睨天下强强联手,殿下,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谁上谁下的问题?...
随棠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商界显贵萧钧默。只婚不爱,各取所需,只为了那一纸合约。而她以为的各取所需,却换来他的真心交付。89438943所谓一见钟情,如无意外,永远都是针对长相姣好的那一个。萧钧默看上随棠,他从未否认一开始就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母亲撞了他的车,欠下高额赔偿。若是随棠能仔细一想,就能想明白,以萧钧默这种男人的身家,怎会为了区区几万块逼得一个女生走投无路!他是现实的,是势利的,在面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他是不折手段要得到的。随棠有求于他,他提出任何要求,理所应当言听计从,没有拒绝的余地。况且,这男人自身条件太好了,哪方面比对吃亏的都不是自己,权衡利弊,随棠在那份结婚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已是过尽千帆,面对这裘马清狂衣履风流的年长男人,随棠即便靠近,也未敢真的靠近。可是在这绵长温暖的岁月里,他到底是彻底融进了她的生活,仿若身体里那根肋骨,无法抽离。你曾爱过一个人吗?也许,他给了你爱情最好的样子,也许,他给了你最最锥心蚀骨的痛,当你唇边染过他的灼热温度,是否,经年难忘?...
她是狩猎家族的狩猎者,以猎杀吸血鬼为己任。他是血族冷魅残酷的王,高高在上,无人可攀。床榻之上,他捏起她的下巴记住我的名字,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王,你的皇。神圣教堂,他邪肆一笑,步步紧逼,你杀我一次,我毁你终身,冷子夕,这一生,我们注定纠缠,你跑不掉的。传说,血族本性凉薄,绝不轻易爱上人类,若是爱上,便是永生永世,万劫不复。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