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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哦,女管家死了,她死了三个星期了。尽管吉先生出价很高,也没有人愿意待在这幢房子里。我妈妈是他家的杂工,他答应付给她每周一英镑,只要她打开窗子透透气,我妈妈都不愿意。”
“不愿意!这是为什么呢?”
“这幢房子里闹鬼。有人发现女管家死在床上,大睁着眼睛。他们说是魔鬼扼死了她。”
“嗨!你说起吉先生,他是房东吗?”
“是的。”
“他住在哪儿?”
“在g大街的什么地方。”
“他是干什么的?做什么买卖吗?”
“没有,先生,他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上等人。”
因为那个小男孩慷慨地提供了信息,我给他付了一点儿小费,然后去g大街吉先生的住处。那个地方离这条因为闹鬼的房子而声誉鹊起的街道不远。我运气很好,碰上吉先生在家。他上了年纪,外表精明,举止大方。
我直截了当通报了姓名和职业,又说我听到了那所房子闹鬼的传闻,非常希望亲自考察一下这幢人们众说纷纭的房子。如果他能把房子租给我住,哪怕只是一个晚上,我也将感激不尽;无论他需要多少租金,我都愿意支付。
“先生,”吉先生彬彬有礼地说:“房子您尽管使用,时间长短悉听尊便。房租不成问题,最近出的那些怪事闹得这幢房子一文不值,您要是能查出其中的原因,我感谢还来不及呢。这房子租不出去,因为我甚至找不到佣人去收拾它,或是应个门。
“不幸得很,这间房子里闹鬼(如果我可以用这个字眼),白天夜晚都闹,只不过在夜里更扰得人不得安宁,有时候会让人毛骨悚然。那个可怜的老太太三个星期前在那间屋子里去世了,她是我从感化院领养过来的,因为她幼年时与我家有些牵扯,家境不错的时候,曾经租用过我叔叔家的那幢房子。她受过良好的教育,意志坚强,是唯一一个能听从于我,留守那幢房子的人。事实上,在她突然过世之后,验尸官到处盘问,惹得那幢房子在左邻右舍臭名昭著,我也就死了心,不打算再另找管家了,更别说是有人会租用它。如果有人承担地方税和国家税,我情愿免费租给他住一年。”
“这座房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这个情况的?”
“这个我说不准,可是有好多年了。我前面提到的那个老女仆说,三四十年前她租住的时候,房子就在闹鬼。实际上,我一辈子都在东印度公司工作。
“我是去年返回英格兰的,回来继承我叔叔的一笔遗产,那幢房子就是其中一部分。我发现房门紧闭,没有人居住。有人告诉我那房子闹鬼,没有人愿意去住。这听起来实在是无稽之谈,我置之一笑。
“我花了一些钱,重新粉刷了墙壁,修葺了房顶,又给那些老式家具添加了很多新的花样,然后做了广告,招来了一位要住一年的房客。他是个上校军官,退休后拿半份工资。他拖家带口地住进了这幢房子,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还有四五个仆人。第二天,他们全都搬走了。尽管这些人对所见到的东西众说纷纭,总之都是些同样可怕的东西。上校违背了租约,但是我实在是不能谴责他,甚至不能责备他。
“接着,我让刚才提到的那位老太太去看房子,并授权叫她出租。可是,没有一位客人在那里住下超过三天。他们的故事我就有说了,只是同样的现象绝对没有在两位房客身上重复过。你最好自己先考虑清楚,免得带着成见住进去,只是你必须准备好,你一定会听到或是看到什么东西,而且一定要预先采取防范措施。”
“您自己从来就没有一点好奇,想到要在那房子里住上一夜吗?”
“哦,我住过,不是一夜,而是三个小时,还是在大白天,我独自一人待在那幢房子里。我的好奇心不但没有得到满足,反而消失殆尽了。我再也没有兴致去做这种事了。你明白,先生,你可不能抱怨我说得不够坦率;除非你有特别浓厚的兴趣,你的意志又能不同寻常的坚强。我真诚地奉劝你,还是不要在那儿过夜的好。”
“我的确非常有兴致,”我说,“虽然只有懦夫才会在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时盲目吹嘘自己的意志,然而,我的意志早已在无数次危险之中得到锻炼,我完全可以依赖它,即使是在一座闹鬼的房子里。”
吉先生不再说话,他从衣柜里拿出房间的钥匙,递给我。对他的坦率以及温文尔雅的让步,我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如获至宝地捧着钥匙离开了。
我急于早点尝试,刚一回家,我就召来我的贴身仆人,他是一个天性活泼、无所畏惧,而又不迷信鬼神的年轻人。
“弗,”我说,“那一年,我们在那个传说中有鬼魂出没的德国古堡里,因为没碰到无头幽灵而垂头丧气的情景,你还记得吧。哦,我听说伦敦有一座房子在闹鬼,我有理由相信确有其事。我想今天晚上去那里住。按我听说的,今晚一定能看到或是听到些什么东西,说不定会相当恐怖。如果我把你带上,要是发生了什么事,你能靠得住吗?”
“噢,先生,请您相信我。”弗说着,快乐地咧嘴一笑。
“很好。这是那座房子的钥匙,这是地址。你现在就过去,给我挑一间你看着中意的卧室。还有,那屋子已经好几个星期没住人了,你把壁炉生好,给床铺通通风,准备好蜡烛和燃料。把我的左轮手枪和短剑带上,我就要这两样武器,你自己要全副武装;要是我们敌不过那么多鬼怪,就只好自认是两个倒霉的英国佬。”
剩下的一天中,我忙于处理一些紧急事务,也就无暇细想这件我以名誉担保的夜间探险。我很晚才一个人用餐,一边吃饭一边看书,这是我的老习惯了。我选了一篇麦考利的杂文来读。我决定把这本书也随身带着,它的文风健康,题材质朴,可以抵挡迷信和狂想的侵袭。
随后,大约九点半钟的时候,我把书揣在口袋里,悠闲自在地走向那幢闹鬼的房子。我带了我最心爱的那条狗。它的动作异常敏捷,胆子很大,性情凶猛,夜晚喜欢在陌生的角落或过道里捕捉老鼠。对付鬼怪时,没有比它更好的狗了。
这是一个清凉的夏夜,天上笼着阴云,显得有些暗淡,然而,月亮依然在天上挂着,月光晦暗不明。如果到半夜云消雾散,它会更加明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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