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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卡尔加入(第2页)

跟卡尔一起吃过晚餐后,回到旅店,梅偌果然在床上等我。

“哦,这次拐回来了个小男孩啊?看来这座‘白石城’还是有些斩获的,不是吗?”梅偌甜甜地笑道。

“因为缘分,那么从今天开始,这个孩子就是我的徒弟了。他叫‘卡尔’,是本土的地主,我们要不要去他家里住?这样可以省点住宿费。”我说着推了卡尔上前,他显得有些害羞,又重新躲回了我身后。

“小卡尔家里有几间房呢?”梅偌问。

“两间,另外还有一间杂物房。你们一人一间,我睡大厅好了。”卡尔。

“不过问题是,我已经躺在床上了,今天太累,已经不想走动了。那么,今天还是住在旅店吧。小卡尔,这张大床只够睡3个人,还有思可没回来呢,你不介意回家里睡吧?”梅偌。

看来梅偌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卡尔现在的处境了。却还是说出了这样无情的话,这说明她对卡尔没有好感。的确,经历了一场小战役,外面一定有很多像卡尔这样的人,而我们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制造出来的悲剧一定不会被那些半兽人更少。像这种收留小孩的活是不应该由我们这种人来做的,但既然我已经答应了要收留他,也不愿意出意反意。

于是我通过卡尔无法察觉的精神交流方式,对梅偌说道:“今天对卡尔来说,是特别的日子,所以,别欺负他了,好吗?”

而梅偌也用相同的方式回应着我,她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捡他回来。或许我目光短浅吧,但他现在看起来,只是个负累。”

我继续用精神方式说道:“我会把他培养成法师的,而且我没期待过他将来能为我做些什么。”

“那是将来的事。你太天真了,如果你现在就已经在想‘他将来能为你做些什么’的话,将来你会为你今天的愚蠢而感到失望的。人是会变的,而且变得很快。我不是先知,我无法预料到十年后,我们之间还是不是朋友。甚至是明年,我都难以预判到。而卡尔是个孩子,一个足够小的孩子,他将来的路,一切都是未知。但只有很小的可能会跟我们这种人走在一起。现在他还小,看起来就像个可爱的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在你身后,但这样的日子会很短。他会很快成长起来。你必须知道,男人都是有野心的!如果他是个天才,那等到他的羽翼长硬了,就会离开。你的努力不过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而已。有能力独当一面的人,不会愿意生活自己的导师的阴影之下。如果他是个废物,那你现在就是在浪费时间!”梅偌。

“如果他资质一般呢?”我问。

“资质一般的人满大街都是,我们需要的话,直接雇佣现成的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花时间自己培养。没有利益关系的效忠,根本毫无意义,利用感情所建立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显得无比脆弱。”梅偌。

“但他现在需要我!而且我也答应过收留他!”我说。

“他需要的是蓝斯特!一个真正的人族领袖。那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你的真面目!蓝斯特王子很英俊,他拥有天然的吸引力。这是领袖的气质,是血统之中与生俱来的东西。即便戴着面具,仍然能够动人心魄。这副身体有多大的吸引力,是你无法理解的,否则你也不会随手一招就杀了他,然后霸占了他的身体,其目的只是为了占据王国的资源。如果卡尔知道你只是一堆从棺材里爬出来,由蛀虫们所构装而成的寄生生物。只怕他现在就不是害羞地躲在你身后,而是一边尿床,一边发誓以后都不见你了。”梅偌。

梅偌说的是我的第四个身体。

如果我不是因为与生俱来的第一个身体被强占,复活后的第二个身体只是个没多大用的活行尸,第三个身体被精灵族圣剑‘莱德菲尼克斯’烧成飞灰,也许没有经历过这些的我根本就不会成为巫妖。

梅偌并不知道我真正的本体,其实是与菲利斯晶石结合了的灵魂。按巫妖们的话说,就是‘命匣’。血肉不过是用来操纵的,并非本体。虽然我更习惯把菲利斯晶石通过空间魔法捆绑在被操纵的身体里,随身携带,让它以更接近其他活物的方式相结合。并用虚假的灵魂外壳包裹,让一些像梅偌一样危险的人物无法探知。但如果没有可以操纵的身体,那我就只是一件物品,而不是任何活物。

正如大多数巫妖会把自己的命匣藏起来不让人发现,所以我至今为止都没跟梅偌说过关于菲利斯晶石的问题。梅偌认识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占领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她所知道的最多只是当时蓝斯特体内真正起控制作用的寄生生物,也许她认为这个才是我的真身吧。不过她这样理解也可以接受。

‘普鲁普鲁’这个奇怪的名字,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蕾依莎’起的。它是我在缺乏资源,最艰难的时候弄出来的虫族构装生命体。最初的普鲁普鲁在侵占了蓝斯特王子的身体后,就已经变成了这个新身体的一部分,但后来这个身体又被邪神斯利砍碎了,所以我缝合起来用了几天后就没再用了。更多的时间里,我以一个容貌仿制自‘蕾依莎’的人族幼女‘雅丽莎’的名义存在着。而普鲁普鲁则被我从蓝斯特的身体中分离出来,殖装到一个有3米多高的血肉傀儡之中,让普鲁普鲁的组织在侵蚀的过程中成长,并最终建立出拥有极强血肉融合能力的吞噬型血肉傀儡。这个被我命名为‘血屠’的家伙有一个长在肚子上的大嘴巴,专门用于连接一个吞噬活物用的存储空间,以及几十根钢鞭一样的舌头,但我不喜欢用它。因为这个身体的本能总是让我感到饥饿,不管吃多少东西都无法满足。

而现在,为了重返奥纷大陆,我才急急忙忙地找朋友帮我重制蓝斯特的身体,而且是蓝斯特未被改造过之前的人族身体。所以此刻的我,甚至连‘雅丽莎’时期的运动能力都无法达到。但改造这个身体的话,就无法实现在人族社会中伪装身份的目的了。因此,元素魔法以及茵菲迪斯之剑可以说是我目前在奥纷大陆唯一的依丈。

“你是对的。”我回应完梅偌后,伸手摸了摸卡尔的头,柔声对他说道:“你留下吧,不管将来如何。”

就算你选择成为我的敌人,我都不会怪你的。我的选择与你的选择无关……

随身带着原始部落  破坏专家  镇仙  刀剑神皇  神医毒圣在都市  桃缘山神  斗罗大陆II绝世唐门  无限归来之超级警察  惊雷入汉  极品都市太子  财色无边  晚唐  大艺术家  汉末枪神  不朽圣尊  纵横好莱坞  全能奇才  极品修真邪少  宋王  护花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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